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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一人购百余车位 投资还是“套路”?

2018-10-16 08:40 长沙晚报  作者:刘琦

“‘一名业主购买了100多个车位’的说法,在业主群里传了很久,起初大家并不相信。直到我们看到有人在地下停车场装了同样的地锁,且在同一天进行装锁施工,才知道这是真的。”近日,家住望城区龙湖湘风原著小区的孙先生向记者反映,有一名吴姓女子一举买下小区的133个车位,然后向其他业主售卖。昨日,记者来到该小区展开了调查。

调查 成排车位装地锁待售

按照孙先生的指引,记者来到小区高层住宅7栋至11栋的地下停车场入口,保安显得较为谨慎。随后,记者又来到9栋负一层的地下停车场内,看到成排的车位被安装了同样的地锁,其中有的上方贴了粉红色纸张,上面写着“车位出售”,并留下了一个185开头的手机号码。

“上面贴了牌的车位都是这名业主的,她的身份我们不方便透露,上面有电话你们可以问她。”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孙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一张手机拍摄的图片,上面写着乙方(吴女士)向甲方(长沙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购133个车位的使用权,并有详细的车位编号。“这张图是不是真的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最近车位涨价了倒是真的。”采访中,一名业主告诉记者。

“车位也不是物业的,买了车位的业主都可以停车。此外,并不是说现在可买的车位没有了,业主不一定非要从她(吴女士)那里买车位。”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并非为吴女士开脱。

“‘一名业主购买了100多个车位’的说法,在业主群里传了很久,起初大家并不相信。直到我们看到有人在地下停车场装了同样的地锁,且在同一天进行装锁施工,才知道这是真的。”近日,家住望城区龙湖湘风原著小区的孙先生向记者反映,有一名吴姓女子一举买下小区的133个车位,然后向其他业主售卖。昨日,记者来到该小区展开了调查。

调查 成排车位装地锁待售

按照孙先生的指引,记者来到小区高层住宅7栋至11栋的地下停车场入口,保安显得较为谨慎。随后,记者又来到9栋负一层的地下停车场内,看到成排的车位被安装了同样的地锁,其中有的上方贴了粉红色纸张,上面写着“车位出售”,并留下了一个185开头的手机号码。

“上面贴了牌的车位都是这名业主的,她的身份我们不方便透露,上面有电话你们可以问她。”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孙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一张手机拍摄的图片,上面写着乙方(吴女士)向甲方(长沙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购133个车位的使用权,并有详细的车位编号。“这张图是不是真的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最近车位涨价了倒是真的。”采访中,一名业主告诉记者。

“车位也不是物业的,买了车位的业主都可以停车。此外,并不是说现在可买的车位没有了,业主不一定非要从她(吴女士)那里买车位。”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并非为吴女士开脱。

回应 小区目前仍有车位可售

在销售中心,销售人员称目前小区仍然有车位可售。“之前是15万元3个,目前的价格是8万元一个,还是可以买的。”一名销售人员介绍,车位可售可租,能满足业主需要。

记者了解到,吴女士购买的车位位于7栋至11栋的地下停车场,而她是小区其他楼栋的业主。该停车场共有两层,共800余个车位,而业主有1300多户。“目前小区入住率还很低,车位的确能满足需求,以后会怎样我们也不知道。”孙先生说。

针对之前“15万元3个车位”的销售政策,知情业主告诉记者,花8万元购买一个车位后,加价7万元送两个车位。“3个车位要落在一人名下,但是开发商说有一次机会可以过户。”该业主告诉记者,吴女士应该就是在这种销售政策下购得了这么多车位。

昨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吴女士电话,试图与其取得联系。她得知记者是为了解车位的事情后,便直接挂断了电话。此前,吴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此举是“投资”,就算买了车位卖不出去也是“自己的事情”。

质疑 并非“投资”,更像“套路”

然而,面对吴女士的“投资”说法,不少小区业主提出了自己的质疑。“购买133个车位来‘投资’,就算是5万元一个车位,也需要600多万元,更何况她不是我们这几栋的业主,这种做法很不合常理。”一名业主称,小区之前售车位的时候没有很多人购买,但当天的大批车位居然在4小时内售完了。随后,该小区的车位便提价至8万元/个。

“我们此前收到过以‘龙湖’开头的车位推销短信,留下的联系方式竟然就是吴女士售卖车位的手机号码。”部分业主认为,吴女士跟开发商之间是有联系的。“一个人购买这么多车位,经过炒作造成车位‘热销’假象,让我们觉得此时不买以后买不到了,我怀疑这是开发商售车位的‘套路’。”另一名业主称。也有业主向记者表示,2015年时吴女士是龙湖地产的置业顾问,他的房子就是从吴女士手上购得的。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这里的业主应当做扩大解释,指的是全体业主而非个别业主。因此开发商向同一业主出售多套车位就有违法之嫌。”同时李健也指出,依据《合同法》五十二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因此任一业主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这个侵犯全体业主权益的交易。”李健说。

(责任编辑:郝文文(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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