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人民网 财经>金融

三部门: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继续暂免征收个税

2018-12-18 13:59   

人民网北京12月18日电 (朱江)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执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人民网北京12月18日电 (朱江)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执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责任编辑:朱江)
分享到:

查看全部评论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