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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推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不得"以租代售" 每间最多住8人

2018-05-24 08:31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5月24日电 (朱江)记者近日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为多渠道解决城市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促进职住平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了《关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不得“以租代售”,每间最多住8人,人均使用面积4平方米以上。

《意见》明确了增加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供应的主要渠道: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新建、产业园区配建,以及利用闲置的厂房、商场、写字楼、酒店等房屋改建。

《意见》规定了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建设和改建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以及《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等总体要求,还对改建的主体客体、流程标准,以及改建后的集体宿舍人均使用面积、每间居住人数、出租对象、租期、后期使用等进行了具体的规范。

《意见》还对加强服务保障,搭建供需对接服务平台、引导供需有效对接,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加强后期使用监管以及建筑消防安全导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人民网北京5月24日电 (朱江)记者近日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为多渠道解决城市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促进职住平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了《关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不得“以租代售”,每间最多住8人,人均使用面积4平方米以上。

《意见》明确了增加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供应的主要渠道: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新建、产业园区配建,以及利用闲置的厂房、商场、写字楼、酒店等房屋改建。

《意见》规定了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建设和改建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以及《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等总体要求,还对改建的主体客体、流程标准,以及改建后的集体宿舍人均使用面积、每间居住人数、出租对象、租期、后期使用等进行了具体的规范。

《意见》还对加强服务保障,搭建供需对接服务平台、引导供需有效对接,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加强后期使用监管以及建筑消防安全导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责任编辑: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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