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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临高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例

2018-08-14 09:00 海南日报  

近期,临高县纪委县监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涉及干部失职失责、优亲厚友、骗取国家扶贫资金等问题。

这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临高县东英镇居留村党支部书记林明奉、村党支部委员陈道伟等人在危房改造中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林明奉、陈道伟把关不严,监督不力,致使贫困户陈某然两次申报了危房改造手续,并重复领到危房改造资金8.7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林明奉、陈道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高县东英镇居留村党支部副书记黄泽峰在危房改造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黄泽峰把关不严,为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规定条件的贫困户陈某远申报了危房改造手续,致使陈某远领到危房改造资金6.5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黄泽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高县和舍镇茶胡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兼妇女主任王琼慧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王琼慧明知其家庭不符合贫困户标准,却未阻止其丈夫符某伟申报贫困户,致使其丈夫符某伟纳入贫困户后领取国家扶贫资金共计7.688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王琼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符某伟的贫困户资格已被剔除。

临高县和舍镇茶胡村党员符巨伟骗取国家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符巨伟明知其家庭不符合贫困户标准,仍故意隐瞒家庭财产和实际收入申报贫困户。被纳入贫困户后,符巨伟领取国家扶贫资金共计7.688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符巨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贫困户资格已被剔除。

近期,临高县纪委县监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涉及干部失职失责、优亲厚友、骗取国家扶贫资金等问题。

这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临高县东英镇居留村党支部书记林明奉、村党支部委员陈道伟等人在危房改造中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林明奉、陈道伟把关不严,监督不力,致使贫困户陈某然两次申报了危房改造手续,并重复领到危房改造资金8.7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林明奉、陈道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高县东英镇居留村党支部副书记黄泽峰在危房改造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黄泽峰把关不严,为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规定条件的贫困户陈某远申报了危房改造手续,致使陈某远领到危房改造资金6.5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黄泽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高县和舍镇茶胡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兼妇女主任王琼慧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王琼慧明知其家庭不符合贫困户标准,却未阻止其丈夫符某伟申报贫困户,致使其丈夫符某伟纳入贫困户后领取国家扶贫资金共计7.688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王琼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符某伟的贫困户资格已被剔除。

临高县和舍镇茶胡村党员符巨伟骗取国家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符巨伟明知其家庭不符合贫困户标准,仍故意隐瞒家庭财产和实际收入申报贫困户。被纳入贫困户后,符巨伟领取国家扶贫资金共计7.688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符巨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贫困户资格已被剔除。

临高县临城镇美台居委会原党支部书记陈团、美台居委会党支部委员符思帮助他人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期间,陈团、符思在开展危房改造工作时,不正确履行职责,为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规定条件的陈某强、陈某芬申报了危房改造手续,致使陈某强、陈某芬骗取危房改造资金共计3.7万元,陈团、符思共收受感谢费2000元。2018年7月,陈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期间,陈团还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符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符思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临高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的审查力度,以专项治理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为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记者刘梦晓 通讯员冼启俊 符开炳)

(责任编辑: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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