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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500万房产每月能领15155元,以房养老为何仍遭冷遇?

2018-08-12 09:14 南方+  

在试点4年后,“以房养老保险” 最近又刷屏了!

“以房养老保险”就是官方所说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日前,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将这一针对老年人养老需求的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

“以房养老保险”听着熟悉,但这一保险产品到底好不好,具体如何购买,可能很多人到现在仍不清楚。在上述通知发布后,有不少市民就很关心,经过4年试点,以房养老保险实施情况如何?公众能否接受这类保险,如果想去尝试,又该注意哪些方面?

知识点:

什么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经过4年试点,公众接受度如何?

冷!

如同4年前刚开始试点时的情景,4年后公众对以房养老保险的态度似乎并未出现根本转变。

2014年7月,原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原保监会决定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试点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

在试点4年后,“以房养老保险” 最近又刷屏了!

“以房养老保险”就是官方所说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日前,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将这一针对老年人养老需求的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

“以房养老保险”听着熟悉,但这一保险产品到底好不好,具体如何购买,可能很多人到现在仍不清楚。在上述通知发布后,有不少市民就很关心,经过4年试点,以房养老保险实施情况如何?公众能否接受这类保险,如果想去尝试,又该注意哪些方面?

知识点:

什么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经过4年试点,公众接受度如何?

冷!

如同4年前刚开始试点时的情景,4年后公众对以房养老保险的态度似乎并未出现根本转变。

2014年7月,原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原保监会决定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试点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

从试点情况来看,业务开展并不理想。南方+记者获悉,截至目前,国内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相关业务,截至2018年7月31日,共有141户家庭201位老人签约,98户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

对于该保险产品的设计初衷,学者指出,以房养老作为一种金融产品模式,可以弥补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潜在的发展需求,“养老金”的筹集渠道有望拓宽,不再仅依靠“存款”和“退休金”,是政府兜底之外的一种市场行为。也就是说这一保险针对的更多是孤寡失独、低收入老年群体。

基于此,在前期准备阶段时,保险公司即根据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的一些有意向的客户,从老年消费者的立场和角度研发设计保险产品。“(产品设计)按照‘三优先’原则,优先孤寡失独老人、优先低收入家庭、优先高龄老年群体。”幸福人寿相关人士说。

2015年,4个试点城市以房养老产品先后落地。当年6月12日,首批投保客户,来自三个城市的五个家庭的8位老人,通过“以房养老”开始领取养老金。当年10月,广州市两位七旬老人正式签订幸福人寿的以房养老产品“幸福房来宝”投保单,成为广州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首批客户。

500万房产,老人每月能领多少养老金?

15155元

究竟目前201位老人选择签约的以房养老产品是什么样子?老人每月能领取多少养老金?

南方+记者查询了解到,目前在售的以房养老保险产品为《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险种性质为“非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也就是说,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后,可继续住在原有房屋中,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身故。而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但承担房屋下跌风险和长寿给付风险,在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

核心的问题在于,房产如何估算,基本保险金额如何确定?

据了解,基本保险金额基于所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保险公司会在考虑抵押房屋的折扣、长期预期增值、预期的被保险人平均生存年限、利率、终身给付的成本等因素后,确定基本保险金额。

保险公司人士给记者举了个例子。假如投保人为65 周岁男性,在广州越秀有一套房子,房产有效保险价值为500万,那么老人每月可领取养老金为15155元,直至去世。

能领到这么多的养老金,是真的吗?根据媒体报道,家住在北京市北五环的康先生,由于女儿不幸去世,只剩下老两口相依为命。两人每月退休金共7000多元,最大的财产就是一套三居室的房子。2014年,两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合约,当时这套房子评估为305万。康先生每月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取9000多元的养老金,而且他们还可以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你会为自己和老人选择以房养老保险吗?

会or不会

中国社会老龄化已经到来。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新增老年人口1000万。截至2017年底,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2.41亿,占人口比例17.3%。到2035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多。

一边是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另一边则是可供老人选择的养老方式十分单一。但在以房养老保险这一新的养老方式出现后,为何未被迅速接受呢?“以房养老”为何遇冷四年,为什么还要在全国推行?

显而易见,传统养老观念以及不可确定的房地产价值风险等,都是限制“以房养老”业务开展的“拦路虎”。

首先,中国国情与老年人的传统习惯,决定了老人或子女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中国老人认为将房子留给子孙是天性和本能,不愿意把房子卖掉或交给银行。不少老人将房产视为重要遗产,“以房养老”观念估计短期难以改变。

其次,除了传统观念的影响外,“以房养老”的风险来自房产估值和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在之前房价不断攀升的经济环境下,老年人更愿意相信自己房子的价值会一直上涨,而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量,对老年人房产的评估价往往低于市场交易价,这也会影响老年人的投保热情。

而且,保险公司参与的热情也有限。截至今年6月底,有多家保险公司都获得了以房养老保险试点资格,不过目前,只有1家保险公司开展了业务。

在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看来,该公司在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方面进行了一个相对比较完善的尝试,但是仍然在房价波动风险、现金流动性风险、舆论及法律政策风险、房屋处分风险等方面给保险公司带来较大的挑战,亟待政府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但即便如此,还是应该认识到以房养老保险的重要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认为,“以房养老保险本质上是一项商业性的养老保险,也就是说对于我们现在整个社会的养老保险来说,它其实是一个有效的补充,但其对于建立这种多层次的保障体系来讲其实是有很大意义的。所以,我觉得即使是试点的推进与我们的预期有一定的距离,但是这种实践意义和创新意义还是要坚持下去。”刘卫民说。

针对推广中所面临的问题,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杨建华则建议,激活“以房养老”保险市场,首先要将“以房养老”的服务模式标准化和精细化,提高其可信度;同时,做好“信誉背书”,有力保障老年人和保险机构的相关权益。

(责任编辑:姜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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