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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浙江宁波在行动

2018-12-12 11:01 宁波日报  

公益诉讼案件现场勘查。(图片由市检察院提供)

利用无人机开展日常巡查。(图片由市检察院提供)

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图片由市检察院提供)

噪声扰民、河道污染、垃圾乱堆……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们对生活品质需求的提高,难免会碰上诸如此类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那该怎么办?尤其是遇到多次投诉却仍久拖难解的顽疾,该怎么办?

据浙江宁波市检察院统计,今年1月至11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6件。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甬城市民开始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公共利益。公益诉讼,这个以往有些陌生的词汇正日渐进入公众视野。

需求,越来越强烈

“本人8月份投诉过僵尸车严重侵占公共资源停车位,4个月过去了,僵尸车却依然横行”“我在这个小区住了十多年,眼看着违建乱搭越来越多,不少公共区域长期被占用堆放物品,对居民生活影响很大”“这条河我已经投诉过三次了,上半年曾治理过,但是治标不治本,还是发臭”“酒店外墙光污染严重,蓝色灯光严重影响对面居民,不知何时才能解决”……

自今年5月4日市检察院驻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公益诉讼联络站成立以来,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平台上,这样的留言屡见不鲜。

据统计,截至目前,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平台共向市检察院移送相关线索359条。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占45%,食品药品安全类占10%,国有资产保护类占1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类占30%。

公益诉讼案件现场勘查。(图片由市检察院提供)

利用无人机开展日常巡查。(图片由市检察院提供)

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图片由市检察院提供)

噪声扰民、河道污染、垃圾乱堆……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们对生活品质需求的提高,难免会碰上诸如此类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那该怎么办?尤其是遇到多次投诉却仍久拖难解的顽疾,该怎么办?

据浙江宁波市检察院统计,今年1月至11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6件。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甬城市民开始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公共利益。公益诉讼,这个以往有些陌生的词汇正日渐进入公众视野。

需求,越来越强烈

“本人8月份投诉过僵尸车严重侵占公共资源停车位,4个月过去了,僵尸车却依然横行”“我在这个小区住了十多年,眼看着违建乱搭越来越多,不少公共区域长期被占用堆放物品,对居民生活影响很大”“这条河我已经投诉过三次了,上半年曾治理过,但是治标不治本,还是发臭”“酒店外墙光污染严重,蓝色灯光严重影响对面居民,不知何时才能解决”……

自今年5月4日市检察院驻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公益诉讼联络站成立以来,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平台上,这样的留言屡见不鲜。

据统计,截至目前,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平台共向市检察院移送相关线索359条。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占45%,食品药品安全类占10%,国有资产保护类占1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类占30%。

而这,只是宁波市检察机关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其中一个渠道。

“当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已成共识之后,谁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有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谁来督促整改或提起诉讼?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7月1日,北京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在全国施行。

那么,公益诉讼涵盖哪些范畴?

一般来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指当检察机关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指检察机关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随着公益诉讼制度驶入快车道,群众对公益诉讼的需求和期望也越来越强烈。

据悉,目前宁波市检察机关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渠道主要有三种,除了上述设立联络点的方式外,与行政机关建立联络制度、通过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等直接向公众征集是主要的线索收集渠道。今年1月至11月,共收集有效线索246条,办理案件覆盖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

伴随着公益诉讼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公益诉讼已成为保护公共利益的“利器”,成为更多甬城人的期盼。

守护,以公益之名

近日,宁波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慈溪宣判。

涉案人郑某经营一家火锅店,生意一直不错。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这家火锅店里的油是“无限循环使用”的。原来,顾客用餐结束后,吃剩的火锅锅底会被倒入一个专门的收集桶,随后郑某用勺子将桶内红油刮出冷藏。等需要时,再拿出来与新油混合。经查,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郑某共提取火锅锅底废弃油75公斤,以此制作火锅锅底所得销售额1万余元。

因郑某在生产制作的食品中加入有害废弃食用油脂并进行销售,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慈溪检察院依法向慈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对郑某处以销售额的10倍即10万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日前,慈溪人民法院宣判,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公益诉讼部分赔偿10万元,由慈溪检察院纳入公益基金依法管理;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3年内禁止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这是宁波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一个缩影。自去年7月1日正式施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类似保护公共利益的案例,在宁波市并不鲜见。

鄞州检察院在线索排查中发现一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对当地大嵩江水质造成了严重污染。因犯罪人被捕入狱,污染现场环境修复和危险废物的处置处于无人负责状态。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鄞州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打破了污染环境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只负刑事责任不负环境修复责任的不正常现象,1000余立方米受污染土壤得到修复。

在北仑,陈某某多次在禁渔期采取禁用的渔具地笼网非法捕捞海产品。以往这类案件即使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海洋渔业资源依然得不到修复。为维护公共利益,北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督

促海洋渔业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并责令当事人赔偿渔业损失,购买鱼苗投放海域,进行增殖放流。

“公益诉讼是以法治方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共利益才是根本。”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所以公益诉讼更多的是通过诉前程序,及时发现不当行为并发督促纠正建议,防止苗头性问题演变为更大的犯罪,既补齐了现行公益维护体系的短板,也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施行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宁波市两级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公益核心,重点围绕问题较为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两个领域开展公益诉讼。通过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督促惩治破坏生态环境、损毁生态资源等违法行为,督促整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为等。

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审查23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204件。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143件,占比61.3%;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垃圾2万余吨,清理占地面积160余亩,保护恢复耕地53亩,追缴生态补偿费用465万元;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诉前检察建议案件59件,行政机关均予以回复并整改,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明天,期待更完善

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宁波市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模式,也赢得了诸多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切实保障了民生民利。

但同时,公益诉讼的发展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的认知度还有待提高,全社会支持公益诉讼的氛围尚未形成。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相关负责人说:“从目前收集的案例线索来看,不少有很长一段时间‘无头苍蝇、到处乱撞’的经历,直到最后才想起公益诉讼。公共利益关乎每一个人,因此,呼吁市民不断提升公益保护意识,一起来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其次,尽管立法上明确赋予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权,但相关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尚需进一步完善。

另外,因为现行法律对社会组织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要求比较高、社会组织经济能力和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导致目前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为检察机关,相对单一。要使公益诉讼能够健康有序发展,势必要形成公益诉讼的多元主体。

“公益诉讼不是‘独角戏’,单打独斗不能解决问题。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等,缺一不可。”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得到了相关行政机关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诉前检察建议的回复整改情况良好。接下来,宁波市两级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和诉求的渠道,发动和依靠群众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与行政机关、法院和社会组织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沟通,既履行监督职责,又帮助解决问题。此外,着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坚持“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并重,确保公益诉讼取得实效。

日前,“甬检掌上公益”微信小程序已在全市推广。公众实时线索举报、检察官在线沟通、代表委员实时监督等功能,进一步畅通了群众反映问题的通道,架起了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推动全社会共同营造公益保护的良好氛围。

牢牢把人民利益作为落脚点,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聚焦点,公益诉讼,明天可期。(记者 董小芳 蒋炜宁 通讯员 丁巧尔)

(责任编辑:陈遥(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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