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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蓉上诉王宝强离婚、名誉权两案二审维持原判

2018-06-22 16:20   

北京法院网官微6月22日消息,今天下午,马蓉上诉王宝强离婚纠纷、名誉权纠纷两案分别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理并当庭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两案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马蓉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故两案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一审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

北京法院网官微6月22日消息,今天下午,马蓉上诉王宝强离婚纠纷、名誉权纠纷两案分别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理并当庭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两案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马蓉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故两案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一审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

(责任编辑:董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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