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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对个性化推送说“不”是用户权利

2019-02-14 08:20 广州日报  

日前,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草案》要求,不得强迫收集个人信息,用户应有权拒绝个性化推送。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于2017年12月底发布,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不到一年时间,就要安装“升级包”,这在过往并不多见,足见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之迫切。其中,“不得强迫收集个人信息,用户应有权拒绝个性化推送”非常接地气、合时宜。

个性化推送方兴未艾,公众对此褒贬不一、毁誉参半。喜欢的人,看中它的精准。互联网时代,信息“乱花迷眼”,手动获取无异于大海捞针,人们很容易在注意力稀缺与信息过载的矛盾之间迷茫、迷失。个性化推送,比你自己更了解你,精准推送你所关心、所需要的内容,大大降低筛选成本、时间成本。新闻网站根据你的偏好推送相关新闻,满足你快速阅读的需求,为你省时省力;视频网站为你罗列合你口味的同类视频,省得你每次都要搜索一番。

不喜欢的人,恰恰讨厌它的精准,还有太殷勤。某些时候,某些个性化推送,“贴心”得简直让人“心惊肉跳”。譬如,你在电脑上搜索过某种商品,以后一开电脑,屏幕上全是这类广告,要是外人看见,个人隐私瞬间曝光;只是在一个电商平台上搜索过某类商品,打开另一个电商APP,又出现相同广告;常在某个时间用地图导航,以后每到这个时间,这款APP就给你推送信息,推荐驾驶路线……仿佛自己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别人的“视线”,这种感觉有时并不美妙。

日前,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草案》要求,不得强迫收集个人信息,用户应有权拒绝个性化推送。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于2017年12月底发布,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不到一年时间,就要安装“升级包”,这在过往并不多见,足见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之迫切。其中,“不得强迫收集个人信息,用户应有权拒绝个性化推送”非常接地气、合时宜。

个性化推送方兴未艾,公众对此褒贬不一、毁誉参半。喜欢的人,看中它的精准。互联网时代,信息“乱花迷眼”,手动获取无异于大海捞针,人们很容易在注意力稀缺与信息过载的矛盾之间迷茫、迷失。个性化推送,比你自己更了解你,精准推送你所关心、所需要的内容,大大降低筛选成本、时间成本。新闻网站根据你的偏好推送相关新闻,满足你快速阅读的需求,为你省时省力;视频网站为你罗列合你口味的同类视频,省得你每次都要搜索一番。

不喜欢的人,恰恰讨厌它的精准,还有太殷勤。某些时候,某些个性化推送,“贴心”得简直让人“心惊肉跳”。譬如,你在电脑上搜索过某种商品,以后一开电脑,屏幕上全是这类广告,要是外人看见,个人隐私瞬间曝光;只是在一个电商平台上搜索过某类商品,打开另一个电商APP,又出现相同广告;常在某个时间用地图导航,以后每到这个时间,这款APP就给你推送信息,推荐驾驶路线……仿佛自己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别人的“视线”,这种感觉有时并不美妙。

个性化推送在内容推送上是精准了,但在目标人群选择上并非如此,还是采取“宁可杀错,绝不放过”的撒大网方式,所以给一些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兴利除弊,最好的办法就是给用户赋权,把“遥控器”交到用户手上,就像某些国家规定商家给手机用户发广告信息要征得用户同意一样。这样一来,需要的人可以继续享受这种服务,而不需要的人也可以免受打扰。

问题是,在“用户有权拒绝个性化推送”这个表述中,“有权”是一回事,如何“拒绝”是另一回事。假如出现,信息提供者不为用户提供“拒绝按钮”,或者你拒你的,我推我的,根本不理用户意见,用户的拒绝权根本就落不下来。必须有细节保障,才有可行性。保障用户拒绝权不打折扣,既要有实践路径,还要有救济渠道——就是说,当信息提供者拒不执行相关规定时,用户也能够找到有效维权的办法。(练洪洋)

(责任编辑: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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