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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仪式观视野下精神自我的建构研究

2019-03-18 15:32   作者:袁爱清 赵丹阳

来源:《新闻爱好者》2019年2月

【摘要】精神自我作为个体最高层次的需求,一直成为人类研究的热点。精神自我与所处的时代密切相联,凸显出很强的文化烙印。互联网时代是一场无剧本演出,詹姆斯·W.凯瑞的传播仪式观对建构精神自我具有很强的解释力。综艺节目《歌手》顺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特征,把传播视为仪式,该节目通过竞赛机制、建立文化符号空间来渲染仪式感,从而达到认同、唤醒及建构过程。

【关键词】传播仪式观;精神自我;歌手

2012年起各类综艺节目争相播出,其中歌唱竞技类节目是综艺节目争夺赛中的重兵之地。“真人秀节目的特色主要体现在传播主体的多元组合性、受众参与的高度互动性和传播环境的‘虚拟’真实性三个方面。”[1]近期的研究关注到了互联网、大数据等相关技术背景,但对综艺节目的分析较少关注到自我层面。网络综艺节目受到好评,在于其关注到了将群体“分众化、精准化乃至个性化”[2],网络综艺符合互联网逻辑。互联网思维就是要关注并重视个体的存在。

《歌手》到现在已经播出六季了,即使有《中国好声音》《蒙面歌王》《跨界歌手》等节目的包围追击,但《歌手》仍然在每季开播时都能吸引大量眼球。《歌手》顺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特征,把传播视为仪式,而非信息的简单传递,是参与而非被动接收信息,是意义互动而非劝服,是心灵交会而非控制操纵,是共享信仰的表征而非传播行为。詹姆斯·W·凯瑞提出仪式传播思想,对我们如何看待传播、技术、新闻等问题具有启发性。本文试图通过对在网络平台上播出的节目安排、网友评论和弹幕的分析,来解释该节目建构仪式和参与者建构精神自我的问题,更进一步透视在泛娱乐化时代下人们思考自我的路径。

一、理性的思考:传播仪式观下的精神自我

来源:《新闻爱好者》2019年2月

【摘要】精神自我作为个体最高层次的需求,一直成为人类研究的热点。精神自我与所处的时代密切相联,凸显出很强的文化烙印。互联网时代是一场无剧本演出,詹姆斯·W.凯瑞的传播仪式观对建构精神自我具有很强的解释力。综艺节目《歌手》顺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特征,把传播视为仪式,该节目通过竞赛机制、建立文化符号空间来渲染仪式感,从而达到认同、唤醒及建构过程。

【关键词】传播仪式观;精神自我;歌手

2012年起各类综艺节目争相播出,其中歌唱竞技类节目是综艺节目争夺赛中的重兵之地。“真人秀节目的特色主要体现在传播主体的多元组合性、受众参与的高度互动性和传播环境的‘虚拟’真实性三个方面。”[1]近期的研究关注到了互联网、大数据等相关技术背景,但对综艺节目的分析较少关注到自我层面。网络综艺节目受到好评,在于其关注到了将群体“分众化、精准化乃至个性化”[2],网络综艺符合互联网逻辑。互联网思维就是要关注并重视个体的存在。

《歌手》到现在已经播出六季了,即使有《中国好声音》《蒙面歌王》《跨界歌手》等节目的包围追击,但《歌手》仍然在每季开播时都能吸引大量眼球。《歌手》顺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特征,把传播视为仪式,而非信息的简单传递,是参与而非被动接收信息,是意义互动而非劝服,是心灵交会而非控制操纵,是共享信仰的表征而非传播行为。詹姆斯·W·凯瑞提出仪式传播思想,对我们如何看待传播、技术、新闻等问题具有启发性。本文试图通过对在网络平台上播出的节目安排、网友评论和弹幕的分析,来解释该节目建构仪式和参与者建构精神自我的问题,更进一步透视在泛娱乐化时代下人们思考自我的路径。

一、理性的思考:传播仪式观下的精神自我

(一)传播仪式观

传播仪式观并不是詹姆斯·W.凯瑞的个人发明,该视角深受杜威和芝加哥学派的影响。实证主义哲学家杜威写道,“沟通之果实会成为共同参与、共同享受,这是一个奇迹”[3]。杜威提出社会就存在于传递与传播中。[4]詹姆斯·W.凯瑞指出杜威在两种不同的意义上使用传播一词并提出了传播的仪式观。他认为:“传播的‘仪式观’并非指讯息在空中的扩散,而是指在时间上对一个社会的维系;不是指分享信息的行为,而是共享信仰的表征。”[5]国内对于传播仪式观的研究始于丁未翻译的《作为文化的传播》。周鸿雁将仪式观进一步发展为媒介仪式,他认为“媒介仪式是围绕关键的、与媒介相关的类别和边界组织起来的形式化的行为”[6]。刘建明表示仪式传播外延更为宽泛,涵盖传播的仪式观。[7]

笔者综合以上学者观点,认为传播的仪式观是信息在时间上对社会的维系、参与者参与、分享信仰表征,并实现心灵交会的一种文化视角。

(二)媒介是建构精神自我的延伸

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将经验自我分为物质自我、社会自我和精神自我。精神自我是指“个体的心理能力或性情”。[8]精神自我是个体心理的延伸。加拿大传播学者麦克卢汉主张媒介延展人的感官。凡是能够延展人们感觉或感官的事物都是媒介。在此广义定义下,观看节目也是一种精神自我构建的过程。《歌手》将认同该节目、热爱音乐、专业、有正能量精神的人聚集在一起,这在一定意义上划分了圈内人和圈外人的界限。网友们建立各种群聊、贴吧,寻找志同道合的朋友的同时也是为了寻求身份认同,这种认同来自于他人与自我的共同认知。

《歌手》每季播出十多期,保证了一定的时间跨度,观众与选手在同一时间共同参与展演、构建仪式。象征性互动理论提出共通的意义空间。观众、选手、参与者可以共享歌手精神的前提是对节目中的符号具有大体一致的理解。《歌手》中的参演歌手音乐功底深厚,他们演唱的歌曲涉及各种音乐种类。参与者若是不理解各种音乐符号的意义,那么将会出现仪式的断裂。观众在音乐与灯光下与选手进行心灵交流、精神互动。选手与参与者共建舞台,一起共享信仰与精神。

(三)传播仪式观与精神自我的关联

节目中所宣扬的歌手精神不仅改变了人们对专业演唱的认识,也改变了人们对自我的认知。仪式观认为“传播是一种现实得以生产、维系、修正和转变的符号过程”[9]。节目中经常涉及不同的改曲风格,有些音乐风格是较少出现在国内的。我们通过观看节目了解相关的音乐知识。节目中参演歌手、选手不断表现出歌手的精神。人们认同并宣扬这种精神也是因为歌手将这种对音乐的热爱和精益求精的精神与中国传统精神相互融合。观众以前总是认为我们与专业歌手有距离感,但是《歌手》节目组把他们的前台后台同时展现在我们面前,这转变了人们对专业歌手的刻板印象。传播是“一种以团体或共同体的身份把人们吸引到一起的神圣典礼”[10],《歌手》把所有的人吸引到这场仪式之中。

精神自我把物质自我、社会自我连接起来,而这三者与仪式观紧密相关。物质自我最核心的部分是身体,而身体的律动是音乐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选手与参与者在音乐旋律中挥动双手、欢呼、跳动。社会自我指的是“个体从同伴们那里得到的认可”[11],观众观看节目代表了对选手的认可,观众发表评论获得他人点赞或评论也是认可。选手与参与者在节目中相互认可。参与者在仪式中反思自我、思考自我,内部的思想之流重塑自我。精神自我的构建需要一定的时空跨度,互联网技术超越时空让世界上各个角落的网友可以共聚一堂参与仪式。

二、精神自我的构建:打造仪式、文化与空间

《歌手》作为一档竞技真人秀节目,具有很强的娱乐性,似乎与仪式活动的庄重感相矛盾。但是通过分析节目,发现该节目在设置和表达方式方面具有很强的仪式感、参与感。《歌手》在电视上首播后,每周六零点网络平台更新,人们通过网络齐聚一堂(有小部分观众在场),追求心灵上的碰撞。

(一)媒介仪式:竞赛、征服与加冕的糅合

仪式事件具有威严性、令人产生敬畏心理的原因在于仪式的规则或程式。规则保证了仪式的正常进行。节目虽然是事前策划好的,但总会出现脱轨情况,这时需要观众、参与者与选手一同上演无脚本剧本,共同推动仪式的展演。

“竞赛……它们是有规则的冠军之战。它们能召来千百万的观看者。”[12]《歌手》有严格的竞赛规则,排位赛与踢馆赛交错。优胜劣汰是竞赛的本质。选手参加比赛不仅是为了游戏,更为赢得冠军之位。选手、参与者和观众作为演员,已经事先知晓节目的程式和规则。为了仪式的顺利进行,每个人照规则要求演好自己的角色推动剧本发展。

竞赛要遵从规则,而“征服往往是要打破规则”[13]。规则保证了仪式的顺利进行,但当出现僵局时英雄人物往往会打破原有规则,而用个人魅力和决心精神征服观众。《歌手》第六季中,Jessie J因为身体问题无法参与演唱打破了节目的赛制,于是节目组制定了新的竞演规则。观众与参与者在脚本突变的情形下随机应变实现仪式的完美谢幕。征服并非剧本拟定,竞赛和加冕是有规则限定的,而征服大多出现在表演的高潮部分。媒介有提高社会地位、赋予对象合法性的功能。选手参与比赛是为了夺取冠军之位,而冠军一词本身就带有权威性。加冕不仅授予了选手地位的权威性,更为他们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其他路径。竞赛也改变了人们对音乐的刻板印象,让我们对追求音乐的人有了更深的了解。

(二)文化展演:象征意指符号的借用

每期《歌手》的播出都是一场音乐文化展演,选手、参与者与观众在展演中交流与分享。音乐主要是通过视觉符号与听觉符号来构建精神自我的。精神自我必须依托于符号才能被我们所接受和认可。

《歌手》充满了各色的象征符号,有实物象征,如舞台、乐队、伴舞、服饰等;有行为象征,如音乐剧式的表演、弹奏钢琴、站板凳等;有语言象征,各色的音乐类型与各国的音乐;有颜色象征,如节目选用了大量的颜色,舞美绚丽。节目与观众通过各种符号进行互动,实现了节目精神的顺畅共享。视觉装置艺术在节目中主要表现在服饰、身体与表演场景这三个方面。每一个歌手根据他所演唱的曲风,搭配不同的服饰和妆容。他们用情感与专业在演唱,在展演中与观众共享信仰,这是对专业音乐精神的继承。

随着互联网的影响,前台与后台相互融合、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相互叠加。节目中不仅展现了选手前场的演出,也播出了选手在后台的生活,正如戈夫曼所写,“许多关键性的真相存在于互动的时间与场合之外或隐匿于内”[14]。观众通过前后台的观演来深入了解歌手,前台与后台界限的模糊,竞演歌手将更加多元的一面呈现给我们。在节目中我们甚至看到了提词器,这是该档节目播出以来第一次将提词器拍摄出来让我们看到。原本属于后台的事物被搬到了前台,我们看到了真相。

我们生活在一个“景观社会”,跨越物质消费转向符号消费。居伊·德波认为,“由景观丰裕提供的虚假选择,发展成了强烈忠诚于数量琐事的虚幻品质的斗争”[15]。我们消费的不仅仅是商品,更是其所代表的品质。《歌手》一直在重复分享热爱、专业、锲而不舍的精神。波德里亚提出“无论是在符号逻辑里还是在象征逻辑里,物品都彻底地与某种明确的需求或功能失去了联系”[16]。符号消费追求的是精神上的满足,而由符号组成的仪式满足了人们的某种精神需求。

(三)网络空间场域转向:从祛魅到复魅、从在场到身体的缺场

互联网建构了一种祛魅与复魅转换的空间场域。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观看已播出的视频,互联网的这种特性在某种程度上瓦解了仪式感。但是,互联网在瓦解仪式的同时也在构建仪式,人们会为弥补仪式缺失感而特意参与仪式活动。《歌手》将人与情景联系起来,它为我们重构了新舞台,我们亲身参与表演,实现了真正的互动。表演由双方共同完成,一方是台上的表演者,一方是台下的观众。在传统的大众传媒时代,人们大多处于不在场状态,较少能与节目直接互动;如今互联网打破了这种局面,我们直接进场。互联网改变了我们的在场方式,我们身体缺场但仍可以制造在场情景。我们为了在同一时间共同参与节目、为了与他人共享某种信仰、为了及时与他人保持一致,会在一个共同时间共聚一堂参与表演。

观众主体立体式参与展演,在濡化中建构精神自我。观众是仪式顺利进行的构成部分。观看该节目的观众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核心观众和边缘观众。核心观众是该节目的稳定观众,他们与节目的互动让这场仪式得以进行。在节目录制过程中,主体的立体式参与随处可见。现场的互动包括选手与选手间的互动、歌手与现场观众的互动。他们发表自己的看法,参与这场表演。网友虽然不能亲临现场,但可以在自己的终端上发表言论、发送弹幕。参与者因为音乐走到一起,建立了一种基于兴趣或信仰的社群关系。

该节目主要面向90后、00后的观众,没有互联网这个平台,拥有相同志趣的人是很难建立长久的关系的。《歌手》构建并维系了热爱音乐的一类群体,建立并巩固了社会关系。传播的仪式观起到在时间上维系社会关系的作用,而节目的每次播出都是在不断强化社会关系的黏性,并且这种关系会随着节目的播出卷入越来越多的人。微博等平台不断爆出节目引爆点,引发网友再次关注,在巩固新网友的同时也在吸纳更多新力量来参与表演。

三、精神自我的延展:认同、引领与自我意识的操演

(一)精神共享中的相互认同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成为歌手的门槛有所降低。霍克海默和阿道尔诺提出的文化工业概念认为,现在的文化都是机械的复制品。而这档节目让人们认识了真正的歌手,他们为了追求音乐锲而不舍、他们对音乐热爱、痴迷。《歌手》这档节目的播出让观众看到了歌手专业、锲而不舍、充满正能量的精神,观众与选手进行精神交流,改变了观众对专业歌手的刻板印象,实现了对歌手的认同。寻求认可的过程是相互的,包括对他者的认可和对自我的认可。

“个体经验到他的自我本身,并非直接的经验……是从同一个社会群体其他个体成员的特定观点”[17]来看待自我的。中国的歌手很少有机会同台竞演,他们局限在自己的圈子里。我们作为观众参与表演,是对他们的认可;观看节目是对节目价值取向的认同。这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加强了竞演歌手对自我的肯定。

对于观众而言,可能从不了解歌手到进场后热爱这种专业精神。我们对自己的身份进行了认可,对自我进行了重新的审视后实现了对自我的进一步确认与认同。“人们抗拒个人化及社会原子化的过程,他们喜欢聚集在社群组织中,经过一段时间后,逐渐产生归属感,最后,变成社区及文化的认同。”[18]节目组建立官方微博、网友们建立自己的讨论圈子、观众在终端写评论发弹幕,这种网上的大型互动实现了真正的互动与参与,让专业信仰继续巩固强化。他们在评论中寻求志同道合的朋友、祈求内心的安定,即使发言后无人回复,但看到他人的言论与自己观点一致或相符时,也会获得对自我身份的认同。

(二)现实与虚拟变幻中的精神引导

互联网时代打破了虚拟与现实、时间与空间、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界限,我们在建构自己的同时也在建构世界。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身份与所处的情景无限叠加。人们的出场不存在剧本,人们在叠加的情景下对自我身份产生认同危机,自我意识出现混乱。《歌手》建构了一场仪式,不断分享相同的精神信仰,人们在这场仪式中寻求精神领土、确定自我身份。

仪式的真实性与虚拟性并存。虚拟性是指仪式的程式,真实性是指参与者的真情实感。在《歌手》中我们看到了明显的剪辑色彩,每个镜头都有很强的目的性。我们观众看到的每一场精彩绝伦的比拼都离不开提前预设的剧本,甚至观众的反应也早早写在了剧本上。同时,线上的观众没有亲身到现场感受,这种观众不在场却可以和在场者一同构建这场盛大仪式,这也是虚拟性的一种表现。无论是选手还是观众(现场与线上),我们各自做好仪式活动中的角色,并且在构建并维系这场仪式中获得了情感上、精神上的满足。这种情感上的补偿或满足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歌手》节目充斥着真与假的变幻。

歌手身上有着对自己所热爱的音乐的痴迷、钻研精神与敢于做出改变的精神,这种精神特性契合了我们年青一代勇敢追梦、对热爱之事锲而不舍的心理。节目的观众大多数是90后、00后,他们是童年的消逝的经历者,生活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网络直播时代,这种时空交错感压缩了他们的童年期限。观众观看表演也是在寻求精神自我。《歌手》强大的精神渲染力会把我们卷入这场音乐盛典,我们在不知不觉中与选手实现了情感共通。

尼尔·波兹曼认为娱乐至死,但是可以发现综艺节目也有精神引领的功能。选手演唱的歌词中不乏拼搏、追梦、坚持的正面信息。观众在听选手唱歌时会鼓掌、流泪、欢呼,这是对自我的一种激励。我们将自己沉浸在表演中,从他者故事情节中寻求自己的影子,将选手的精神力量施加到自己身上。

(三)镜像界面中的他者欲望对自我的夹持

拉康论述镜像阶段时提到他者欲望影响对自我的认识,人们会因为他者欲望逐渐忘记自己真正的需要。正如广告一样,广告制造出了许多额外的无用的欲望。我们的欲望在很大程度上是他人的欲望,而我们却自以为这是我们自己的欲望。在节目中,选手真实情感的表达唤醒了我们的自我意识。

我们由自然人转变为社会人,这个社会化过程必然影响对自我的约束。当网友看到台上选手唱歌时的投入与真情时,会产生一种冲击感。观众通过收看节目进行自我疏导。观众听选手唱歌并与选手进行精神交流,在交流中实现情感共鸣、精神共振。我们拥有同样的信仰,选手就是我,代替我在台上完成表演。很多欲望是由他人制造出来的,例如人们对金钱、权利等功利主义的追求。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失去了自我。这档节目将歌手生活的另一面展现出来,他们身上的特质在让我们感叹的同时也引起了我们的反思。观看参与者表演节目的同时也是在自我审视。

在《歌手》这场仪式中,所有参与者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自我意识唤起、身份相互认同以及精神共振后的心灵指引,在近乎朝圣中获得精神上的愉悦与满足,最终实现精神的自我升华。但我们也不要忘了尼尔·波兹曼的告诫:娱乐不是生活的全部。情同此理,构建自我也不止这一条路径,真实的生活包含着更为丰富的内涵。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媒介赋权’视野下新生代农民工向上流动的引导机制研究”(编号:17BXW057);江西省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网络语境下老年群体幸福感与信息需求的传播机制研究”(XW162006)的阶段性成果;江西师范大学博士启动基金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刘川郁.从传播学角度解析真人秀节目特性[J].当代传播,2012(2):52-53.

[2]唐英,尚冰靓.大数据背景下网络自制综艺节目的特征及趋势探析:以《奇葩说》为例[J].新闻界,2016(6):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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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詹姆斯·W.凯瑞.作为文化的传播[M].丁未,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3.

[5]詹姆斯·W.凯瑞.作为文化的传播[M].丁未,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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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刘建明.“传播的仪式观”与“仪式传播”概念再辨析:与樊水科商榷[J].国际新闻界,2013,35(4):168-173.

[8]James,W.The Principles of psychology[M].Beijing:China Social Sciences Publishing House,1999:291.

[9]詹姆斯·W.凯瑞.作为文化的传播[M].丁未,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12.

[10]詹姆斯·W.凯瑞.作为文化的传播[M].丁未,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28.

[11]威廉·詹姆斯.心理学原理[M].田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89.

[12]丹尼尔·戴扬,伊莱休·卡茨.媒介事件[M].麻争旗,译.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0:31.

[13]丹尼尔·戴扬,伊莱休·卡茨.媒介事件[M].麻争旗,译.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0:40.

[14]欧文·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M].黄爱华,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2.

[15]居伊·德波.景观社会[M].王昭风,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62.

[16]波德里亚.消费社会[M].刘成富,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66.

[17]乔治·H.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M].赵月瑟,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123.

[18]曼纽尔·卡斯特.认同的力量[M].夏铸九,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69.

(袁爱清为江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赵丹阳为江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生)

(责任编辑: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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