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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恶炒科创板?资金门槛应与市场规模相匹配

2019-03-21 08:19 新京报  

如何防范恶炒科创板?资金门槛应与市场规模相匹配

要遏制科创板爆炒甚至恶炒,关键要解决“不对称”的供求关系。应视科创板市场容量的大小,分阶段允许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入场。

此前上交所牵头券商召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承销工作座谈会,主要从券商角度讨论了如何促成合理定价、防止二级市场的爆炒行为,以实现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平稳运行。笔者认为,在科创板开设初期,市场存在巨大的爆炒冲动,监管各方需要采取必要措施加以抑制,否则可能会影响科创板相关制度的实施效果。

科创板规定的上市条件,主要包括“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标准”等五条。在“市值及财务指标”方面,又规定了五套标准,满足其中任何一套即可。预计市值越低,对财务标准的要求越高,比如,预计市值仅超过10亿元的,就需满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反之亦然,预计市值越高的,对财务标准的要求越低,比如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的,无需满足盈利等条件。

上述要求仍存在一些漏洞。目前沪深股市除了深市有4家上市公司因处退市边缘、总市值低于10亿元之外,其他上市公司的市值都高于10亿元。这意味着,A股市场中即便是一家毫无内在价值的壳股,只要勉强维持上市地位,就至少隐含10亿元的壳价值。若科创板上市公司也隐含10亿元以上的壳价值,投资者在询价出价时,对拟上市企业的预计市值都可能超过10亿元,那结果就是,目前科创板在“预计市值”方面设置的上市标准将失去应有的约束作用。

如何防范恶炒科创板?资金门槛应与市场规模相匹配

要遏制科创板爆炒甚至恶炒,关键要解决“不对称”的供求关系。应视科创板市场容量的大小,分阶段允许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入场。

此前上交所牵头券商召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承销工作座谈会,主要从券商角度讨论了如何促成合理定价、防止二级市场的爆炒行为,以实现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平稳运行。笔者认为,在科创板开设初期,市场存在巨大的爆炒冲动,监管各方需要采取必要措施加以抑制,否则可能会影响科创板相关制度的实施效果。

科创板规定的上市条件,主要包括“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标准”等五条。在“市值及财务指标”方面,又规定了五套标准,满足其中任何一套即可。预计市值越低,对财务标准的要求越高,比如,预计市值仅超过10亿元的,就需满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反之亦然,预计市值越高的,对财务标准的要求越低,比如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的,无需满足盈利等条件。

上述要求仍存在一些漏洞。目前沪深股市除了深市有4家上市公司因处退市边缘、总市值低于10亿元之外,其他上市公司的市值都高于10亿元。这意味着,A股市场中即便是一家毫无内在价值的壳股,只要勉强维持上市地位,就至少隐含10亿元的壳价值。若科创板上市公司也隐含10亿元以上的壳价值,投资者在询价出价时,对拟上市企业的预计市值都可能超过10亿元,那结果就是,目前科创板在“预计市值”方面设置的上市标准将失去应有的约束作用。

笔者预计,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市值将大概率隐含10亿元以上的壳价值。首先,科创板在科技创新方面的舆论造势比创业板更凶猛。既然科创板上市公司已被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在证监会注册,一旦成功上市,就应该符合发行条件和定位。按《科创板IPO注册管理办法》,科创板定位优先支持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经过监管部门审核把关后,多数上市公司都将头顶“科技创新精英”的光环,想不受市场追捧都难。

其次,科创板的退市制度虽然严格,但仍保留一定的宽容度。比如,科创板规定,若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非之前或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则予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个会计年度,若上述情形没有消除,则将被终止上市。科创板的退市制度显然比主板更加严格。不过,“净利润”与“营业收入”需要同时双触线才会步入退市程序,单独“净利润为负”或单独“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并不会导致退市。这说明,科创板对退市仍有一定宽容性,为二级市场留下一定的恶炒空间。

科创板的投资者准入门槛为50万元,估计目前只有约三四百万户合格,表面上将大多数中小投资者挡在门外,但众多散户仍可借道公募基金进入科创板。因此,实际能参与科创板的投资者人数可能要以千万户计。在科创板开设初期,少量的股票供给面对众多投资者的需求,被爆炒的可能性会大增。在这一预期下,询价对象更愿高价申购,推动市值走高。

一家总股本5000万股的拟上市企业,只要发行价定在20元以上,预计市值即可超过10亿元。可见,前述关于“预计市值”方面的上市条件很容易满足,“发行人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上市标准而中止发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要遏制科创板爆炒甚至恶炒,关键要解决“不对称”的供求关系。笔者建议,应视科创板市场容量的大小,分阶段允许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入场。在科创板开设初期,应规定只有5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才能入场,公募基金不能入场;在科创板总市值达到3000亿至5000亿元规模后,允许公募基金入场;当总市值达到5万亿元以上时,可取消对投资者资金的门槛限制。这样,就可有效防范“资金扎堆爆炒科创板股票”现象的出现。

□熊锦秋(财经评论人)

(责任编辑: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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