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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院长通过虚假用药等骗保40万元 被免职

2019-03-11 09:18 三湘风纪网  

日前,湘西自治州纪委对6起医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凤凰县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局长唐吉超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1年至2016年,唐吉超在担任凤凰县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保报账审批、资金拨付以及资金周转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8次违规收受凤凰县为民同济医院法人代表吴某好处费共8万元。唐吉超还存在其他涉嫌职务违法问题。2018年10月,唐吉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花垣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原副局长姚亮失职渎职、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问题。姚亮在花垣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违规收受花垣县同济医院所送财物共计2.93万元;在“反骗保”行动中给花垣县同济医院郑某、林某通风报信,对抗组织审查。2018年12月,姚亮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财政。

3.永顺县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审核员向小润违规兼职、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4月,向小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在永顺县友好医院兼职,负责指导该院医护人员填写病历和帮助医院整理医保报账资料,共领取报酬4.8万元。在担任灵溪镇医院吊井分院、万福分院、连洞分院医保审核员期间,对医保报账申报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致使3家卫生院骗取医保基金28.64万元。2018年12月,向小润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违规兼职领取的报酬和3家卫生院骗取的医保基金予以收缴财政。

日前,湘西自治州纪委对6起医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凤凰县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局长唐吉超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1年至2016年,唐吉超在担任凤凰县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保报账审批、资金拨付以及资金周转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8次违规收受凤凰县为民同济医院法人代表吴某好处费共8万元。唐吉超还存在其他涉嫌职务违法问题。2018年10月,唐吉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花垣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原副局长姚亮失职渎职、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问题。姚亮在花垣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违规收受花垣县同济医院所送财物共计2.93万元;在“反骗保”行动中给花垣县同济医院郑某、林某通风报信,对抗组织审查。2018年12月,姚亮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财政。

3.永顺县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审核员向小润违规兼职、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4月,向小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在永顺县友好医院兼职,负责指导该院医护人员填写病历和帮助医院整理医保报账资料,共领取报酬4.8万元。在担任灵溪镇医院吊井分院、万福分院、连洞分院医保审核员期间,对医保报账申报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致使3家卫生院骗取医保基金28.64万元。2018年12月,向小润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违规兼职领取的报酬和3家卫生院骗取的医保基金予以收缴财政。

4.龙山县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稽查股副股长姚云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0年至2018年,姚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医保报账、审核稽查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违规收受9家定点医疗机构所送财物共计18.4万元。2018年12月,姚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泸溪县洗溪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杨建林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杨建林在担任洗溪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该院通过虚计检查费用、虚假用药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40万余元,用于卫生院日常经费及医护人员工资等支出。在开展“反骗保”行动期间,该院仍存在超常规处方和违规用药等违规现象。2018年7月,杨建林被免职;2018年11月,杨建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骗取的医保基金予以收缴财政。

6.古丈县罗依溪中心医院院长宋良,副院长卢方鸿、陈昌斌、向朝阳违反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问题。2017年至2018年,罗依溪中心医院采取过度医疗、重复挂床虚造病历等方式,违规骗取医保基金53.52万元,用于设备采购、支付人员工资等支出。宋良作为院长,对此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卢方鸿、陈昌斌、向朝阳作为副院长,对此负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宋良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卢方鸿、陈昌斌、向朝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骗取的医保基金予以收缴财政。(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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