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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市场整顿 小网销平台迎考

2018-12-17 07:39 北京商报  作者:崔启斌 宋亦桐 吴限

作为避险产品之一,黄金一直受到投资者的青睐,而互联网黄金的兴起更使得黄金业务快速发展,但也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12月14日,央行连发三文整顿黄金市场,从监管颁布的文件来看,此次新规明确了黄金业务发行方的具体资质,对互联网黄金的发售平台和代销平台进行了约束。此外,还进一步提高了代销黄金的门槛。分析人士认为,上述文件的颁布也对互联网平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加剧代销平台新一轮洗牌。

管理界限进一步厘清

12月14日,央行连发《关于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黄金积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三文,对开展黄金业务的相关机构及业务类型予以规范。

央行表示,黄金资产管理产品仅限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且发起设立时应向央行备案。同时,对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实物黄金应进行登记托管,不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应在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

《暂行办法》明确“黄金产品仅限金融机构、国务院和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黄金交易场所向市场提供,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向市场提供黄金产品”。

对于代销平台,《暂行办法》对互联网机构的权责边界、准入门槛等方面进行了界定。《暂行办法》指出,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中,由金融机构提供黄金账户服务,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

作为避险产品之一,黄金一直受到投资者的青睐,而互联网黄金的兴起更使得黄金业务快速发展,但也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12月14日,央行连发三文整顿黄金市场,从监管颁布的文件来看,此次新规明确了黄金业务发行方的具体资质,对互联网黄金的发售平台和代销平台进行了约束。此外,还进一步提高了代销黄金的门槛。分析人士认为,上述文件的颁布也对互联网平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加剧代销平台新一轮洗牌。

管理界限进一步厘清

12月14日,央行连发《关于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黄金积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三文,对开展黄金业务的相关机构及业务类型予以规范。

央行表示,黄金资产管理产品仅限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且发起设立时应向央行备案。同时,对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实物黄金应进行登记托管,不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应在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

《暂行办法》明确“黄金产品仅限金融机构、国务院和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黄金交易场所向市场提供,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向市场提供黄金产品”。

对于代销平台,《暂行办法》对互联网机构的权责边界、准入门槛等方面进行了界定。《暂行办法》指出,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中,由金融机构提供黄金账户服务,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

另外,《暂行办法》明确,互联网机构应具备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者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网站备案,且网站接入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近三年未受到过金融监管、互联网行业主管等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未开展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等要求。

麻袋研究院行业研究员苏筱芮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规颁布实施的目的,就是区分合法和非法。相比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明确提出了互联网机构的四条准入门槛,合格者纳入合法合规范畴,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日常监管。融360分析师刘银平指出,此次新规对黄金发行方的资质较为严格。目前国务院和金融机关部门批准成立的黄金交易所只有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而海外的黄金交易所不在其中,这意味着伦敦金、美黄金之类的交易平台今后都将不合法。刘银平建议,投资者购买互联网黄金产品一定要选择正规的互联网平台,并且要充分意识到,黄金属于高风险投资产品,如果风险承受能力较弱,尽量不要碰黄金产品。

提高代销黄金门槛

此次《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了代理销售金融机构黄金产品互联网机构的门槛。要求机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缴金额的规定也对互联网平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加剧代销平台新一轮洗牌。

一位互联网黄金平台相关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称,目前互联网黄金行业活跃有约20家平台,各家平台的业务模式也不尽相同。目前互联网黄金大致分为三种模式,一、代销黄金ETF基金的模式;二、用户购买黄金,委托平台进行管理,平台在将其进行套期保值,转换成资金投向信托收益权、货币基金等,到期只能变卖无法提取实物的资产配置模式;三、用户购买实物黄金,授权平台代为出借给黄金珠宝零售门店或用金企业,到期归还用户黄金及利息,平台收取服务费,用户可任意选择线上线下兑换实物或变卖的电商+黄金实物租借模式。

《暂行办法》还强调,通过互联网机构代理销售其开发黄金产品的金融机构,应当具备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做市商资格(含尝试做市商),此举也意味着将想开发黄金产品的金融机构资格限定在16家银行中。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2017年7月公布的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正式做市商名单,仅有中农工建交、招商、兴业、中信、平安、宁波10家银行,另外,尝试做市商也仅有光大、民生、广发、浦发、上海银行、澳新银行6家银行。

上述互联网黄金平台负责人表示,从新的监管办法来看,第一种为明确的基金代销,需要取得相应的基金代销牌照。第二种、第三种都要与银行达成合作,代销的黄金均需要由银行提供。至于后端资产如何匹配,需要由银行的风控进行把关。此外,是否涉及29号文及资管新规,需要银行进一步判断。

规范互联网黄金平台

事实上,自互联网黄金业务诞生以来,黄金理财平台一直处于监管真空状态,不少中小型平台缺乏风控体系和监管机制,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多次出台相关政策加强整顿。5月8日,央行金融市场司起草了《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6月26日又再度发布《关于征求黄金积存业务暂行管理办法意见的函》。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指出,近两年,和黄金相关的互联网黄金网站及产品陆续推出,但很多并没有相关资质,也并未受到明确监管,此次一系列的黄金相关监管办法推出,主要是为了维护黄金市场秩序,防范黄金市场风险,保护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新规主要是打击违法违规开展黄金投资的互联网平台。此次央行新规的发布是金融强监管的体现。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央行此次发布的三个文件各有侧重,且互有重叠、互为补充,共同构建了黄金资管业务的监管框架。三个文件的核心监管诉求一脉相承,封堵了利用不同业务的规则不同而进行监管套利的空间。薛洪言同时指出,从市场影响上看,对持牌机构现有黄金业务以规范为主,影响不大。

从互联网黄金资管产品来看,大多数互联网平台的黄金产品,本质上是把黄金ETF搬上互联网,属于基金销售的范畴,已经被纳入到基金销售相关管理规范之中。“此次新规着重规范的是各类黄金理财产品的发行行为,这类产品多与黄金价格弱相关、与实物黄金强相关,或抵押、或租赁、或实物交割,并以此设计不同的收益规则,与持牌机构的黄金理财产品有明显差异,在市场中颇有吸引力,在新规下,此类产品再无空间可言。”薛洪言如是说道。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宋亦桐 吴限

(责任编辑: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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