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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页调查文件,3次延期申诉,这个“港独”组织被禁了

2018-09-25 08:23 政知见  

撰文 | 高语阳

24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即时禁止以“港独”为宗旨的所谓“香港民族党”的运作。

之后,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和香港中联办负责人都就此事发表谈话。

至此,从2016年3月28日宣布成立的“香港民族党”,有了结局。

申诉期内去信外国政府

24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即时禁止“香港民族党”的运作。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记者会上表示,他行使香港《社团条例》赋予保安局局长的权力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在香港运作。此命令即时生效,“香港民族党”为非法社团。 

△李家超

李家超说,这一命令是在谨慎全面考虑所有因素和相关法律法规后作出的,基于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保护他人权利和自由的需要。

同时,“香港民族党”以实现“港独”为纲领,严重违反香港基本法,且已为实现纲领采取实质行动,并公然宣称不排除使用武力争取“港独”,明显危害国家安全,因此不能将其言行只当作政治口号。

李家超表示,香港市民享有法律保障的结社和言论自由,但这些自由并非没有限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香港特区政府当天刊登宪报号外,公布了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的命令。

撰文 | 高语阳

24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即时禁止以“港独”为宗旨的所谓“香港民族党”的运作。

之后,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和香港中联办负责人都就此事发表谈话。

至此,从2016年3月28日宣布成立的“香港民族党”,有了结局。

申诉期内去信外国政府

24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即时禁止“香港民族党”的运作。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记者会上表示,他行使香港《社团条例》赋予保安局局长的权力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在香港运作。此命令即时生效,“香港民族党”为非法社团。 

△李家超

李家超说,这一命令是在谨慎全面考虑所有因素和相关法律法规后作出的,基于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保护他人权利和自由的需要。

同时,“香港民族党”以实现“港独”为纲领,严重违反香港基本法,且已为实现纲领采取实质行动,并公然宣称不排除使用武力争取“港独”,明显危害国家安全,因此不能将其言行只当作政治口号。

李家超表示,香港市民享有法律保障的结社和言论自由,但这些自由并非没有限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香港特区政府当天刊登宪报号外,公布了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的命令。

李家超此前已向“香港民族党”发信,并给予其一段申诉期。申诉期内,该组织召集人陈浩天还在香港外国记者会发表演讲,公然宣扬“港独”,并去信外国政府,将“港独”主张推至国际层面。香港各界强烈谴责其行径,要求特区政府尽快依法处理“香港民族党”。

根据《社团条例》,管理和协助管理非法社团、以非法社团成员身份行事,参加这些社团的集会、付款援助、明知而容许社团利用其地方集会,诱使他人成为成员、为社团谋取费用和援助等,均属违法。

此前李家超曾对记者表示,上述罪行刑罚包括罚款及监禁,监禁年限最高可达2至3年。

成立时并未注册

24日当天,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和香港中联办负责人都就此事发表谈话。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说,

“香港民族党”是未经注册的非法社团,也是“港独”组织,其所谓党纲和公开发表的言论都鼓吹“港独”主张,并发展成员,筹措经费,勾结外部势力,利用各种方式煽动,有纲领、有预谋、有组织地从事分裂国家的活动,已严重违反国家宪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现行有关法律,挑战“一国两制”的底线,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损害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和香港各界人士的根本利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有关法律和法定程序作出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的决定,是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法治的应有之举,完全必要,我们坚决支持。

该发言人强调,任何宣扬“港独”主张、从事分裂国家活动的组织,无论其规模、影响大小,是否采取暴力或武力方式,其活动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都是十分严重的,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对此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香港中联办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在中国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任何分裂国家的活动都是绝不能容许的,包括700多万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对“港独”必定是零容忍。“香港民族党”公然主张和宣扬“港独”,有组织、有预谋地从事意图分裂国家的活动,已经严重违反宪法、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法律。

这里需要解释的是,“香港民族党”在成立时并未注册,当时,该组织的召集人陈浩天曾公开表示,香港公司注册处因“政治问题”拒绝该组织注册。在香港,没有专门针对政党的立法,“政党”都是依据《公司条例》或《社团条例》进行登记的“公司”或“组织”。

成员以学生为主

2016年3月28日,“香港民族党”举行记者会宣布成立,召集人陈浩天描述,建党目标是“民族自强,香港独立”。

他提出六大纲领,第一条就是建立独立和自由的“香港共和国”。 

△陈浩天

陈浩天当时说,成员以20多岁为主,包括大学生、刚毕业人士,也有专业人士等。成员大概有30至50人,其中一半是学生,但他拒绝披露成员身份。

在资金来源上,陈浩天当时有不足10万港元资金,来自每一位成员,“每个成员都会打工,全部都靠自己积蓄”。他还说,花费了数个月筹备建党,“暂时辞职来做这件事”。

现场记者发问是否因忧虑到后果才不公开成员,陈浩天解释称,留给大家想象成员身份的空间,多一些神秘感,“将来可能逐步披露更多成员身份”。

香港律师陈曼琪称,公司注册处拒绝接受其申请,是合法的,因为该组织宣扬“港独”违法。香港的《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及第10条,列明任何人企图或准备作出煽动意图,引起憎恨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激起对其离叛等,即属犯罪,故“港独”是违法行为。

警方送交700页调查文件

7月17日,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召开记者会表示,他正考虑警务助理社团事务主任建议,依据《社团条例》禁止“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继续运作。当时警方送上超过700页的文件,详细记录该党自2016年3月创立至今年5月的“播独”言行。

李家超说,社团条例第8条赋予社团事务主任权力及责任,主任必须采取合法方法履行责任,并需时时留意个案发展及搜集证据,待有足够证据后就采取行动。事务主任明白自己的角色及责任,本次行动按法例行事,做法谨慎合理。

他接着说,这是自回归以来首次行使社团条例第8条,以考虑禁止社团运作,而条例已列明保安局局长的角色,他会根据法律依据作出决定。 

当时,李家超表示,已给予“民族党”21天时间申述。后来,申述期又经过三次延长,民建联议员葛佩帆称,“民族党”一方面几次要求延期,另一方面又在外国势力的协助下继续鼓吹“港独”,显示其所谓的申请延期只是想尽办法拖延。

前后两任特首对外表态

针对该组织,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前特首梁振英多次发文斥责,8月10日,他再次发文表示,不能轻视任何“港独”的苗头,指陈浩天等人的活动和行为,对香港造成极大伤害,包括影响中央和香港的关系,破坏内地人民和香港的感情。

他说,世界各地,包括号称“最自由的国家”都禁止叛国、禁止分裂国家和禁止颠覆的法律,更有专职监视、侦査和反制的机关和手段。他称,香港人国家意识薄弱,国家安全意识尤其薄弱,对国际关系的本质看得十分单纯。

梁振英表示,“民族党力量‘微薄’,不需要关注吗?如果民族党这事发生在西方国家,全部党员都会被列入黑名单,都会被跟踪、通讯会被窃听,谈话会被录音;如果和外国人有接触,情治机关的警报就会拉响了。言论自由?”

现任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曾多次对“港独”问题表态。 

△林郑月娥

她7月25日表示,任何鼓吹“港独”的言行均不能容忍,一定受到遏制,政府会依法办事。

8月5日,她再次发言称,区政府和她本人都对“港独”立场非常坚定,绝不容忍任何鼓吹“港独”的言行,必定依法遏制。

资料 | 新华社 环球网 大公网 观察者网 澎湃新闻

校对 | 项战 

(责任编辑:崔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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