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8 07:08 法制日报
打卡返学费、打卡送实物……在朋友圈里,经常可以看到有人通过分享的方式打卡。
近日,微信安全中心官方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利诱分享朋友圈打卡的处理公告》,对流利阅读、薄荷阅读、潘多拉英语、火箭单词等在朋友圈打卡的诱导分享产品进行了治理。公告称,这些应用软件利诱微信用户分享链接到朋友圈打卡,严重影响用户体验,违反了《微信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
此类打卡行为除了违反微信管理规范,本身是否违规呢?为此,《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打卡属于营销手段
商家用户各取所需
黄胜(化名)自从在某微信小程序上注册购买课程后,打卡成了他每天生活的一部分。
在北京某事业单位上班的黄胜说:“自从毕业后就没有好好学过英语,有一天翻看朋友圈时看到许多朋友在分享这类链接,我就点开看了看。这里面可以阅读英文版名著,还能提高英语水平,我觉得挺不错的。”
他告诉记者,从最初看到别人打卡,到如今自己也加入打卡的队伍,主要原因还是这类微信小程序提供的“福利”:如果每天坚持打卡,在阅读完课程所列书单之后,商家会把原版实体书籍寄到家里。
“我觉得打卡没什么不妥的,用户花钱买了网络课程,为了获得奖励而分享链接,商家为了扩大影响力而提供奖励,双方各取所需。如果说打卡扰乱了朋友圈的秩序,那又该如何看待朋友圈里的微商呢?我们至少还是在传播知识。”黄胜说。
黄胜认为,工作以后,大多数人都有一定的惰性,尤其是身边的杂事与诱惑太多,往往会忽视加强学习。语言的学习是日积月累的过程,或许每天打卡不一定会让英语水平有质的改变,但如果某天看到一篇英文文章时,也许会因为保持经常阅读英文的习惯,而不至于大脑一片空白。
打卡返学费、打卡送实物……在朋友圈里,经常可以看到有人通过分享的方式打卡。
近日,微信安全中心官方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利诱分享朋友圈打卡的处理公告》,对流利阅读、薄荷阅读、潘多拉英语、火箭单词等在朋友圈打卡的诱导分享产品进行了治理。公告称,这些应用软件利诱微信用户分享链接到朋友圈打卡,严重影响用户体验,违反了《微信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
此类打卡行为除了违反微信管理规范,本身是否违规呢?为此,《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打卡属于营销手段
商家用户各取所需
黄胜(化名)自从在某微信小程序上注册购买课程后,打卡成了他每天生活的一部分。
在北京某事业单位上班的黄胜说:“自从毕业后就没有好好学过英语,有一天翻看朋友圈时看到许多朋友在分享这类链接,我就点开看了看。这里面可以阅读英文版名著,还能提高英语水平,我觉得挺不错的。”
他告诉记者,从最初看到别人打卡,到如今自己也加入打卡的队伍,主要原因还是这类微信小程序提供的“福利”:如果每天坚持打卡,在阅读完课程所列书单之后,商家会把原版实体书籍寄到家里。
“我觉得打卡没什么不妥的,用户花钱买了网络课程,为了获得奖励而分享链接,商家为了扩大影响力而提供奖励,双方各取所需。如果说打卡扰乱了朋友圈的秩序,那又该如何看待朋友圈里的微商呢?我们至少还是在传播知识。”黄胜说。
黄胜认为,工作以后,大多数人都有一定的惰性,尤其是身边的杂事与诱惑太多,往往会忽视加强学习。语言的学习是日积月累的过程,或许每天打卡不一定会让英语水平有质的改变,但如果某天看到一篇英文文章时,也许会因为保持经常阅读英文的习惯,而不至于大脑一片空白。
对此,即将从北京某大学毕业的张红(化名)说:“我觉得这是商家利用人们心理所进行的一种焦虑的贩卖,至少对我来讲是这样的,每天看着同学的分享,而且人数越来越多,给我一种错觉,就好像别人都在努力学习,只有我在刷朋友圈。”
张红说,这种焦虑感会起到极大的作用,好几次都让她萌生了加入的冲动。“此外,我觉得这个App还利用了人们炫耀的心理。”
本质仍是商业广告
理应遵循广告原则
对于朋友圈的打卡行为,专家又是怎么看的呢?
对此,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郑宁说,对公众号、App软件而言,以返学费等方式利诱用户在朋友圈打卡,是一种利用微信平台和用户进行推广宣传的“搭便车”行为;对用户而言,一方面朋友圈打卡影响朋友圈用户的体验,另一方面,打卡用户可能无法获得公众号、App许诺的利益,与公众号、App产生利益纠纷。
“对微信而言,朋友圈打卡一方面使微信成为免费的推广平台,另一方面导致用户体验下降,影响朋友圈的使用和用户粘性。”郑宁说。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看来,这种打卡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商业广告,作为广告必须遵循广告的基本原则:真实、准确、合法。
那么这种行为是否违规呢?对此,郑宁说,商家诱导用户在朋友圈打卡,属于非正常营销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朋友圈体验。不过只违反了腾讯内部的一些规范,如违反了《微信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关于诱导分享内容的规定,《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中关于发表、传送、传播骚扰、广告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或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信息的规定,《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关于内容规范的规定,即发送诱导分享、诱导关注类内容,等等。
郑宁认为,对于这种诱导分享行为,应该从两方面来看,一是普及诱导分享行为的危害性,即纵容商家搭便车和影响朋友圈用户体验,二是阻止商家通过利诱方式吸引用户分享内容,应侧重于规范商家的行为,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停止访问相关域名、短期封禁或永久封禁平台账号、域名、IP地址或分享接口等措施。
刘俊海则认为,诱导本身是个中性词,关键在于有没有欺诈,有没有胁迫。因为做广告的商家肯定都说自己东西好,以便诱导营销、诱导消费。
“法无禁止即可为,如果诱导分享的链接不存在虚假广告和误导,也不存在欺诈和胁迫,那这种营销行为是合法的。如果消费者没意见,但平台说分享的链接不规范,就要拿出证据证明具体损害了谁的利益,因为通过朋友圈推销,也是企业发展的一种方法。”刘俊海说。
刘俊海说,综合来看,打卡的分享链接引起争议主要有两点:第一,借用他人平台做宣传,不交费用是不合适的;第二,如果双方达成共识,原则上就应当允许相关广告的发布。(记者 韩丹东
实习生 姜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