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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

2018-06-23 10:52 黑龙江日报  

记者从黑龙江省环保部门获悉,今年以来我省继续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加大对重点流域、重点企业直接入河排污口及涉水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对水质恶化的断面和进展缓慢地市的工作进行预警,截至目前,全省地表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顿已完成17项。

据了解,年初以来,我省印发了《黑龙江省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计划》,提出全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54.8%以上,基本消除地表水丧失功能水体,市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80%。召开了全省2018年度1-4月水质预警及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议,对水质恶化的断面和进展缓慢地市的工作进行预警,部署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采取开发区限批办法,推动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我省还开展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专项执法检查,印发了《全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分三个阶段对全省229家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起草了《2018年全省“治污净水”专项行动方案》,将环境执法同河湖长制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加大对重点流域、重点企业直接入河排污口及涉水企业监督管理力度。

同时,黑龙江省加强水环境质量监测,在全省设置133个监测断面(点位)。推进国家考核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督导市(地)政府按时限要求对全省44个县级及以上地表型饮用水水源地内存在的77项环境问题进行清理整治。目前,已完成清理整治17项。同时,在穆棱河、呼兰河流域开展跨行政区界水环境生态补偿水质考核工作。目前,全省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基本完成,进入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阶段。(吴殿峰 记者 王彦)

记者从黑龙江省环保部门获悉,今年以来我省继续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加大对重点流域、重点企业直接入河排污口及涉水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对水质恶化的断面和进展缓慢地市的工作进行预警,截至目前,全省地表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顿已完成17项。

据了解,年初以来,我省印发了《黑龙江省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计划》,提出全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54.8%以上,基本消除地表水丧失功能水体,市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80%。召开了全省2018年度1-4月水质预警及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议,对水质恶化的断面和进展缓慢地市的工作进行预警,部署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采取开发区限批办法,推动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我省还开展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专项执法检查,印发了《全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分三个阶段对全省229家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起草了《2018年全省“治污净水”专项行动方案》,将环境执法同河湖长制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加大对重点流域、重点企业直接入河排污口及涉水企业监督管理力度。

同时,黑龙江省加强水环境质量监测,在全省设置133个监测断面(点位)。推进国家考核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督导市(地)政府按时限要求对全省44个县级及以上地表型饮用水水源地内存在的77项环境问题进行清理整治。目前,已完成清理整治17项。同时,在穆棱河、呼兰河流域开展跨行政区界水环境生态补偿水质考核工作。目前,全省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基本完成,进入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阶段。(吴殿峰 记者 王彦)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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