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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扩大门诊特殊病用药报销范围 9月起125类药品新纳入报销

2018-08-10 17:48   

北青网消息,10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宣布,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的用药报销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负担,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调整情况,将部分药品增加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据悉,此次调整将从9月起开始实施,包括腹膜透析液、全身用抗菌药等共计125品类药品将分别纳入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9种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此次调整,是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现有用药报销药品基础上,将该市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内有关药品,增加纳入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同时,北京市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实施前,已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的西药复合药、通用名后使用罗马数字进行标注的西药品种、儿童顺应性药品、50ml以上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等注射用溶媒组成的注射剂、中药软胶囊等药品,按照本市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分类原则,分别对应纳入有关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北青网消息,10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宣布,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的用药报销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负担,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调整情况,将部分药品增加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据悉,此次调整将从9月起开始实施,包括腹膜透析液、全身用抗菌药等共计125品类药品将分别纳入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9种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此次调整,是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现有用药报销药品基础上,将该市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内有关药品,增加纳入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同时,北京市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实施前,已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的西药复合药、通用名后使用罗马数字进行标注的西药品种、儿童顺应性药品、50ml以上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等注射用溶媒组成的注射剂、中药软胶囊等药品,按照本市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分类原则,分别对应纳入有关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北京青年报记者看到,对上述9类门诊特殊疾病用药的增加纳入,总共涉及125品类药品。其中对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的报销药品品类增加最多,包括了治疗胃酸相关类疾病的药物、止吐药和止恶心药、治疗功能性胃肠道疾病的药物、镇痛药等37类;肾透析门诊特殊疾病增加报销药品22类,包括糖尿病用药、周围血管扩张药、腹膜透析液等等。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完善门诊特殊病政策,门诊特殊病病种从最初的3种增加到11种,此次调整用药报销范围,共涉及其中的9种,“多发性硬化”和“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这两种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暂未做出调整,“多发性硬化”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药品限“重组人干扰素β-1b注射剂”;“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药品限“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和“雷珠单抗注射剂”。

据悉,通过门诊特殊病政策调整,每年可为大病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3.5亿元。以治疗乳腺癌的靶向药“曲妥珠单抗(赫赛汀)”为例,国家谈判前年均药品费用23万多元,谈判后年均药品费用约9万,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后退休人员个人负担降低为1万余元。(北青报记者 解丽)

(责任编辑:董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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