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人民网 时政>地方领导

鸡舍离居民区只有四米?臭气熏天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2018-09-25 08:20 人民网-地方领导  

“最近处鸡舍与居住区只有四米距离,鸡舍散发出的难闻气味。”近日,一名新乡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发帖称,此前层反映此事,养鸡场场主表示养殖结束不再进行养殖,现养鸡场又新进一批小鸡仔,就没准备关闭养殖场。网友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解决此问题,保障居民的日常生活。

中共延津县委接到网友反映的情况后表示,调查组成员进行核查,督促整改,养鸡场场主也签下保证书,承诺养殖期间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清理粪污,采取除臭措施,改善周边人居环境。

有话想对新乡市委书记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位于新乡市延津县东安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南一百米路东,有一处鸡舍与居住区只有四米距离,鸡舍散发出的难闻气味。今年3月份,曾反映过此事,多个部门也联合查过,养鸡场场主表示该批次养殖结束不再进行养殖,现养鸡场又新进一批小鸡仔,就没准备关闭养殖场,现在天天都是臭气熏天,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希望领导给予关注及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接到网友反映问题后,县环保局、县农林畜牧局、城关镇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于9月14日赴现场展开调查。经查,该养鸡场目前存栏2000只,属规模以下养殖户,环境状况差。对此,调查组对该养鸡场场主进行批评教育,现场提出整改要求,指导制定整改方案,要求做到粪污当天清运,添加除臭菌种,打药消毒,维护好环境卫生。 9月18日,调查组成员再次进行核查,督促整改,该养鸡场场主签下保证书,承诺养殖期间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清理粪污,采取除臭措施,改善周边人居环境。 调查组已与网友进行沟通,告知处理结果。

【网民留言】

“最近处鸡舍与居住区只有四米距离,鸡舍散发出的难闻气味。”近日,一名新乡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发帖称,此前层反映此事,养鸡场场主表示养殖结束不再进行养殖,现养鸡场又新进一批小鸡仔,就没准备关闭养殖场。网友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解决此问题,保障居民的日常生活。

中共延津县委接到网友反映的情况后表示,调查组成员进行核查,督促整改,养鸡场场主也签下保证书,承诺养殖期间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清理粪污,采取除臭措施,改善周边人居环境。

有话想对新乡市委书记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位于新乡市延津县东安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南一百米路东,有一处鸡舍与居住区只有四米距离,鸡舍散发出的难闻气味。今年3月份,曾反映过此事,多个部门也联合查过,养鸡场场主表示该批次养殖结束不再进行养殖,现养鸡场又新进一批小鸡仔,就没准备关闭养殖场,现在天天都是臭气熏天,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希望领导给予关注及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接到网友反映问题后,县环保局、县农林畜牧局、城关镇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于9月14日赴现场展开调查。经查,该养鸡场目前存栏2000只,属规模以下养殖户,环境状况差。对此,调查组对该养鸡场场主进行批评教育,现场提出整改要求,指导制定整改方案,要求做到粪污当天清运,添加除臭菌种,打药消毒,维护好环境卫生。 9月18日,调查组成员再次进行核查,督促整改,该养鸡场场主签下保证书,承诺养殖期间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清理粪污,采取除臭措施,改善周边人居环境。 调查组已与网友进行沟通,告知处理结果。

【网民留言】

听说种德小学今年要投入使用,请问学区是怎么划分的,附近的华隆国际小区可以入学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交教文体局进行调查了解。现将办理结果反馈如下: 1、按照市政府要求,种德小学已投入使用,尽管建设工程还未完成,但已确保规划教学区域正常使用。 2、该校学区划分问题由于涉及到今年明德小学电脑排位,目前正在测算中。 3、9月1日,华隆国际小区学区生已经全部正常入学。

【网民留言】

领导好,想了解下道清路中学何时规划建设?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询,根据《新乡市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新乡高新区辖区范围内未规划有道清路中学。

【网民留言】

我是长垣县的一个普通劳动者,2013年在长垣县兴隆国际内买了一套房子写的合同,2014年交房,房子是交了,但房产证至今不给办理,给开发商部门经理打了好多次电话都在推托,遥无音讯,长垣县兴隆国际的居民该怎么办?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长垣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兴隆国际小区位于卫华大道南侧、龙山花园东侧,共办理了两份土地证,批准用途均为出让商住用地,使用权人均为长垣县兴隆置业有限公司。 兴隆国际小区建设10幢楼房(1#-3#、5#-10#、12#),共755户,经现场测量小区范围线并套合原土地证边界,无超占现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材料。目前,兴隆置业有限公司已提供土地证、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督促开发商向住建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换发正本。待办证手续完善后,小区业主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详情可拨打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7112130。

【网民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欢迎访问《地方领导留言板》(网址:http://liuyan.people.com.cn/),或使用栏目客户端、小程序,关注微信公众号,提交留言并获得更多相关资讯。

(责任编辑:李政杰)
分享到:

查看全部评论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