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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艺术的审美伦理问题研究

2018-10-18 09:29 今传媒  作者:张爱坤

一、审美、伦理与审美伦理

审美是人类的天性,带有必然性,在与自然和社会事物相接触的过程中,人类的感性本质在事物的自然属性中得到投射,再回归到内心,产生审美的愉悦感,进而升华为心灵深处的情感力量。这个情感力量的建立过程,同时也是人类确证自身存在的过程。纯粹论述“情感力量”似乎稍显抽象,实际上,这里所说“情感力量”的所指非常具体,譬如“信念”“理想”“热情”“勇气”……总之,是人之为人的一系列本质属性。不难看出,审美所赋予人类的情感力量实质上已经与另外一门有着悠久历史的学科——伦理学发生了关联,这并非偶然,在“美学”尚未得到正名的时候,无论中西,“美”都被看做伦理建构、伦理传达和伦理接受的重要途径,“美”“善”二者本就同根同源。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和《尼各马可伦理学》被看做美学和伦理学的源头,虽说彼时的美学尚未正名,但《诗学》中对悲剧的讨论实质上就是基于伦理价值的判断。《说文解字》中将“美”解释为“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朱熹在《四书集注》中提到:“美者,声容之盛;善者,美之实。”[1]朱熹认为善是美的目的和价值核心。从情感结构上,人们的审美感知和伦理感知同样来自于人的认知活动,但人们对“美”和“道德”的认知往往来自且反馈到实际生活当中——长篇大论的文字符号并不能解决生活当中的实际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形象”便进入了人们的认知活动中,它发挥了人们伦理感知和道德感知的基础功能。从最终目的上讲,审美与伦理相统一,它们都趋向于人的一种价值实现,哲学上谓之“自由”,属于人类自我实现的高级形式,二者皆服从于人类崇尚自由的本质。

“审美”与“伦理”的互相交织催生了“审美伦理”的概念,具体来看,“审美伦理”不是“审美”与“伦理”的简单组接,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美善统一”之说也不尽相同,回望中国传统的审美思想,考量一个事物美或不美,首先看其善或不善,“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小大、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2]“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3]概言之,审美伦理要处理的是人类审美活动和现代审美文化中的伦理建构、伦理传达和伦理接受问题,其根源于“美善相济”,所追求的是“美善和谐”,而非机械的美善同一,既不是以审美代替道德,又不是以道德替代审美,而是作为一种理论视域,寻求审美与道德之间的本源性和谐,在这个层面上,“伦理学和美学是同一个东西。”[4]

二、网络艺术的审美特征

网络时代的到来为我们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同时也将我们带入了一个文化、生活、艺术、科技高度融合的全新时代,网络与艺术的融合催生了“网络艺术”这一全新的艺术形态,一方面,网络艺术将文学、绘画、音乐、电影等传统艺术囊括其中,另一方面又依据网络媒介和网络技术的独特性质衍生出一种全新的艺术形式——网络艺术(Net.art)。由此,网络艺术的内涵也得以从两种形态展开:第一种形态的网络艺术指的以网络为创作手段和传播渠道的传统艺术,如网络音乐、网络广播、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综艺、网络文学等,这些门类的艺术形式以网络为传播渠道,在文本建构、叙事策略、修辞手法等方面与传统的音乐、广播、电影、电视剧、电视综艺甚至文学没有本质区别,只要转换其承载媒介,“网络艺术”就可以直接进入传统艺术的范畴;另一种网络艺术则专指互联网艺术,这种全新的艺术形式脱离了互联网媒介便无法存在、无法获得表达,如电子邮件艺术(Email Art)、网络行为艺术(Online Performance Art)、网络装置艺术(Online Installation)、网络游戏(Game Art)等。二者虽有差别,但因其承载和传播媒介的相同,在审美特征上也显示出了一定的趋同性,具体来看,网络艺术具有以下审美特征:

第一,在线性。从审美属性上说,网络艺术的在线性意味着审美主体极大的解放,传统的艺术形式总是局限于特定的时间或空间,也正是据此,人们习惯将艺术形式分类为时间艺术(如音乐、文学)、空间艺术(如建筑、绘画)和时空艺术(如电影、电视)。这里所说的“时间”和“空间”属于艺术得以展开和表达的必要条件,之于艺术文本本身,时间和空间属于限制条件。网络艺术则彻底打破了这种局限性,审美主体在何种场合、哪一时间来接受艺术文本完全依赖于主观意愿,今天的艺术接受脱离了美术馆、书画展等空间局限,同时也脱离了节目播出时间、电影排片的时间局限,空间上和时间上的自由同时引起了人们审美状态的彻底改变,网络艺术的欣赏得以真正走向“日常化”,艺术欣赏的空间变成了飞机、地铁、快餐店等日常生活场所,艺术欣赏的时间变成了茶余饭后的零碎时间,现实生活与艺术欣赏的边界变得越发模糊,在这个层面上,一些学者所界定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时代才真正到来。

一、审美、伦理与审美伦理

审美是人类的天性,带有必然性,在与自然和社会事物相接触的过程中,人类的感性本质在事物的自然属性中得到投射,再回归到内心,产生审美的愉悦感,进而升华为心灵深处的情感力量。这个情感力量的建立过程,同时也是人类确证自身存在的过程。纯粹论述“情感力量”似乎稍显抽象,实际上,这里所说“情感力量”的所指非常具体,譬如“信念”“理想”“热情”“勇气”……总之,是人之为人的一系列本质属性。不难看出,审美所赋予人类的情感力量实质上已经与另外一门有着悠久历史的学科——伦理学发生了关联,这并非偶然,在“美学”尚未得到正名的时候,无论中西,“美”都被看做伦理建构、伦理传达和伦理接受的重要途径,“美”“善”二者本就同根同源。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和《尼各马可伦理学》被看做美学和伦理学的源头,虽说彼时的美学尚未正名,但《诗学》中对悲剧的讨论实质上就是基于伦理价值的判断。《说文解字》中将“美”解释为“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朱熹在《四书集注》中提到:“美者,声容之盛;善者,美之实。”[1]朱熹认为善是美的目的和价值核心。从情感结构上,人们的审美感知和伦理感知同样来自于人的认知活动,但人们对“美”和“道德”的认知往往来自且反馈到实际生活当中——长篇大论的文字符号并不能解决生活当中的实际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形象”便进入了人们的认知活动中,它发挥了人们伦理感知和道德感知的基础功能。从最终目的上讲,审美与伦理相统一,它们都趋向于人的一种价值实现,哲学上谓之“自由”,属于人类自我实现的高级形式,二者皆服从于人类崇尚自由的本质。

“审美”与“伦理”的互相交织催生了“审美伦理”的概念,具体来看,“审美伦理”不是“审美”与“伦理”的简单组接,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美善统一”之说也不尽相同,回望中国传统的审美思想,考量一个事物美或不美,首先看其善或不善,“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小大、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2]“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3]概言之,审美伦理要处理的是人类审美活动和现代审美文化中的伦理建构、伦理传达和伦理接受问题,其根源于“美善相济”,所追求的是“美善和谐”,而非机械的美善同一,既不是以审美代替道德,又不是以道德替代审美,而是作为一种理论视域,寻求审美与道德之间的本源性和谐,在这个层面上,“伦理学和美学是同一个东西。”[4]

二、网络艺术的审美特征

网络时代的到来为我们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同时也将我们带入了一个文化、生活、艺术、科技高度融合的全新时代,网络与艺术的融合催生了“网络艺术”这一全新的艺术形态,一方面,网络艺术将文学、绘画、音乐、电影等传统艺术囊括其中,另一方面又依据网络媒介和网络技术的独特性质衍生出一种全新的艺术形式——网络艺术(Net.art)。由此,网络艺术的内涵也得以从两种形态展开:第一种形态的网络艺术指的以网络为创作手段和传播渠道的传统艺术,如网络音乐、网络广播、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综艺、网络文学等,这些门类的艺术形式以网络为传播渠道,在文本建构、叙事策略、修辞手法等方面与传统的音乐、广播、电影、电视剧、电视综艺甚至文学没有本质区别,只要转换其承载媒介,“网络艺术”就可以直接进入传统艺术的范畴;另一种网络艺术则专指互联网艺术,这种全新的艺术形式脱离了互联网媒介便无法存在、无法获得表达,如电子邮件艺术(Email Art)、网络行为艺术(Online Performance Art)、网络装置艺术(Online Installation)、网络游戏(Game Art)等。二者虽有差别,但因其承载和传播媒介的相同,在审美特征上也显示出了一定的趋同性,具体来看,网络艺术具有以下审美特征:

第一,在线性。从审美属性上说,网络艺术的在线性意味着审美主体极大的解放,传统的艺术形式总是局限于特定的时间或空间,也正是据此,人们习惯将艺术形式分类为时间艺术(如音乐、文学)、空间艺术(如建筑、绘画)和时空艺术(如电影、电视)。这里所说的“时间”和“空间”属于艺术得以展开和表达的必要条件,之于艺术文本本身,时间和空间属于限制条件。网络艺术则彻底打破了这种局限性,审美主体在何种场合、哪一时间来接受艺术文本完全依赖于主观意愿,今天的艺术接受脱离了美术馆、书画展等空间局限,同时也脱离了节目播出时间、电影排片的时间局限,空间上和时间上的自由同时引起了人们审美状态的彻底改变,网络艺术的欣赏得以真正走向“日常化”,艺术欣赏的空间变成了飞机、地铁、快餐店等日常生活场所,艺术欣赏的时间变成了茶余饭后的零碎时间,现实生活与艺术欣赏的边界变得越发模糊,在这个层面上,一些学者所界定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时代才真正到来。

 

第二,互动性。艺术文本总是经历一个由传播到接受的过程,审美主体对“美”的认知和获取也来自于艺术接受的过程中——审美活动必然需要主体的参与。人们对艺术文本的接受需要一个反馈的途径,之于传统艺术,这种反馈可能是书评、影评,但是网络时代的到来则彻底转变了这种艺术欣赏状态,人们的反馈可以借由网络媒介即时性的获得表达。如网络文学,作者每天更新一定章节,读者在阅读新近更新的章节后通过各种途径(跟帖、留言、粉丝群发言等)与作者和其他读者互动,互动的内容可能是对剧情走向、人物命运的猜测,还可能表达出对作者创作的不满情绪。总之,作为艺术欣赏之后的反馈,这种互动即时性地得到表达,甚至可能左右作者接下来的剧情设置和人物命运安排。除此之外,作为网络艺术互动性的代表,“弹幕”更是一种值得我们关注的文化现象,在观看影视剧的过程中,观众通过即时性留言表达自身的感受,网友谓之为“吐槽”。“弹幕”现象已经不再是网络影视播放过程中的一种技术性策略了,作为一种青年亚文化,弹幕更多地显示出了今天的观众对自我表达的强调,对神圣、权威的拆解,显示出了强烈的后现代意味。

第三,生成性。在论述文学的时候,德勒兹曾经创造性的使用了一个词汇——“生成(becoming)”。所谓“生成”,指的是事物由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过程,它介于两种状态之间,是一种正在进行当中却未完成的形式,有学者认为,所谓“生成”即汉语当中的“方兴未艾”[5]。德勒兹使用这个词汇的目的是说明以卡夫卡为代表的“少数族文学”充满了“生成”的力量,作为现实世界既成法则的对抗,处于“生成”中的文学具有冲破资本主义现有畸形体制,形塑全新文化事实的重要功能。“生成”论为我们理解当代审美文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当代审美文化和后现代艺术总是处于变异、演化的过程当中,这一过程恰恰是德勒兹所谓的“生成”过程。网络艺术的“生成”性来自于其“在线性”和“互动性”的审美特征。“在线性”保障了网络艺术的传播可以打破传统介质,“互动性”则保障了网络艺术的展开时刻处于开敞状态。

第四,游戏性。作为最具“草根”意识的媒介形态,网络世界从来不缺乏游戏精神,这种性质不仅体现在网络艺术当中,同样体现在涵盖范围更广泛的网络文化当中。在对网络艺术的界定中,越来越多的学者将网络游戏看做网络艺术的重要组成形式,在网络游戏中,游戏与艺术合二为一。作为审美特征,恰恰是网络艺术的游戏性带来了人们对网络艺术现状的诟病和网络艺术发展的忧虑。因为,游戏的目的是消遣,过分强调网络艺术的游戏性势必会导致意义的拆解,网络艺术沦为无意义、无深度、无中心的消遣对象。对于审美主体来讲,网络游戏的声光刺激所带来的不过是浅层次的感官愉悦,它满足的仅仅是主体的耳目刺激,感官愉悦以快乐原则为基准,与理想、信念、价值、理性等无甚关系,同样,也无法上升为精神性的愉悦。真正的艺术作品,除了满足审美主体的耳目刺激之外,必然会经由感官愉悦上升到精神性愉悦,从而内化为审美主体的情感力量。在这个过程中,感官愉悦是必要的中介,但不是目的,因为与声光刺激、耳目满足相伴生的,必定是空虚、迷茫和苦闷——“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艺术之美的最终目的,是将人们由身体层面的“此岸”引向精神层面的“彼岸”,“美最终把人引向克制”[6],而这,恰恰是审美愉悦的最终目的,也是艺术与游戏的本质区别。

三、网络艺术的审美伦理问题

艺术问题从来不是单纯的形式问题,艺术形态的衍生、发展甚至裂变往往是社会文化思潮变化的表征。同理,美学问题也从来不是单纯的关于“美”的问题,而是文化变迁的征兆,甚至可能游弋出原有的美学领域,向社会学、文化学等学科蔓延,特别是之于当代,“(美学)将现代性早期对审美经验的一般分析上升为社会整体的价值要求,……美学进入了社会理论,变成了社会理论中的‘审美主义’[7]。”

一般认为,审美活动中接受者所接受的,除了文本本身的符号意义之外,创作者的道德情操、人格修养、艺术品味等也会自然而然的借由文本得到隐性传达,所以,艺术家被寄予的文化期望值是高于普通民众的,艺术家的文化身份被认为是精英性的,艺术家的创作目的在于“高雅”和“经典”,艺术的本质是“唯审美”的,目的是超越“日常性”,以此传递给人们超验性的精神体验。但是,网络时代赋予了每个人表达的权利,人们的表达途径和言说方式日益多元、日益便宜,之于艺术创作活动而言,只要愿意,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艺术家”——至少能成为一个文本意义的建构者,这种转变对艺术活动的冲击十分巨大,艺术家精英性的文化身份急速退却,审美活动与日常生活的边界愈发模糊,审美活动由“纯审美”和“唯审美”变成了“泛审美”和“日常审美”,与之前艺术创作追求经典和高雅相比,审美活动变得日趋世俗与庸常。作为一种文化价值规范,美学的精神性和超验性被削平,艺术作品模铸思想、规范行为的伦理规约也遭受了失效。艺术家的艺术创作越是追求高雅,越显得曲高和寡,在“审美泛化”的语境中,越发显得“异常”。

事实上,早在大众文化初兴之时,艺术家精英文化身份的失落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就国内而言,大众文化在90年代开始兴起,面对大众文化的来势汹汹,有人高声呼吁:“诗人你为什么不愤怒?你还要忍受多久?”[8]如果说20世纪末艺术家文化身份的失落主因是大众文化的兴起,至少从作者的角度来讲,秉承精英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创作者尚且可以抱残守缺,以拒绝臣服的姿态,用自身已有的文化身份对抗大众文化浪潮——“今天需要抗战的文学,需要指出危机和揭破危机,需要自尊和高贵的文学。”[9]但是网络时代的到来彻底改变了这一切,如上面所说,网络时代的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创作者,加之网络平台创作的门槛较低,这就导致了网络文化文本的作者身份极其复杂和多元,除此之外,网络世界的高虚拟性和半匿名化使得文本创作者可以摆脱现实世界的社会身份进行十分自由的表达。网络艺术的文化责任不仅仅是艺术家面临的问题,而是我们这个时代所面临的社会问题,只有通过民众文化素质的不断提升,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在这一文化素养提升的整体过程中,艺术家应该利用自己的文化身份,积极参与到网络艺术的创作过程当中,充分运用网络世界的技术条件和文化资源,在虚拟的网络世界继续发挥自身的文化功能,以“先行者”的姿态引领网络文化的潮流。在这方面,西方国家较国内更为领先一些,如加拿大的“国际电子艺术年会”“新形式艺术节”、德国的“创造世界电子艺术节”“欧洲媒体艺术节”、韩国的“网络艺术节”等,这些艺术节每年都会吸引大量的网络艺术和新媒体艺术创作者参与其中,对网络艺术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介作用。

在形式上,网络艺术相差甚远,这种差异主要源自于互联网无所不包,无所不容的媒介属性。但从艺术感知方式的角度来看,网络艺术最主要的感知方式仍以视觉和听觉为主,也就是说,网络艺术的文本创作最终依然回归到传统艺术的语言符号系统之中——文字、图像和声音。这样看来,网络艺术虽属新生事物,但回归到最根本的层面,网络艺术的呈现依然可以纳入艺术发展过程中已然成型的艺术符号系统当中。这就为我们考量网络艺术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因为,以文字为媒介的文学艺术、以声音为符号的音乐艺术和广播艺术、以色彩和线条为符号的绘画艺术以及综合了以上三者的影视艺术都经历了一个比较长时期的发展过程,在各自的艺术发展和艺术演化过程中,每门艺术都已经形成了属于各自的艺术语法、叙述模式和修辞策略,这是我们进行网络艺术创作和网络艺术评介过程中可以利用的十分丰富的理论资源。这样说不等于网络艺术只需将其他艺术门类已有的理论资源为我所用这般简单,一门艺术从诞生、独立到获得持续的发展,必定要形成完全属于自身的艺术法则,正如电影发展过程中要“丢掉戏剧的拐杖”一样。至少在属于网络艺术的艺术准则完全建立之前,已有的艺术理论是网络艺术可以借用的重要资源。而在上述艺术门类发展过程中,艺术审美与艺术伦理的问题早就为人们关注,针对不同的艺术形式,也分别形成了抒情伦理、叙述伦理、图像伦理等交叉于艺术学和伦理学之间的理论话语,之于网络艺术,这些理论资源也是我们今后讨论“网络艺术伦理”必定要借助的重要资源。

更何况,网络艺术所依赖的网络媒介几乎不存在时间和空间的局限,在艺术形态上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容,这是以往艺术发展史中从来无法想象的便利条件,网络艺术涵括了几乎所有的传统艺术门类,这同样是网络时代未曾到来之时人们无法想象的事实。2017年,无锡影都主办了题为“90,我们”的“90后网络艺术展”,通过前期征稿和最终评审,最终共展出三十位90后艺术家的作品,这些作品包括了油画、水彩、行为艺术、书法、篆刻、陶艺、摄影、雕塑等几乎所有艺术门类,通过线上展览与线下实体展的结合,90后艺术家的创作姿态充分展露,正如艺术展征稿启事中所说的:“作为完全意义上在‘仓禀实’和‘衣食足’的条件下出生的一代,我们90后中,那些‘伟大的种子’,也在弱冠上下的今天露出了端倪。”[10]可以想象,如若不是网络媒介的特性,这次涵盖门类如此齐全,参展作品如此之多的艺术作品展根本没有可能。所以,尽管网络艺术尚且处于童年时期,但对这一新生的艺术形态,我们应当报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在看待网络艺术之时,要参照艺术发展的一般规律,既指出网络艺术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也要相信其发展过程不会逾越艺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辩证的心态迎接网络艺术的独立、成熟和深远发展。

参考文献:

[1]黎靖德编.朱子语类[M].中华书局,1986:635.

[2]国语·楚语上[M].

[3]论语·里仁[M].

[4](奥地利)维特根斯坦著.韩林合译.战时笔记:1914—1917[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233.

[5]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13.

[6](印度)泰戈尔.倪培耕等译.泰戈尔论文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24.

[7]吴兴明.美学如何成为一种社会批判?[J].文艺研究,2006(12):18.

[8]余开伟主编.世纪末文化批判[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04:45.

[9]张承志.无援的思想[J].花城,1994(1):183.

[10]《90,我们》90后网络艺术展作品征稿启示[EB/OL].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96731002/

(责任编辑: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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