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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打击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有4方面难点

2019-04-25 13:15 人民网-法治频道  

人民网北京4月25日电 (记者 尹深)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副厅长刘太宗在谈到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问题时表示,打击这类案件有四个难点,包括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不易被确认,侵权内容易被删改、证据材料收集认定困难等。为此,检察机关坚持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对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软件等保护力度。

刘太宗说,侵犯著作权犯罪纷纷“触网”是近几年来的一大特点,几乎所有的作品都可以转换为数字形式在网络上传播,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使作品的创作、传播和保护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因此,

打击这类案件的难点在于:一是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具有隐蔽性、跨地域性等特征,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也不易被确认。

二是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侵权技术手段更新快,侵权内容容易被删改,原始证据容易灭失,证据材料收集、认定困难。

三是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不断花样翻新,如内外勾结对抗侦查,对作品稍加改动掩饰复制行为规避查处等,带来一系列法律适用难题。

四是对打击时效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危害后果扩散速度快,被侵权的作品能够在短时间内在网络上无限次传播,若不及时进行打击,将给权利人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针对上述难点,刘太宗表示,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对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软件等保护力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提前介入侦查,拓宽侦查思路,引导侦查机关追根溯源,更好地运用技术手段全面搜集和固定证据,并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促进规范侦查行为,提升办案质效。

人民网北京4月25日电 (记者 尹深)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副厅长刘太宗在谈到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问题时表示,打击这类案件有四个难点,包括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不易被确认,侵权内容易被删改、证据材料收集认定困难等。为此,检察机关坚持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对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软件等保护力度。

刘太宗说,侵犯著作权犯罪纷纷“触网”是近几年来的一大特点,几乎所有的作品都可以转换为数字形式在网络上传播,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使作品的创作、传播和保护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因此,

打击这类案件的难点在于:一是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具有隐蔽性、跨地域性等特征,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也不易被确认。

二是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侵权技术手段更新快,侵权内容容易被删改,原始证据容易灭失,证据材料收集、认定困难。

三是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不断花样翻新,如内外勾结对抗侦查,对作品稍加改动掩饰复制行为规避查处等,带来一系列法律适用难题。

四是对打击时效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危害后果扩散速度快,被侵权的作品能够在短时间内在网络上无限次传播,若不及时进行打击,将给权利人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针对上述难点,刘太宗表示,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对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软件等保护力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提前介入侦查,拓宽侦查思路,引导侦查机关追根溯源,更好地运用技术手段全面搜集和固定证据,并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促进规范侦查行为,提升办案质效。

据介绍,为应对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不断更新的技术手段和带来的法律适用难题,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组建知识产权专门办案队伍,培养相关专业领域的人才,精准高效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各地检察机关也通过引进“外脑”,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专家智库,为司法办案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

同时,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跨地区、跨部门的协作,完善线索通报、证据移交、技术共享、案件协调等协作机制,让藏匿在网络背后的犯罪分子无处遁形。此外,检察机关还立足办案积极延伸检察职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堵塞制度漏洞,如对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者进行行政处罚、建议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关停相关网站服务器等,铲除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土壤。

(责任编辑:自动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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