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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新闻规律的生命周期

2018-11-15 09:18   作者:杨保军

来源:《西部学刊》

摘要:作为主体性的人类活动规律、社会领域规律,新闻规律是有生命周期或生命长度的。新闻规律的周期性,实质揭示的是新闻规律的历史性。新闻规律也像其他规律一样,有自身的有效期,有自身适应的时空范围。只有理解新闻规律的生命周期,才有可能将尊重新闻规律落实到具体的新闻活动之中。

关键词:新闻规律;生命周期;继承与扬弃

事物的诞生、运动、变化是有过程性的,具体事物的存在是有生有死的,自然事物如此,社会事物也一样。这从根本上意味着,事物运动规律也是有生命周期的,具体规律的实际存在是有期限的。新闻规律是在人类新闻活动过程中生成、形成的,因而新闻规律同样是有生命的存在,有自身的生命周期。规律具有自己的有效期,与规律蕴涵其中的对象物的生命有限性是密切相关的。历史维度上不同时代、不同时期的具体新闻规律之间,就像新闻活动方式、新闻媒介方式之间的关系一样,具有历史的承继性和扬弃性。

一、新闻规律存在生命周期

事物是过程性的存在,作为事物运行内在关系、本质关系的规律也是过程性的存在,即具有生命的长短。自然规律看起来是确定的、永恒的,似乎没有生成过程,没有生命周期,但这其实是人类的错觉。那是因为人类相对自然世界的存在而言,实在是太短暂了;人类面对的自然世界对人类来说是相对稳定的、似乎是既成的,因而自然规律在人类面前似乎就是不变的、永久的规律,人类只要发现它、认识它、运用它就是了。但对以主体性为突出个性特征的社会规律来说,就不太一样了。各种社会活动规律,是相伴人类活动而生成形成的规律,因而,具体的、不同社会规律的生命长短一定是不一样的。

来源:《西部学刊》

摘要:作为主体性的人类活动规律、社会领域规律,新闻规律是有生命周期或生命长度的。新闻规律的周期性,实质揭示的是新闻规律的历史性。新闻规律也像其他规律一样,有自身的有效期,有自身适应的时空范围。只有理解新闻规律的生命周期,才有可能将尊重新闻规律落实到具体的新闻活动之中。

关键词:新闻规律;生命周期;继承与扬弃

事物的诞生、运动、变化是有过程性的,具体事物的存在是有生有死的,自然事物如此,社会事物也一样。这从根本上意味着,事物运动规律也是有生命周期的,具体规律的实际存在是有期限的。新闻规律是在人类新闻活动过程中生成、形成的,因而新闻规律同样是有生命的存在,有自身的生命周期。规律具有自己的有效期,与规律蕴涵其中的对象物的生命有限性是密切相关的。历史维度上不同时代、不同时期的具体新闻规律之间,就像新闻活动方式、新闻媒介方式之间的关系一样,具有历史的承继性和扬弃性。

一、新闻规律存在生命周期

事物是过程性的存在,作为事物运行内在关系、本质关系的规律也是过程性的存在,即具有生命的长短。自然规律看起来是确定的、永恒的,似乎没有生成过程,没有生命周期,但这其实是人类的错觉。那是因为人类相对自然世界的存在而言,实在是太短暂了;人类面对的自然世界对人类来说是相对稳定的、似乎是既成的,因而自然规律在人类面前似乎就是不变的、永久的规律,人类只要发现它、认识它、运用它就是了。但对以主体性为突出个性特征的社会规律来说,就不太一样了。各种社会活动规律,是相伴人类活动而生成形成的规律,因而,具体的、不同社会规律的生命长短一定是不一样的。

就新闻规律系统而言,有些规律贯穿于整个人类新闻活动史中,从而形成人类新闻活动总体性的历史规律;有些规律可能只属于一定历史时代、历史时期主导性的新闻活动方式、媒介形式,形成历史时代、历史时期主导性的新闻规律、媒介形态规律;有些规律可能只适用于一定社会的历史阶段,适应于特定社会中的有关新闻活动,形成一些特殊的新闻规律。如此等等,需要做出具体的

分析和阐释。

第一,人类新闻活动的历史规律,就像人类历史规律一样,贯穿人类活动始终,贯穿人类新闻活动始终。就是说,新闻活动的历史规律,与整体人类新闻活动史相伴而在,在规律系统中,这样的规律具有最长限度的生命存在。

但是,贯穿于人类新闻活动始终的新闻规律并不是神定的、预制的。新闻规律作为主体性规律,是在人类作为新闻活动主体的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可见,新闻规律始终是生成中的规律,而非既定的、预先设定的完全性存在。因此,人们只能根据既往的新闻活动,窥探到人类新闻活动的大体方向与趋势,不可能准确描绘出未来新闻发展的图景和细节,这也正是我们将规律界定为事物变化内在关系及未来趋势的根本原因。人类认识新闻规律的过程,同样是相伴新闻活动展开的过程,相伴新闻规律生成的过程。认识周期与活动周期、规律周期可能是同在的,规律认识更多的是反思性的、后思性的。一种活动尚未生成和展开,是不可能有真正的规律认识的。网络新闻到来之前,人类是不可能探索网络新闻规律的,最多是基于一定条件对网络新闻可能性的预测。

在社会活动包括新闻活动中,人类之所以总是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具有必然的自在自发性,可能有许多主客观原因,但最根本的一条在于,历史规律是在历史进程中形成的规律,而非既定的、摆在那里只需要发现和认识的规律。事实上,人们发现、认识规律的过程,展开和调整自身主体活动行为的过程,也是影响规律形成的必然因素。人的活动就在规律之中,而非规律之外;人的活动停止了,人的活动规律也就停止了。这与自然规律全然不同,即使人不存在了,在本体论、存在论意义上,自然规律依旧存在,依旧支配着自然的运行。因此,在社会活动中,

身在“庐山”之中的人类,要遵循规律展开实践活动其实是相当艰难的事情,本质上说,人类不可能得到完整的社会规律,也不能完全按照社会规律办事。不管是在客观逻辑上还是理论逻辑上,社会规律都是未完成的存在,也不可能成为完成的存在。果真到了“完成”这一步,人类存在也就结束了。

第二,一些新闻规律的生命长度与一定社会的形态、性质具有某种程度的匹配性。人类社会本身是历史性存在,表现为不同社会形态之间的历史演进关系。每一社会形态可能都有各自主导性的、个性化的新闻活动方式

(当然也有一些共同的新闻活动方式),从而形成适应自身社会形态特点的新闻活动特征和规律。这就像在以市场经济体制为主导的社会经济制度中,其具有的主导性经济规律只能是市场经济规律;而在以计划经济体制为主导的社会经济之中,其具有的主导性经济规律只能是计划经济规律。①新闻规律的这种生命性或历史性,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很普遍的现象。正是因为这种与社会形态、社会性质相应的规律性特征,使得人们关于超越特定社会的普遍新闻规律的存在问题争论不休。人类往往在理论上承认普遍规律的存在,可一到实际之中,就各行其是了,常常把普遍规律的要求忘到了九霄云外。

如果我们以特定社会为对象观察其新闻活动,特别是观察其现代新闻业的实际状况,就会看到,不同性质的社会,有着不同性质、不同特征的新闻业。这些不同性质、不同特征的新闻业(如自由主义性质的资本主义新闻业,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性质的社会主义新闻业),原则上说都有自身的运行特征和生命周期。因而,如果存在着各自的新闻业发展规律、新闻传播规律,那也就意味着这是一些具有一定生命长度的规律,而非相伴人类新闻活动始终存在的规律。在人类意义上或世界范围内,这些与特定社会历史时期、国家形态、社会形态相伴而在的规律,不过是人类新闻活动历史规律的特殊表现。其实,整体的历史性规律正是通过特殊的具体规律实现的,这是两类规律之间最基本的关系。

在世界范围内,不同性质新闻业并不是简单的接续性或前后性存在,而是在共时性上存在着不同性质的新闻业。比如,当今人类社会中就存在着两种典型(具体亚类型更多)的新闻业——资本主义新闻业和社会主义新闻业,这就意味着存在着两种新闻业的运行规律,它们也是共时存在的。到底哪种新闻业的规律能够更长久地存在,显然要看哪种性质的新闻业能够更长久的存在,进一步说,则要看哪种社会形态、社会制度能够更长久地存

在,更具有未来性,更能代表人类发展的整体趋势。显然,新闻历史规律与社会历史规律是有内在关系的。新闻系统相对社会整体系统而言,更多的是一种依赖性的存在。

其实,贯穿人类新闻活动史的历史规律与一定历史时期的主导性规律,以及一定社会形态中的主导规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历史规律要通过不同时代、不同时期的规律来具体体现。还有,在共时性上,有世界不同地区共同具有的普遍规律,亦有不同地区各自的特殊规律,它们之间也有内在的关系。关于这些不同类型或不同层次、不同范围的新闻规律关系问题,相当复杂,需要专文讨论。

第三,一定历史时期存在的特定新闻活动方式,其相应的新闻规律客观上也只能存在于一定的历史时期。正像讨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时,我们说作为社会演变动力机制的阶级斗争规律,只能存在于、适用于阶级社会;一旦没有普遍的阶级社会存在、普遍的阶级关系存在、普遍的阶级斗争存在,阶级斗争规律也就没有实际的依托了。之所以说有些新闻规律只能存在于一定的历史时期,客观根据在于,一些新闻活动的方式,确实是历史性的,只存在于一定的历史时代、历史时期,而非永久性的存在。一定的新闻活动方式若是退出了历史舞台,相应的具体规律客观上也就必然不会存在了,至多说它是曾有的规律。如果某种新闻活动方式尚未诞生,也就不会存在客观性的与其共在的新闻规律。

综观人类新闻活动史(暂不考虑具体社会之间的差别,而是把人类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可以看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类有着不同的主导性的或者说能够代表一定历史时期典型特征的新闻活动方式。比如,在“前新闻业时代”,典型的新闻传收方式是面对面的或“点到点”的人际交流方式;建立在传统三大新闻媒介之上的“传统新闻业时代”,不仅创造了现代新闻职业,创造了一定专业程度的新闻工作方式,也创造了“点到面”的大众新闻传播方式;而到了“后新闻业时代”已经开启的今天,多元化的、融合的传播方式(即将点到点、点到面的模式,将单向的、双向的传收方式融合在一个整体的平台上)正在占据主导地位。显然,这些不同的主导方式可能有着各自的内在机制,也就是有着各自的主导性规律。我们可以说,从点—点到点—面,再从点—面到点—点、点—面融合具有内在的历史规律性,构成了人类新闻传收模式整体的历史演进规律,但就确定的历史时代来说,在传收模式上都有自身的特点,也存在与其模式相应的主导性传收规律。这种与特定历史时代相应的传收模式、传收规律都不可能是超时代的存在。

简而言之,不同新闻活动时代,实际上有着不同的主导性新闻活动规律,一旦人类新闻活动史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发生了整体的结构性变革,主导新闻活动方式就变了,主导一定历史时期的新闻规律也就随之更新了。就是说,这些规律的客观存在,只是一定历史时代或历史时期的存在,不能相伴人类新闻活动过程的始终而存在。因此,这些具体新闻规律的生命长短是相当有限的,只可能主导一定的历史时期。因此,任何将某一历史时代、某一社会形态当中的新闻活动规律宣称为相面未来的永恒规律,都不是实事求是的,甚至可能是荒谬的。

第四,一定技术特别是媒介技术支持下的媒介形态,最能标识一个时代传播的总体特征,也可以标示一个时代新闻生产传播的典型方式,麦克卢汉谜一样的判断“媒介即信息”②很好地阐释了这一点。因而,如果我们再细致一点,以媒介形态为对象来观察新闻规律的生命长短,就更易看得清楚。事实上,人们通常也是通过媒介形态的历史演变来描述人类新闻活动历史更迭过程的。

就目前能够看到的新闻媒介史来说,每一种媒介特别是人工媒介(也就是麦克卢汉所说的人的延伸)③的存在都有自己的历史生命长短,至少是有各自的历史主导时期。有些媒介形式、媒介形态的历史长久一些,有些短暂一些。有些曾经风云一时的新闻媒介已经退出历史舞台,比如,曾在新闻历史上产生过革命性作用的电报近乎销声匿迹了;④有些前几十年似乎还风华正茂、充满生机的新闻媒介,却在网络时代开启后迅速走向疲软、走向没落,比如作为大众新闻媒介历时存在最长的报纸媒介,尽管依然是重要的新闻媒介,但已没有了过往纵横天下、叱咤风云的英雄气势。⑤这恰好说明,每一种媒介都有自己的“好日子”,也可能都会迎来自己“风光不再”的“寒冬时节”。因而,每一种媒介形态蕴涵的新闻规律,其实也有各自的历史过程或历史生命。如果一种具体的媒介形态消失后,相关的具体新闻规律或媒介规律也就退出历史舞台了。

客观规律的生命性存在,决定了有些规律已不是现实性的存在,只能是历史性的“曾在”。这样的规律,当然还会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之中,或者存在于理论叙说之中,存在于学术史中、思想史中,但它们不再对直接现实的新闻活动产生实际作用和影响。但是,只要存在过,就会留下痕迹,就会以各种各样的主客观方式留下影响。对此,将在下面论述。

二、新闻规律的承继与扬弃

新闻规律是在新闻活动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是在

新闻活动与社会整体运行以及其他社会活动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过程中形成的。而这样的活动过程,既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变迁更新的、能够显示出不同时代、不同时期特征的过程。这就自然提出一个问题:如何理解贯穿在人类整体新闻活动中形成的历史规律,⑥如何理解不同历史时代、历史时期主导新闻规律之间的承继发展关系。这便是此处要讨论的新闻规律的承继与扬弃问题。

首先,历史规律既是在历史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又是在历史活动过程中表现的。新闻活动的历史规律,探讨的就是人类新闻活动历史演变过程中的内在关系。原则上说,它是以“整体”的人类新闻活动史为对象的,需要发现的问题就是,在这样的整体活动过程中,不同历史时期之间有无内在的关联,不同历史时期的变迁之间有无稳定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内在机制在支配着人类新闻活动的历史展开。

但是,任何一个时代的研究者,都无法看到完整的人类历史(包括人类新闻活动史),特别是任何历史现实中的研究者,都无法看到未来人类的新闻活动,因而人们只能根据既有的经验事实,并以既有的有限能力,对未来的可能世界、可能事实依据过去与当下的事实做出猜测、推理和想象。对未来的研究,不可能像研究历史那样,总可以看到一些历史遗迹和历史资料;也不可能像研究现实那样,总可以对当前的感性现实进行一些直接的观察、分析甚至真切的体验。未来,相对过去和当下现实,可能会时间更长、内容形式也更复杂,但无论如何,当下人们无法知道。因而,基于历史和现实的规律研究,并未包含未来可能事实。这样,人们得到的所谓历史规律只是可能的,也是相当有限的,只是可能窥探到了大致的总体历史趋势。从逻辑上说,对部分的研究,并不必然意味着对整体的把握,部分并不必然能够代表整体。没有人能够对未来的发展做出决断性的判断。人类活动,是创造性的活动,是不断开辟可能世界的活动。总体性的历史规律,哪怕是一个社会领域的总体性历史规律,只是一种可能,哪怕是很大的可能。在这一点上,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有着很大的不同。人们一旦准确认识了自然规律,就可以预测相关自然事物的未来情况,这是由自然本身相对人类的稳定性、既成性所决定的。但对社会事物来说,由于它本身就是人的创造物,总要受到人作为活动主体的价值或意义要素的各种作用和影响,历史规律也只能在创造过程生成或显示出来,因而将现在作为起点,去准确预测未来是比较困难的,人类只要能够大致预测到未来

的整体方向就不错了。当然,不必太过悲观,未来总要到来。现实是依赖历

史而来的,未来也是依赖现实开辟的,这样的源流关系是直观的、必然的,无需证明。马克思早就讲过,感性世界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时代活动的结果,其中每一代都立足于前一代所达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的社会制度”。[1]76不管是在直觉上,还是在实践经验上,人类都能感知到、认识到历史、现实与未来的一些相连关系。人类不可能凭空而来,也不可能凭空而去。因而,如果能够发现历史演变过程的一些内在关系、稳定关系,人类对现实及未来新闻活动的走向、趋势就可以进行大致的预测和把握,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人类现实新闻活动的自觉性和创造性,使新闻活动能够更好地为人类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发展服务。而这正属于对新闻规律的认识问题、自觉运用问题,也是人们探索规律的真正意义之所在。

客观历史的内在关系,从根本上决定了不管人类哪个社会活动领域,都有自身的历史承继性,后继事物不可能凭空而来,这也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新闻活动的历史规律,只能在新闻活动的历史整体性上去认识和理解,历史规律就是贯穿在历史活动过程的内在关系。人类只有在历史演进的大尺度上,才能比较清楚地看到历史过程的那根红线,看到不同历史时代、历史时期之间的大致承继与扬弃关系。截取一个时代、一个时期的历史规律认识,很可能是局部的和片面的。“历史研究不仅仅是对事实的细节及碎片的挖掘,也不仅仅是对事件记忆的巩固与刷新。它的根本意义是把握历史大势、发现历史规律,为当下人的行动指明未来。”[2]

其次,具体一些说,不同历史时代、历史时期的新闻活动,拥有各自的特点,表现为各种各样具体的新闻传播方式、收受方式、控制管理方式等。依据历史经验事实,它们之间不仅具有后世对前世的历史继承关系,也有后世对前世的历史扬弃关系。也就是说,历史经验事实史已经表明,历史不是既有事物的简单持续存在,而是在既有事物基础上的不断变迁、不断更新和发展。在这样的过程中,有些事物会得到发扬光大,有些事物则会偃旗息鼓、悄然退去。人类是创造性的存在,人类通过自身的历史活动,始终不断地开辟着新的现实、新的景象。新闻活动正是这样一个历史过程,每一历史时代、历史时期,都有自己主导性的新闻活动方式,主导性的媒介方式。从规律层面看,就有相应的具体活动规律的历史主导期,具体媒介规律的主导期。而从历史关系角度观察,不同时

代、时期的活动方式、媒介方式形成了既有继承、又有所扬弃的过程;与此同时,也就形成了不同具体活动规律、具体媒介规律之间的继承与扬弃关系。

如果以可触、可见的媒介为参照,就可发现,以历史方式存在的不同媒介形态之间(背后主要是相关技术的支持),在历史演进过程中,既有叠加性、互补性,也有不断整合、融合、创新、扬弃的过程。这说明,每一时代都有自身的主导新闻媒介,都有围绕主导新闻媒介形成的媒介生态结构方式,而在不同的代际之间,则形成了不同媒介形态之间的扬弃关系。如果由媒介形态决定的前一历史时期、历史时代的主导新闻传收方式在后继历史时期、历史时代不再存在,那就意味着原先的相关新闻规律客观上已经退出历史舞台,让位于其他媒介形态主导的具体新闻规律了。那些过往曾在的新闻规律,只能存在于思想史、学术史、理论逻辑之中。

当然,应该特别注意到,如果先前的交流方式、交流模式依然存在,那就需要我们在更长的历史视野中,探索其历史演变规律。事实上,人们不难看到,越是古老的交流方式,越是具有长久性,甚至是相伴人类的永恒性。⑦比如,自从语言诞生起、文字诞生起,人类就一直通过口头方式、书面方式交流新闻信息,它们没有因为后继各种新媒介的出现、其他符号系统的诞生而消亡。因而,我们就必须以通贯历史的方式,或者说将其作为历史规律展开研究,不仅要研究它们本身的演变规律,还要研究它们与其他媒介形式、媒介符号的关系规律。但是,对于具体的书信新闻来说,它不过是“前新闻业时代”中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和表现,在现代印刷新闻业诞生之后,特别是电子新闻诞生之后,书信新闻就基本消亡了;因此,它的规律形成及表现只限于它所在的历史时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作为文字传播的一种特定形式,书信新闻的规律,同样会以某种方式沉淀在印刷新闻规律或其他新闻规律之中,它的某些规律性因素并不会彻底消亡。

自从广播新闻、电视新闻出现,特别是网络新闻出现,人们就在讨论报纸新闻的存亡问题。如果从新闻规律角度观察,假设报纸新闻退出历史舞台,那就不会存在独立的报纸新闻或印刷新闻规律,至多只能说印刷新闻规律的一些要素有可能渗透在其他媒介形态的新闻规律之中,或者说,印刷新闻规律的要素,有可能沉淀在总体性的新闻传收规律之中。当然,作为新闻媒介,不同媒介形态之间可能有着内在的历史变迁关系。后继的媒介技术,总是依赖既有的媒介技术,总是在前行的媒介技术基础上,进一步组合、融合、创新,从而创造出新的媒介技

术、媒介形态。⑧因而,不同媒介形态所蕴含的规律之间也会有内在的关系,这属于前文所说的媒介形态的历史演进规律,也是一种贯通性的人类新闻活动历史规律。

总而言之,规律的生命性、周期性,意味着规律间的历史承继性、扬弃性是个必须关注的问题。新闻规律的生命性、周期性,根源于人类新闻活动方式特别是媒介形态的生命性和周期性。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不同新闻活动方式之间,总是有一些共同的、稳定的因素及其关系,这些共同的、稳定的要素及其关系,会以历史遗传的方式,被新的新闻活动方式所继承,而那些共同的规律要素同样会被新的活动规律所继承。事实上,正是因为有这些稳定的要素与关系,规律才会形成,规律才会存在。

三、余论

把握规律的生命性、周期性,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人们认识规律的目的在于遵循规律、运用规律。如果人们还用过时的新闻规律指导今天的新闻活动,必然是牛头不对马嘴。比如,如果用传统书信新闻规律、电报新闻规律、印刷新闻规律甚至传统的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规律指导今天新兴媒体的新闻生产与传播,也许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或启示意义,但在根本上就有可能是文不对题、走上歧路。人们强调用新媒体思维、互联网思维、大数据思维、智能思维等思考、指导当今时代的新闻活动,恐怕主要不是赶新潮或追时髦,而是因为新兴媒介构筑起来的新环境、新的媒介生态,与以往传统媒介环境、传统媒介生态结构相比,已经发生了结构性的或革命性的变化,需要人们积极探索主导当今时代的媒介规律、新闻规律。如今,人们不断呼吁探索新兴媒体发展规律、传播规律,正是对规律生命周期的承认和应对⑨。而这一切的直接目的,乃在于有效运用新闻规律,而不是将尊重规律、运用规律悬置在空洞的口号之中。

当然,规律之所以是规律,就是因为它是事物内在性、稳定性和根本性的关系,它反映和预示着事物的发展走向,这样的关系不会轻易变化,它会以自己的方式持续下去,这正是需要我们长期探索的问题。毕竟,在新闻规律研究中,人们最想发现的,乃是整体性的历史演进规律。

注释:

①至于针对一定现实社会,到底“应该”实行怎样的社会制度

(包括最为核心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由它们决定的社会具体领域制度),则是另外的重大的问题,不是我们这里能够讨论的。但规律研究,在一定意义上,回答的正是这一核心问题。探索的目的就在于发现一定的现实社会实行怎

样的社会制度,才是合理的,更符合社会演进的内在规律。

②参阅【加】马歇尔•麦克卢汉著,何道宽译《: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第一部中的第一节“媒介即是信息”,第3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③我们可以把基于人体的各种媒介形式(如体态语、手势语、表情语、口语等)统统称之为生物媒介,它们是自然而来的,当然也是在社会化过程中不断进化的;而把通过人的知识、智慧,通过一定手段,制造、发明、创造的非自然的媒介统统称之为人工媒介(就现在来看,大致包括机械媒介和智能媒介)。

④麦克卢汉就曾指出,“有了电报之后,整个新闻业的方法,包括搜集和表现新闻的方法,都发生了革命性的巨变。自然,它对语言、文风和题材的影响都是令人惊叹的。”参见【加】马歇尔•麦克卢汉著,何道宽译《: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第31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⑤如果从世界上最早的每周定期出版的单条印刷新闻纸德国的《通告——报道或新闻报》算起(1609年),报纸已经有400多年的历史了。

⑥所谓人类整体的新闻活动,是指人类从古至今以及未来可能的新闻活动,这是具有相对比较明确起点但却无法确定终点的活动。事实上,人类的所有活动形式,从原则上说都具有这样的整体性特点。

⑦就客观情况来看,生物媒介(生物体本身具有的媒介方式)具有与生物存在相伴随的永恒性,而延伸性的人工媒介(不管是机械媒介还是智能媒介),在历史演进过程中,似乎都有自身的生命周期。

⑧美国学者布莱恩·阿瑟认为,所有新技术都是在既有技术基础上发展的,甚至是对过往技术的组合,这是进入演进的重要规律。参阅【美】布莱恩•阿瑟著,曹东冥、王健译《:技术的本质》,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⑨比如,习近平在最近的一次讲话中就说,“我们必须科学认识网络传播规律,提高用网治网水平,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参见《人民日报》:《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更好完成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使命任务》,《人民日报》,2018年8月23日一版。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M]//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张江.评“人人都是他自己的历史学家”——兼论相对主义的历史阐释[J].新华文摘,2017(10).

作者简介:杨保军(1962—),男,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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