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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特大制销侵权盗版少儿类出版物案二审维持原判

2018-05-03 13:20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邹韧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8·08”特大制销侵权盗版少儿类出版物案二审公开宣判。马国强 摄

4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8·08”特大制销侵权盗版少儿类出版物案二审公开宣判。

法院裁定驳回涉案人员赵某等8人侵犯著作权的上诉,维持原判。最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判处其余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至2年6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据悉,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获的盗版图书册数最多、少儿出版物码洋最大的案件。该案的成功侦破,进一步维护了出版物市场繁荣稳定,打击了犯罪分子的违法行为。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从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了解到,2016年6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称,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某村涉嫌存在存放盗版儿童图书的仓库。接报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将线索转至北京市执法总队。同年9月5日,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联合部署下,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北京市执法总队与北京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最终在通州区和朝阳区一举打掉了这个以赵某父子为首的家族式特大制销侵权盗版少儿类出版物团伙,查获8处非法仓储窝点,依法扣押《神奇校车》等侵权盗版少儿出版物946种360余万册,涉案码洋9100余万元,涉及全国被侵权出版社54家,后经鉴定3281554册为非法出版物或侵权复制品。案发后,8名被告人相继被民警抓获。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案的特点是家族联手,分工严密;窝点隐蔽,手段多样;线上线下衔接,产销一条龙。后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赵某伙同其父亲、堂弟、雇用工人一起从事盗版图书活动。赵某盗版的图书主要为市面上流行的儿童书籍,比如接力出版社出版的法国儿童科普经典“第一次发现”系列丛书、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出版的法国童书“不一样的卡梅拉”系列、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日本绘本“可爱的鼠小弟”系列、外研社出版的“聪明豆”系列绘本、吉林出版集团出版的中国绘本“好习惯”系列、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英国绘本《我爸爸》、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德国绘本《牙齿大街的新鲜事》等,涉及数十家出版社1800余种图书。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8·08”特大制销侵权盗版少儿类出版物案二审公开宣判。马国强 摄

4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8·08”特大制销侵权盗版少儿类出版物案二审公开宣判。

法院裁定驳回涉案人员赵某等8人侵犯著作权的上诉,维持原判。最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判处其余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至2年6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据悉,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获的盗版图书册数最多、少儿出版物码洋最大的案件。该案的成功侦破,进一步维护了出版物市场繁荣稳定,打击了犯罪分子的违法行为。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从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了解到,2016年6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称,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某村涉嫌存在存放盗版儿童图书的仓库。接报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将线索转至北京市执法总队。同年9月5日,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联合部署下,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北京市执法总队与北京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最终在通州区和朝阳区一举打掉了这个以赵某父子为首的家族式特大制销侵权盗版少儿类出版物团伙,查获8处非法仓储窝点,依法扣押《神奇校车》等侵权盗版少儿出版物946种360余万册,涉案码洋9100余万元,涉及全国被侵权出版社54家,后经鉴定3281554册为非法出版物或侵权复制品。案发后,8名被告人相继被民警抓获。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案的特点是家族联手,分工严密;窝点隐蔽,手段多样;线上线下衔接,产销一条龙。后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赵某伙同其父亲、堂弟、雇用工人一起从事盗版图书活动。赵某盗版的图书主要为市面上流行的儿童书籍,比如接力出版社出版的法国儿童科普经典“第一次发现”系列丛书、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出版的法国童书“不一样的卡梅拉”系列、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日本绘本“可爱的鼠小弟”系列、外研社出版的“聪明豆”系列绘本、吉林出版集团出版的中国绘本“好习惯”系列、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英国绘本《我爸爸》、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德国绘本《牙齿大街的新鲜事》等,涉及数十家出版社1800余种图书。

赵某等人先将绘本样本交由私人扫描、排版,然后发至指定的地下印刷厂、装订厂进行印刷装订,最后将图书分别运往在村庄租赁的仓库。这些图书少部分在自己开设的网店零售,以快递的方式发往全国各地;绝大部分批发到朝阳区王四营图书市场。王四营经营图书的个体商户进价1.6元左右,售价1.7元至4元不等。商户平时用QQ联系赵某,将需要的书目和数量发给他,送货上门,双方支付宝结账。比较大的两个个体商户分别从赵某处批发图书约2万册、1.6万册。在整个盗版交易链中,以赵某为首,其和上下游联系基本通过电话、QQ、微信,交易主要使用现金和支付宝;其家人负责仓库卫生、协助经营、开车送货。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文字作品,情节特别严重,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决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其余被告人皆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2年6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赵某等人不服,上诉至北京三中院,二审经审理,裁定维持原判。

对于此类案件,三中院的法官特别建议,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窝点隐蔽、手段多样、联络松散的犯罪特点,应加强部门间联合执法,提高打击力度。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由线下转移至线上的趋势特点,应重视在互联网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对文学网站、视频网站上传作品著作权合规性的监督;加强对电商平台销售商品的监管。另外,随着全民阅读时代的到来,图书有重新成为侵权对象的趋势,尤其是畅销的儿童绘本等少儿读物。盗版少儿读物印刷粗糙、油墨劣质、文字错漏,危害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和学习成长。应加大对图书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盗版活动。

(责任编辑: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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