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5 09:39 商务部
商务部15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18年10月1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征收反倾销税。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美国公司:
1.艾菲纳化工有限公司 123.4 %
(IofinaChemical, Inc.)
2.其他美国公司 123.4%
(AllOthers)
日本公司:41.1 %
商务部15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18年10月1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征收反倾销税。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美国公司:
1.艾菲纳化工有限公司 123.4 %
(IofinaChemical, Inc.)
2.其他美国公司 123.4%
(AllOthers)
日本公司: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