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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声阅读版权:网络视听产业发展制约性因素

2018-09-18 09:35 今传媒  作者:史霄鸿

摘 要:随着数字阅读和媒介融合的发展,有声阅读业已成为国内网络视听产业链的结构重点之一,在网络视听产业各运营模块收入占比也颇为可观。在此过程中,有声阅读版权问题浮出水面并成为制约网络视听产业发展的瓶颈因素。视听平台审核不力、市场竞争无序、用户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版权问题突出的主要原因。考虑到国内有声阅读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网络视听平台企业有望通过加强行业自律、优化战略合作、共建良好生态等举措,在改善有声阅读版权问题中发挥核心的中介作用。

关键词:版权;有声阅读;网络视听;文化产业

中图分类号:G23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8)07-0056-02

近年来,纸质文字作品的创作、出版与流通受到新媒介冲击的影响呈现出愈演愈烈的后挫之势。从积极的方面来看,由于新媒介无远弗届的跨地域属性和前所未有的传播力,文字作品的数字化极大地提升了作品的流播速度和效率,长尾效应在细分市场的积极作用也得以充分发挥[1]。与此同时,文字作品的演绎方式同样经历了新的变化,有声内容成为文字作品传播和接受的重要途径之一,这与媒介应用在人们生活中的场景变化密切相关。有声阅读行业的蓬勃兴起,满足了受众碎片化时间和移动场景的多样化文化消费需求,从而有效开拓了“注意力经济”的听觉分支。

一、有声阅读市场现状

由于国内宏观政策扶持利好数字阅读领域发展,有声阅读市场规模和受众数量也呈现出逐年攀升态势,有声阅读业已成为数字阅读新的增长点。根据《2017年度中国数字阅读白皮书》的统计数据,2017年中国数字阅读市场规模达到152亿元,有声书阅读市场规模达到40.6亿元。截至2015年,中国有声阅读用户规模突破1.3亿人,约占总人数10%,相较于欧美发达国家40%-50%的占比数字,中国有声阅读用户市场仍有较大的成长空间。为保持健康良好的发展势头,除改善消费市场培育不足的问题以外,国内有声阅读产业的转型升级速度需要加速,创新融合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媒介融合改变内容生产、传播和整体生态的大背景下,网络视听平台借力大数据抓取和深度分析,得以用更为高效的方式将文化内容分发给受众和目标消费者[2]。在有声阅读领域,网络视听平台在对接内容和用户的过程中发挥了中介桥梁的作用,国内各大网络视听企业也都不约而同地将有声阅读视作网络视听行业的重要模块加以运营和推广,基于有声阅读的视听服务也是网络视听平台获取收入的重要渠道之一。根据2016年在线音频行业的统计分析,在中国在线音频用户最看重的节目或有声书因素中,制作水准和质量占21.3%,主播的专业性占15.8%,更新频率和周期占13%,话题的选题范围或有声书的内容占9.5%。可以看出,有声阅读的再创作水平始终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第十四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报告》显示,47.7%的用户主要收听评书连播,32.3%的用户收听图书连载或节选,42.5%的用户收听故事,其中,情感故事、历史文化、经典诵读、文学是最受欢迎的题材。据第十五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成年国民听书率22.8%,较2016年提升5.8个百分点,听书介质中移动有声APP成为主流选择,未成年人的听书率与成年国民基本持平;14-17周岁青少年的听书率最高,达28.4%。中国人每天休闲时间平均是2.55小时,由此可见,尽管在渗透率上有声阅读市场不及其他媒介,但由于阅读人群时间“碎片化”、受阅读场景限制等原因,其他媒介的阅读时长不高,因此有声阅读凭借其收听场景的优势聚拢诸多用户群体。

二、有声阅读平台竞争

伴随网络视听产业的迅速发展,各大平台文字作品有声读物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用户生产内容(UGC),这固然有助于实现有效信息的多向和实时传播,却也导致有声读物的专业性有所下降,并将有声阅读内容的版权问题推到前台。有声阅读作品内容的版权之争表征了网络视听产业由“平台化竞争”向“生态链竞争”转型的进程。以网络视听平台龙头企业为例,积极布局有声读物作品版权战略已经悄然打响了平台之间没有硝烟的战争[3]。

2015年7月,喜马拉雅音频分享平台与腾讯旗下阅文集团签署了版权合作协议,并获取阅文集团版权作品的有声改编权。从网络文学市场占有率来看,阅文集团拥有90%的网络文学版权。喜马拉雅音频分享平台获得除拥有90%网络文学版权的有声改编权外,还获得了70%传统出版物的有声改编权。改编权是指改变原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有声读物的优秀再创作明显受到广大受众的追捧。例如,《黄磊:七堂极简物理课》《麻衣神算子》《法医秦明》《无罪谋杀》《狠人狠事》等都曾在喜马拉雅连续两届“123知识节”中,在有声类付费产品中名列前茅。蜻蜓FM、荔枝FM等同类音频分享平台也力求将优质IP版权纳入旗下,为有声读物的再创作和再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摘 要:随着数字阅读和媒介融合的发展,有声阅读业已成为国内网络视听产业链的结构重点之一,在网络视听产业各运营模块收入占比也颇为可观。在此过程中,有声阅读版权问题浮出水面并成为制约网络视听产业发展的瓶颈因素。视听平台审核不力、市场竞争无序、用户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版权问题突出的主要原因。考虑到国内有声阅读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网络视听平台企业有望通过加强行业自律、优化战略合作、共建良好生态等举措,在改善有声阅读版权问题中发挥核心的中介作用。

关键词:版权;有声阅读;网络视听;文化产业

中图分类号:G23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8)07-0056-02

近年来,纸质文字作品的创作、出版与流通受到新媒介冲击的影响呈现出愈演愈烈的后挫之势。从积极的方面来看,由于新媒介无远弗届的跨地域属性和前所未有的传播力,文字作品的数字化极大地提升了作品的流播速度和效率,长尾效应在细分市场的积极作用也得以充分发挥[1]。与此同时,文字作品的演绎方式同样经历了新的变化,有声内容成为文字作品传播和接受的重要途径之一,这与媒介应用在人们生活中的场景变化密切相关。有声阅读行业的蓬勃兴起,满足了受众碎片化时间和移动场景的多样化文化消费需求,从而有效开拓了“注意力经济”的听觉分支。

一、有声阅读市场现状

由于国内宏观政策扶持利好数字阅读领域发展,有声阅读市场规模和受众数量也呈现出逐年攀升态势,有声阅读业已成为数字阅读新的增长点。根据《2017年度中国数字阅读白皮书》的统计数据,2017年中国数字阅读市场规模达到152亿元,有声书阅读市场规模达到40.6亿元。截至2015年,中国有声阅读用户规模突破1.3亿人,约占总人数10%,相较于欧美发达国家40%-50%的占比数字,中国有声阅读用户市场仍有较大的成长空间。为保持健康良好的发展势头,除改善消费市场培育不足的问题以外,国内有声阅读产业的转型升级速度需要加速,创新融合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媒介融合改变内容生产、传播和整体生态的大背景下,网络视听平台借力大数据抓取和深度分析,得以用更为高效的方式将文化内容分发给受众和目标消费者[2]。在有声阅读领域,网络视听平台在对接内容和用户的过程中发挥了中介桥梁的作用,国内各大网络视听企业也都不约而同地将有声阅读视作网络视听行业的重要模块加以运营和推广,基于有声阅读的视听服务也是网络视听平台获取收入的重要渠道之一。根据2016年在线音频行业的统计分析,在中国在线音频用户最看重的节目或有声书因素中,制作水准和质量占21.3%,主播的专业性占15.8%,更新频率和周期占13%,话题的选题范围或有声书的内容占9.5%。可以看出,有声阅读的再创作水平始终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第十四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报告》显示,47.7%的用户主要收听评书连播,32.3%的用户收听图书连载或节选,42.5%的用户收听故事,其中,情感故事、历史文化、经典诵读、文学是最受欢迎的题材。据第十五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成年国民听书率22.8%,较2016年提升5.8个百分点,听书介质中移动有声APP成为主流选择,未成年人的听书率与成年国民基本持平;14-17周岁青少年的听书率最高,达28.4%。中国人每天休闲时间平均是2.55小时,由此可见,尽管在渗透率上有声阅读市场不及其他媒介,但由于阅读人群时间“碎片化”、受阅读场景限制等原因,其他媒介的阅读时长不高,因此有声阅读凭借其收听场景的优势聚拢诸多用户群体。

二、有声阅读平台竞争

伴随网络视听产业的迅速发展,各大平台文字作品有声读物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用户生产内容(UGC),这固然有助于实现有效信息的多向和实时传播,却也导致有声读物的专业性有所下降,并将有声阅读内容的版权问题推到前台。有声阅读作品内容的版权之争表征了网络视听产业由“平台化竞争”向“生态链竞争”转型的进程。以网络视听平台龙头企业为例,积极布局有声读物作品版权战略已经悄然打响了平台之间没有硝烟的战争[3]。

2015年7月,喜马拉雅音频分享平台与腾讯旗下阅文集团签署了版权合作协议,并获取阅文集团版权作品的有声改编权。从网络文学市场占有率来看,阅文集团拥有90%的网络文学版权。喜马拉雅音频分享平台获得除拥有90%网络文学版权的有声改编权外,还获得了70%传统出版物的有声改编权。改编权是指改变原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有声读物的优秀再创作明显受到广大受众的追捧。例如,《黄磊:七堂极简物理课》《麻衣神算子》《法医秦明》《无罪谋杀》《狠人狠事》等都曾在喜马拉雅连续两届“123知识节”中,在有声类付费产品中名列前茅。蜻蜓FM、荔枝FM等同类音频分享平台也力求将优质IP版权纳入旗下,为有声读物的再创作和再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三、有声阅读版权问题

因此,为了吸引更多受众,平台企业将融资部分用于获取有声读物的版权,甚至一度出现了得改编权者得天下的一边倒的局面。但是有声阅读内容被诉侵权事件仍频频发生,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自2012年以来,喜马拉雅多次因侵犯版权遭到起诉,懒人听书、优听Radio、蜻蜓FM、酷我听书等也纷纷因非法传播有声读物和作品被告上法庭。可以说,版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国内网络视听和有声阅读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因素。

造成网络视听平台有声读物版权问题频仍的原因由多方面因素造成:一是平台企业制作和传播有声读物的版权意识较为薄弱。网络视听平台普遍以用户流量为盈利模式基础,相对忽视有声类节目内容的版权审核,对有可能侵权的上传内容采取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二是有声阅读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即便某企业握有作品的有声改编权,并据此推出新的收费产品,出于盈利或吸引用户流量的目的,其他平台或渠道也能够通过极低的成本窃取产品,并进行二次非法流通或销售。此类现象的屡禁不止,不仅影响了有声阅读产品带来的收入,而且也打击了相关企业购买正版版权的积极性,极易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后果。三是用户生产有声读物过程中的法律意识淡薄。伴随用户生产内容在有声阅读产业的大量涌现,有声阅读产品的生产者不再囿于专业制作团队和人员,普通用户构成的这部分生产主体对作品有声改编权及相关著作权法往往知之甚少,很大一部分诉之法庭的有声读物侵权案件都是由于普通用户不了解相关法律而导致平台被起诉。按照对有声读物独创性程度,原作品的机械音频复制并未对原作品有实质性的改变,而原作品的人工朗读复制和原作品的演绎等才享有有声读物的著作权。另一方面,按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在非盈利目的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这也使得绝大部分有声阅读生产者产生了误解,认为只要不用于盈利目的,二次制作和传播作品无需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4]。

四、网络视听平台发展策略

就有声阅读产业的自身发展而言,国内有声阅读市场和受众都远未成熟。与此同时,网络视听平台通过内容集成和版权采购等在有声阅读市场上占有先发优势,并在培育市场和受众方面有发挥核心作用的潜能。从这一意义上来看,以网络视听平台为依托,改善有声阅读市场的侵权问题,是相对可行和较为理想的抓手。为早日实现产业放大效应,解决版权问题经营的相关问题,保持品牌优势和影响力,网络视听平台应当从以下三方面入手,力求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局面。

一是网络视听平台应主动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力度,对有声内容制作方采用更为严格的审查机制。除了确保内容符合国家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特别针对有声读物类别中的上传内容,进行更为审慎的改编权排查,一旦发生侵权事件,第一时间下架相关节目内容,并在平台进行通报批评,杜绝此类现象的反复发生。

二是网络视听平台应借力媒介融合,加大与文字内容授权方的合作力度,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提升公共服务的社会效益。近年来,IP概念持续升温,媒介融合也加速了倚重版内容的进程。网络视听平台企业应积极与地方公共图书馆、高等院校图书馆、出版类文化机构开展共建合作,为大众提供免费的网上学习和再教育平台,成为构建文化资源共享工程的传输链。

三是网络视听平台应联合版权管理、网络运营、应用商店、支付等服务提供方和支撑方,形成多元合力,多渠道全方位杜绝有声阅读侵权行为,形塑良好的有声阅读产业生态。从目前的趋势来看,版权内容的付费经营将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网络视听产业的主要盈利模式。通过多方共同努力,维护和确保有声阅读文化产品的知识产权不受损害,也是关乎相关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长久之计。在此基础上,有声阅读面向读者的内容推荐应当转换为智能化分发,设定一定的算法程序,根据用户在后台的数据模型及兴趣爱好,进行智能化、精确化传播。例如,喜马拉雅平台,就专门设立了“猜你喜欢”功能,能够根据用户的个人信息及搜索、收听历史,专门向用户推荐其可能喜欢的有声内容,从而完成个性化有声内容的精准匹配。只有平台真正找到用户需求,向不同类型用户推荐相对应的有声内容,才能使用户更为直观的了解有声内容的意义所在。

五、结 语

不得不承认的是,有声阅读可以随时随地收听,不受时空的影响,能够同时进行多任务处理。随着智能时代的到来,各种听书软件层出不穷,让用户的选择空间大为增强。再加上声音的传播能够带来更多层次的信息,使得文超越了文字层面,让人展开联想空间。随着有声阅读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有声付费内容开始为大众所接受,这也就要求不同听书平台积极树立自身特色,寻找自身优势所在,真正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数字文化体验的革新正在不断颠覆着消费者的视听经验,妥善解决有声阅读内容的版权问题,不仅是促进网络视听产业实现增速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提升网络文化产业治理能力、加快构建网络文化产业治理体系、优化网络文化产业生态环境的必由之路,同时也为为今后进一步对接国际网络视听产业和打开海外有声阅读市场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 杨焕昌.论有声阅读的推广[J].晋图学刊,2016(3):43-46.

[2] 诸葛寰宇.我国有声书的发展困境和出路[J].现代视听, 2017(9):80-82.

[3] 陈栋.数字有声出版行业的发展瓶颈与破局[J].出版广角, 2017(11):23-25.

[4] 傅淳.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有声阅读领域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广播,2018(04):24-27.

(责任编辑: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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