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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8-06-19 08:58 北京日报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现将《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北京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高等教育为人民服务、为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引导高等学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及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更好地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现将《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北京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高等教育为人民服务、为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引导高等学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及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更好地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内涵发展。推动高等学校转变发展方式,完善内部治理、提升发展效益、增强办学实力,厚积校园文化、涵养大学精神、强化价值引领,构建一流培养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坚持特色发展。推动高等学校优化投入模式,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发展最具优势和前景的学科专业,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精准发力、固优固强,提升核心竞争力。

——坚持差异化发展。推动高等学校找准办学定位,把服务国家、区域、行业需求及学生全面成长需要作为办学根本出发点,突出办学优势,形成定位互补、错位发展的高等教育办学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北京高等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教育教学为主业、科学研究为支撑的管理运行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办学定位更加明确、优势特色更加突出、办学活力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分类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服务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效提升。

到2035年,北京高等教育率先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学科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整体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

到2050年,北京高等学校综合实力实现跨越提升,北京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高地,一流高等教育资源的协同效应充分释放,高等教育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辐射力、引领力全面彰显。

二、明确改革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按照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健全高等学校评价体系,推动高等学校在政策制定、经费支持、考核评价等方面突出教学、强化育人。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工作,形成教学奖励项目与科研奖励项目、教学人才项目与科研人才项目、教育教学成果与科学研究成果同等重要、相互促进、融合发展的新局面。对获评北京市高等学校特级教学名师、教学名师、精品课程主讲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及教学效果达到相应要求后,按照一定标准给予激励。加大教育教学人才引进力度,为优秀引进人才租赁或购买人才住房提供支持。探索将市级教学项目经费一定比例用于人员绩效支出,市级教学经费一定比例用于人员绩效、师资培养及国际交流支出。

(二)改革人事制度,强化教育教学主业

积极推动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鼓励引导高等学校建立体现教育教学主业的人事管理运行体系。创新教师聘任机制,吸引国内外、各行业优秀人才参与教育教学。完善教师职称评审机制,提高教学业绩在职称评审中的比重。完善教师分类评价机制,在强化教育教学的基础上,制定体现不同教师特点的分类评价标准,促进教师分类发展。健全教师激励机制,构建分层次、多类型的教师激励体系,引导广大教师将提高教学水平作为个人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创新育人机制,建设一流培养体系

建立健全市属高校专业设置指导机制,成立由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等单位专家组成的专业设置咨询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市属高校专业设置的指导;推动高等学校建立专业设置听证制度,促进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在部分专业开展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贯通培养,为不同类型人才成长提供多样化发展路径。推动高等学校创新教学管理制度,做到政策措施激励教学、工作评价突出教学、资源配置优先保证教学,引导教师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加强课外师生互动,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之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完善学分制,探索建立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开展高等学校之间学分认定和转换。引导高等学校更加关注应用型人才培养,将更多办学资源向实践教学环节倾斜。构建大学生实习体系,研究通过政府补贴等优惠政策对企事业单位接收学生实习进行激励,鼓励政府机关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

(四)完善科研政策,构筑科技创新高地

完善科研投入、队伍建设、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推进科研组织模式创新。加强高等学校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构建国内外创新资源深度融合、科研与应用相互促进、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强科学道德建设和科研评价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和宽松的创新环境。完善配套政策,推进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环境,加快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导向明确、分类合理、激励约束并重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开放多元的评价方法,形成科研支撑创新人才培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机制。

(五)健全管理体制,释放高等学校办学活力

加快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依法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市属高校拨款机制改革,探索分类拨款、学科专业拨款、绩效拨款及生均拨款有机结合的差异化拨款方式,激发学校办学活力。继续加强与中央高校的共建工作,充分发挥中央在京高校办学优势及引领作用,支持中央在京高校与市属高校构建互惠共赢长效机制。完善人力资源培训相关政策,引导高等学校主动对接本市人力资源培训市场需求,为城乡劳动力再就业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

三、加强基础工作

(一)聚焦城市战略定位,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

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优化高等教育空间布局,科学调控高等学校办学用地及办学规模。推动高等教育资源有序疏解,实现区区有高校。结合实际,统筹推动解决部分高等学校多点办学问题。优化海淀区高等学校集聚区、良乡高教园区、沙河高教园区发展环境,打造世界一流的高教园区,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引导高等学校主动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民生需求,着力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层次结构,重点建设一批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动态调整一批与首都城市发展契合度不高的学科和专业,促进学科布局、专业设置、培养规模及结构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加强宏观引导,推动高等学校分类发展

积极支持中央在京高校服务国家战略,引导其立足北京、服务北京、融入北京。有效发挥资源配置和政策激励的导向作用,在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支持、分类评价的基础上,逐一研究并明确市属高校办学定位,推动其在不同层次、不同学科和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支持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主,拥有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在国际排名中达到一流水平学科的市属高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支持以培养高水平人才为主,特色优势鲜明的市属高校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支持以培养技术应用人才为主的市属高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支持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市属高校建设高水平技能型大学。

(三)建设一流师资,夯实高等教育发展基础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高等学校教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崇德修身基本遵循,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做好“四个引路人”、践行“四个相统一”、成为“四有”好老师。各高等学校要建立教育、宣传、监督、考核、奖惩等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培育引进力度,充分发挥海聚工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计划、高精尖创新中心及卓越青年科学家等项目优势,建设国际领先、国内一流、规模适度、结构优化、作用突出的优秀杰出高校人才队伍。

推动教师双向流动。引导高等学校吸引教育系统外及国外高水平专家、高技能人才在学校开展中长期教学,将最新科技成果、职业规范、实践经验引入课堂教学。支持高等学校选派专职教师到对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将实践问题及成果转变为研究课题、教学案例。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高等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体系,创新教师培训方式,提升教师育人能力。实施高等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

加强基础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计划。建立基础课教师共享平台,促进优秀基础课教师在高等学校间互聘流动。支持高等学校聘任优秀博士生担任基础课助教,促进基础课教学质量提升。鼓励优秀基础课教师开发在线开放课程,推动优质课程资源校际间共享。

(四)加强教学保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开展专业监测、评价、预警和调整,引导高等学校对就业率较低、社会需求较小的学科专业进行调整或减少招生规模。支持市属高校发挥在医药卫生、基础教育等方面的优势,着力发展契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的专业。支持部分高等学校深度联合行业企业培养实验室高级技工等复合型工程人才。支持医学类院校灵活设置专业培养方向,开设高级护理等专业,满足社会对各类医药卫生人才的需求。支持师范类院校按照“高质量、专业化”标准,培养更多“四有”好教师。

加强教学条件建设。实施智慧教室建设计划,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实施北京高等学校专业图书馆建设计划,为相关专业师生提供优质共享的图书情报服务。推动高等学校加大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打造体现现代教育理念的学习空间。

加强优质课程建设。实施北京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计划,引导高等学校加强课程质量建设,促进教师提升课堂教学水平。推动高等学校加快建设体现区域及行业需求的应用型课程,打造特色、共享的北京高等学校优质课程体系。制定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共享的实施意见,不断创新校内、校际在线开放课程共享与应用模式。

大力强化实践育人。实施本科教育教学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及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计划,拓展实践教学资源,并促进资源共享。扩大“实培计划”合作领域,推动科教、产教合作育人。高等学校要完善并切实落实实习相关制度,提高学生实习比例,创新实习管理方式,加强实习质量监控,有效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深入推进协同育人。完善“双培计划”实施模式,开展虚拟教研室建设,加强教师研讨交流,促进学生跨校成长成才。大力支持北京学院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强强联合培养人才。推动京津冀高等学校联盟建设,加强区域高等学校交流合作。支持高等学校汇聚校内外资源,创新协同育人模式,形成各方积极参与人才培养的合力。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优化“外培计划”实施方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交流能力的专门人才。开展国际化办学项目试点,探索国际化人才培养新模式。高等学校要结合“一带一路”及国际交往中心建设需求,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督导评估及质量监控,完善质量报告制度,推动高等学校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高等学校要健全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机制,加强对人才培养过程的管理,加快建立推动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平台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深化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完善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相关政策,强化过程管理与评估,加快汇聚一批国际顶尖科学家,着力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提升承担国家和本市重大项目及工程的能力,形成一批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培养一批高水平创新人才。鼓励高精尖创新中心积极争取北京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加快实现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发展。

实施卓越青年科学家项目。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的培育支持力度,实施一批卓越青年科学家项目,重点支持优秀青年人才面向重大任务、重点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国际水平的卓越青年科学家,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北京实验室建设。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发展,以国家战略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集聚创新资源为基础,以促进科教融合为主线,整合优势、强化协同,建设一批北京实验室,着力构建定位清晰、任务明确,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开放协同、学科交融的北京实验室发展体系。

强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建设一批北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引领和带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发展,形成一批对理论创新和文化传承创新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推动联合共建创新。积极推动与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及有关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研究机构建设一批共建实验室,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加强产学研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打造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创新平台。

加强国际合作创新。推动北京高等学校与国外一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更加广泛的实质性合作,建设一批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实力的国际合作创新平台,使之成为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学术中心、集聚一流学者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

(六)推进“双一流”建设,提升高等学校综合实力

支持国家“双一流”建设。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对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计划的高等学校给予支持;引导相关高等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全面融入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主动服务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带动其他高校特别是市属高校学科发展及整体水平提升。

加强高精尖学科建设。通过支持一批优势学科、提升一批特色学科、建设一批新兴交叉学科、繁荣一批人文社会学科,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学科建设水平提升。

开展一流专业建设。引导中央在京高校结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专业建设;推动市属高校整合办学资源,优化专业结构,强化优势特色,建成一批强势专业、行业急需专业、新兴交叉复合专业。

建设地方高水平大学。重点支持若干所市属高校建设一批特色学科,形成若干有国际影响力的团队,取得一批国内外领先的原创性成果及满足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成果,并将科学研究资源转变为人才培养资源,有效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在国内同类型高等学校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四、强化实施保障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改革,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高等学校贯彻落实。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不断改革和完善高等学校体制机制。加强市属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造政治强、懂专业、善治校、敢担当、作风正的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推动高等学校党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强化市级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市教育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及宏观统筹,强化部门协同及政策衔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努力破解体制障碍及难点问题,加大财政投入及保障力度,形成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合力,加快构建体现北京高等学校优势和特色的一流人才培养体系。

(三)开展教育督导评估

创新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推进机制,将加强激励引导与开展督导评估有机结合,做好督导、检查、评估和监测相关工作,及时跟踪高等学校工作进展情况,推动高等学校找准办学定位、加强总体规划、深化内部改革,将办学重点聚焦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上来。

(四)落实高等学校主体责任

高等学校要切实承担起办学治校、教书育人主体责任,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中心,立足办学定位,巩固办学优势,深入系统推进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追求卓越、争创一流。 

(责任编辑:刘婧婷(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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