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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突发事件新闻舆情的引导及应对

2018-09-18 09:33 今传媒  作者:杨晓青

摘 要:近年来,安全突发事件频发,相关的新闻报道舆情也十分活跃,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日益深刻。一旦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其事故原因、救援情况以及政府对相关人员的问责情况往往成为舆论的发酵点,而此类事件的新闻报道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动态性强,在新媒体蓬勃而起的大环境下,如何加强安全突发事件的舆情引导及应对,传递社会正能量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安全突发事件;舆情引导;新闻发布

中图分类号:G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8)07-0051-02

一、新闻舆论发酵点

事故发生后,事故原因、救援情况、追责问责这三个方面是社会主要关注点,也是安全突发事件易引爆舆论的主要发酵点。

1.事故原因。一般而言,事故发生后舆论的第一反应就是,事故原因是天灾还是人祸?天灾不可控,属“不可抗力”,舆论质疑会相对减少,政府救援正能量则成为“主角”,如汶川地震,长江沉船事故等;但如果是人祸,则属“人为因素”,主观可控,故“不能原谅”,像天津爆炸事件、深圳滑坡事件等,事后追责的声讨就此起彼伏。同样是山体滑坡,事故原因不同,舆论反应也是大相径庭。2015年11月13日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里东村发生山体滑坡,造成38人死亡、1人受伤。浙江省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为地址灾害事故,随即救援就成为舆论关注点。2015年12月20日深圳市光明新区一淤泥渣土受纳场的人工堆土发生滑坡事故。事发突然,事故现场还没有进行深入的调查,许多媒体就从表面现象入手,纷纷报道是“山体滑坡”。后国土资源部发布官方微博,通报事故原因,认定人为原因导致垮塌。社会关注点开始从“山体滑坡”说的质疑转向对渣土来源的讨论,以及事后追责问题。

2.救援情况。在安全突发事件中,政府部门的救援情况往往就会成为舆论的关注点。目前,各地政府在救援行动上的努力有目共睹,新闻发布与宣传机制正不断完善。但实际操作中,政府救援却常常会成为次生舆情的多发地。失利表现在:其一,救援存在判断力和技术性差错,导致救援行动不力,如2011年温州动车事故、天津港爆炸事故等;其二,灾难事故报道被本地弱化引发质疑,存在故意弱化舆论嫌疑。其三,救援过程的报道重点有失偏颇,过多强调领导救援情况,而事件本身救援进展情况报道少。可以说,灾情信息的发布已经被视作政府救灾能力的评价指标,其发布的数量质量、时效平台等都成为舆论评价政府态度的重要参考。

3.问责程度。重大事故发生后,除了事故的原因,外界普遍还关注事后追责问题,即便是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人们都倾向于希望有人能站出来承担责任,相应的责任处理自然成为舆情的关注点。如2017年12月13日,北京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白墙子村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致5死8伤。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迅速启动问责程序,力度也是不同凡响,媒体对问责的报道可以说是“轰炸型”,新京报《北京自建房火灾事故问责启动,安监科科长被立案》、凤凰资讯《北京朝阳火灾事故调查通报:副乡长等7人被问责》……漫天的报道都体现了媒体及社会对事故问责的关注。事实上,政府问责的“程度”也是舆论解读政府对待事故反省决心的一个重要参考。当然,这种舆情表现的背后还是公众对政府执法能力和监督落实的期待。

二、舆情特点

要做好安全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就需要对此类事件的舆情特点有全面把握,即而才能提出解决方案。总的来说,安全突发事件的舆情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社会关注度高。安全突发事件,是当下最受群众关注的社会风险之一,加之其具体发展情况的不确定性会大大降低公众的安全感,从而引发社会高度关注。2015年,天津港爆炸事故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在各大新媒体平台中迅速传播,社会关注度骤然提高。会不会引发二次爆炸,污染的程度有多大,爆炸后遗留的化学品是否会威胁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各种各样的担心和疑问,显然已经打破了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中公众的“旁观者”心态,许多人都将自己也视为事故灾害的直接关联者[1]。因此,社会关注度高这一特点,是舆情引导工作需要特别重视的。

2.专业性强。安全突发事件往往涉及到很多专业领域,比如存在的安全隐患,专业的应急方式等,公众对事故原因存在困惑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对专业问题的不解和陌生。2015年6月1日发生的湖北监利“东方之星”号沉船事件就面临这一问题。442人的死亡,调查报告公布之时,舆论便炸开了锅。事件调查组认为,“东方之星”号客轮航行至长江大马洲水道时,突遇下击暴流袭击,虽然采取了相应的稳船抗风措施,但强风暴雨持续下,系数最大风压倾侧力矩达到该客轮极限抗风能力的2倍以上,船舶倾斜进水并在一分钟之内倾覆。普通受众听了这些解释大多仍是一知半解,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协调领导和权威专家,对沉船原因、打捞采取措施等专业问题进行解读,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公众对事件的质疑,扼杀了谣言的源头[2]。

3.动态性强。重大突发事件往往情况复杂,事件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许多不确定性。如果真相不能及时公布于众,谣言就会漫天飞,甚至会影响事件的发展趋势。“8·12”天津港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央视新闻在凌晨00:41首发简短新闻。之后的24小时内,央视新闻在微博平台上连续发稿58篇,报道事态的最新进展情况。紧接着的10天内,央视新闻微博以211篇的密集报道对事故进行了全方位的呈现。解释事故原因、普及安全常识,跟进事故救援情况,从而把公众的关注点引导至事实层面,稳定了舆情。

摘 要:近年来,安全突发事件频发,相关的新闻报道舆情也十分活跃,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日益深刻。一旦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其事故原因、救援情况以及政府对相关人员的问责情况往往成为舆论的发酵点,而此类事件的新闻报道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动态性强,在新媒体蓬勃而起的大环境下,如何加强安全突发事件的舆情引导及应对,传递社会正能量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安全突发事件;舆情引导;新闻发布

中图分类号:G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8)07-0051-02

一、新闻舆论发酵点

事故发生后,事故原因、救援情况、追责问责这三个方面是社会主要关注点,也是安全突发事件易引爆舆论的主要发酵点。

1.事故原因。一般而言,事故发生后舆论的第一反应就是,事故原因是天灾还是人祸?天灾不可控,属“不可抗力”,舆论质疑会相对减少,政府救援正能量则成为“主角”,如汶川地震,长江沉船事故等;但如果是人祸,则属“人为因素”,主观可控,故“不能原谅”,像天津爆炸事件、深圳滑坡事件等,事后追责的声讨就此起彼伏。同样是山体滑坡,事故原因不同,舆论反应也是大相径庭。2015年11月13日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里东村发生山体滑坡,造成38人死亡、1人受伤。浙江省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为地址灾害事故,随即救援就成为舆论关注点。2015年12月20日深圳市光明新区一淤泥渣土受纳场的人工堆土发生滑坡事故。事发突然,事故现场还没有进行深入的调查,许多媒体就从表面现象入手,纷纷报道是“山体滑坡”。后国土资源部发布官方微博,通报事故原因,认定人为原因导致垮塌。社会关注点开始从“山体滑坡”说的质疑转向对渣土来源的讨论,以及事后追责问题。

2.救援情况。在安全突发事件中,政府部门的救援情况往往就会成为舆论的关注点。目前,各地政府在救援行动上的努力有目共睹,新闻发布与宣传机制正不断完善。但实际操作中,政府救援却常常会成为次生舆情的多发地。失利表现在:其一,救援存在判断力和技术性差错,导致救援行动不力,如2011年温州动车事故、天津港爆炸事故等;其二,灾难事故报道被本地弱化引发质疑,存在故意弱化舆论嫌疑。其三,救援过程的报道重点有失偏颇,过多强调领导救援情况,而事件本身救援进展情况报道少。可以说,灾情信息的发布已经被视作政府救灾能力的评价指标,其发布的数量质量、时效平台等都成为舆论评价政府态度的重要参考。

3.问责程度。重大事故发生后,除了事故的原因,外界普遍还关注事后追责问题,即便是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人们都倾向于希望有人能站出来承担责任,相应的责任处理自然成为舆情的关注点。如2017年12月13日,北京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白墙子村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致5死8伤。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迅速启动问责程序,力度也是不同凡响,媒体对问责的报道可以说是“轰炸型”,新京报《北京自建房火灾事故问责启动,安监科科长被立案》、凤凰资讯《北京朝阳火灾事故调查通报:副乡长等7人被问责》……漫天的报道都体现了媒体及社会对事故问责的关注。事实上,政府问责的“程度”也是舆论解读政府对待事故反省决心的一个重要参考。当然,这种舆情表现的背后还是公众对政府执法能力和监督落实的期待。

二、舆情特点

要做好安全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就需要对此类事件的舆情特点有全面把握,即而才能提出解决方案。总的来说,安全突发事件的舆情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社会关注度高。安全突发事件,是当下最受群众关注的社会风险之一,加之其具体发展情况的不确定性会大大降低公众的安全感,从而引发社会高度关注。2015年,天津港爆炸事故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在各大新媒体平台中迅速传播,社会关注度骤然提高。会不会引发二次爆炸,污染的程度有多大,爆炸后遗留的化学品是否会威胁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各种各样的担心和疑问,显然已经打破了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中公众的“旁观者”心态,许多人都将自己也视为事故灾害的直接关联者[1]。因此,社会关注度高这一特点,是舆情引导工作需要特别重视的。

2.专业性强。安全突发事件往往涉及到很多专业领域,比如存在的安全隐患,专业的应急方式等,公众对事故原因存在困惑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对专业问题的不解和陌生。2015年6月1日发生的湖北监利“东方之星”号沉船事件就面临这一问题。442人的死亡,调查报告公布之时,舆论便炸开了锅。事件调查组认为,“东方之星”号客轮航行至长江大马洲水道时,突遇下击暴流袭击,虽然采取了相应的稳船抗风措施,但强风暴雨持续下,系数最大风压倾侧力矩达到该客轮极限抗风能力的2倍以上,船舶倾斜进水并在一分钟之内倾覆。普通受众听了这些解释大多仍是一知半解,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协调领导和权威专家,对沉船原因、打捞采取措施等专业问题进行解读,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公众对事件的质疑,扼杀了谣言的源头[2]。

3.动态性强。重大突发事件往往情况复杂,事件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许多不确定性。如果真相不能及时公布于众,谣言就会漫天飞,甚至会影响事件的发展趋势。“8·12”天津港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央视新闻在凌晨00:41首发简短新闻。之后的24小时内,央视新闻在微博平台上连续发稿58篇,报道事态的最新进展情况。紧接着的10天内,央视新闻微博以211篇的密集报道对事故进行了全方位的呈现。解释事故原因、普及安全常识,跟进事故救援情况,从而把公众的关注点引导至事实层面,稳定了舆情。

 

三、舆情的引导及应对

从舆论发酵点到舆情特点,本文一直尝试挖掘安全突发事件的本质特征,探索其存在的规律,尽快完善安全突发事件舆情的引导应对机制。

1.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我们一直在强调要快,这其中强调的是不要失语,要抢占先机,争取主动。过去,总习惯“只处理,不报道”或“先处理,后报道”,如今已完全不可取了,及时主动发布信息、引导舆论,才是正确的做法[3]。但“快”的同时也强调不能妄语。如何把握这一尺度?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是做好舆论引导的重要手段,媒体有责任有义务及时发布新闻信息,而相关职能部门面对突发性新闻时,同样应该以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忠实说、迅速说、首先说”,及时发布正确的新闻信息。也就是说,对于突发性新闻事件的报道,需要相关部门、媒介的支持和协助[4]。上海踩踏事件中,上海市政府一开始即由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为统领,作为对外信息发布的主窗口,协同相关部门信息,成为社会、媒体、网民等获取权威信息的唯一窗口,有效满足了公众对此事强烈的信息需求。反观天津港爆炸事故,天津政府对事件信息通报的最大问题在于新闻发布会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还过度依赖新闻发布会,发布渠道过于单一、时效滞后、统筹不足。

2.掌握好发布时机,主动引导舆论。自媒体时代,大众就自己所见所闻披露信息、发表意见,还可以通过转发、评论、点赞等方式为已经形成的舆论“添柴加薪”[5]。比如2010年江西宜黄拆迁事件、2011年甬温线“7.23”动车事故等等,首发信息的都是自媒体。自媒体影响力的逐步扩大,要求安全突发性事件的报道不仅要在内容和报道形式上遵守已有的制度,而且要掌握发布的时机,主动引导舆论向正面方向发展。对安全突发事件而言,新闻发布的时效性非常关键,但此类事件往往原因复杂,需要一定的时间去调查,报道时机的抉择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在安全突发事件中,报道的准确性和时宜性应该优于时效性。成熟的新闻从业者,往往能在把握时效性的同时做好对舆论引导效果的预判。

3.及时关注舆情动向。在新闻信息采集、整理、准备报道的同时,做好舆情的收集研判,发现并有效预警是做好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利用科学技术,完善大数据平台,加强对信息的过滤与判断能力,准确把握舆情方向,及时做好相应风险评估。另一方面要加强舆情监测队伍的建设。发掘和吸收一批对舆情较为敏感,能熟练应用互联网的人才队伍,深入不同的新媒体平台,认真研究采集与提取技巧、追踪技巧、倾向性分析等,比如可以对微信朋友圈、微博热搜等平台网友的反应做出一个科学准确的判断,在舆论还未形成之前就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有效防范负面舆论的扩大。

4.善于运用新兴媒体。在新媒体时代,新闻消息传播的渠道颠覆了传统媒体的想象,微博微信、短视频、各类APP、手机客户端等,都是安全突发性事件报道的重要渠道[6]。新媒体时代,受众有了自己的“麦克风”。比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开通评论区,人们可以自由发表言论,表达自己对该事件的看法,甚至成为“意见领袖”,引导舆论态势。对于媒体而言,通过新闻评论区的大数据统计,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群众的口味和偏好,从而为受众提供更有吸引力的新闻,增强自身的影响力。另外,传统媒体还可以借助新媒体平台设立点赞和投票环节,来了解公众普遍采取的价值观,也让受众对事件有更强的参与感,从而疏散社情民意,起到“减压阀”作用。因此,要加大与新兴媒体的合作力度,争取让全民在切身参与中意识到事故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从而在日后做好防范工作。

参考文献:

[1] 郑保卫,叶俊.论复杂性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策略——基于天津爆炸事故舆论引导的反思[J].新闻爱好者,2016(2):24-28.

[2] 杨占科.舆情应对要明辨是非旗帜鲜明[J].劳动保护,2018(3).

[3] 侯迎忠.新媒体时代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创新与路径选择.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4).

[4] 冯歆焯.自媒体时代的消防突发新闻舆情引导及应对[J].中国传媒科技,2017(8):79-80.

[5] 丁柏铨.论自媒体时代的新闻舆论引导艺术[J].新闻爱好者,2016(7):10-15.

[6] 庞继光.自媒体时代公共突发事件大众媒体议程设置初探[J].新闻研究导刊,2017(1):166-167.

(责任编辑: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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