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人民网 健康

为了孩子找家庭 而不是为了家庭找孩子

2019-06-25 08:28 中国青年报  

“中国已经进入普惠性儿童福利时代”,前不久,在“儿童福利机构管理与发展高级研修班”中,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政策与管理系教授刘继同对儿童福利发展现状给出上述定位。

刘继同解释,所谓“普惠性”就是儿童福利由过去民政部门的关爱对象扩大到所有儿童,“正常儿童和正常家庭都应该接受这种服务”。

但是,在欣慰之余,刘继同和不少长期关注儿童福利发展的专家学者、相关行业从业者有个共同的困惑,就是到底儿童福利机构怎么定位?未来的发展方向又是什么?

为此,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儿童福利与保护服务分会在天津举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与发展高级研修班”,聚集全国26个省(市、区)福利院骨干工作人员,就相关问题展开探讨,一起分享儿童福利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交流遇到的困惑,以及对未来发展的思考。

发展:在儿童福利院之外

多年前,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家庭与儿童研究中心主任尚晓援就在关注儿童的替代性养护问题。

她发现,过去,中国替代性养护下的儿童,主要是被遗弃儿童。今后接受替代性养护的儿童成分可能变化。尚晓援解释,在儿童保护制度建立之后,很多易受伤害的儿童群体,如被虐待、被伤害和被忽视的儿童,也会处于替代性养护下。她还注意到,一些有家庭的残疾儿童也进入福利院照料。

全世界有270万儿童仍然在接受机构照料。尚晓援分析,从目前情况来看,中国未来的儿童养护模式中,机构供养方式极有可能继续发展。但是她也指出,机构供养对儿童的负面影响非常明显。

“中国已经进入普惠性儿童福利时代”,前不久,在“儿童福利机构管理与发展高级研修班”中,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政策与管理系教授刘继同对儿童福利发展现状给出上述定位。

刘继同解释,所谓“普惠性”就是儿童福利由过去民政部门的关爱对象扩大到所有儿童,“正常儿童和正常家庭都应该接受这种服务”。

但是,在欣慰之余,刘继同和不少长期关注儿童福利发展的专家学者、相关行业从业者有个共同的困惑,就是到底儿童福利机构怎么定位?未来的发展方向又是什么?

为此,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儿童福利与保护服务分会在天津举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与发展高级研修班”,聚集全国26个省(市、区)福利院骨干工作人员,就相关问题展开探讨,一起分享儿童福利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交流遇到的困惑,以及对未来发展的思考。

发展:在儿童福利院之外

多年前,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家庭与儿童研究中心主任尚晓援就在关注儿童的替代性养护问题。

她发现,过去,中国替代性养护下的儿童,主要是被遗弃儿童。今后接受替代性养护的儿童成分可能变化。尚晓援解释,在儿童保护制度建立之后,很多易受伤害的儿童群体,如被虐待、被伤害和被忽视的儿童,也会处于替代性养护下。她还注意到,一些有家庭的残疾儿童也进入福利院照料。

全世界有270万儿童仍然在接受机构照料。尚晓援分析,从目前情况来看,中国未来的儿童养护模式中,机构供养方式极有可能继续发展。但是她也指出,机构供养对儿童的负面影响非常明显。

对此,尚晓援认为,目前儿童福利机构功能转型需要努力的目标是,建立混合性的替代性养育模式,减少对机构内养育的依赖,建立起院舍养护、家庭寄养、社区养护之间的平衡关系。她解释,每一种形式都将作为儿童养护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中较为合适的方式还将弥补其他方式的不足。每种方式都将包括各种针对儿童和家庭的措施与方法,如预防工作、康复措施、替代养护和治疗方法。

时隔多年,太原市社会(儿童)福利院社工中心主任窦振芳脑海中依然对曾经的一幕印象深刻。

2012年,窦振芳刚到单位上班不久,一天下午经过康复治疗室,落地的玻璃窗阳光洒下来,小朋友们正在接受康复治疗。“其中的几个康复师都是在福利院长大的孩子,那一刻阳光照在他们身上,我觉得他们头顶是有光圈的。” 窦振芳说,同时,那一刻她也很恍惚:为什么在院里长大的孩子,很多会返院找工作。

最初,窦振芳以为是孩子们就业能力的问题,后来才慢慢了解到,是福利院没有教会他们如何走入社会,尤其在童年期无法获得的照料和支持会限制到他们成年以后的选择。

“那一批孩子就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成长起来的,在机构照料中,有一些孩子其实因为身体的轻残,或是当时教育的一些缺失,与主流社会交流产生一定的脱节,导致他们之后的社会融入以及社会适应能力是有一定问题的。”窦振芳说。

窦振芳记得,2016年,哈佛大学儿童中心的一个研究,提到了儿童发展须知的8件事,指出儿童发育大量的脑结构形成是在出生到3岁,有学者研究表明,1到3岁期间,1年的忽视要用往后7年的时间去弥补。但是儿童发育之窗不会在3岁之后关闭。“也就是说后期进入到他们生命当中的人,给予他们怎么样的照料,也是非常关键的”。

类似的问题,让窦振芳开始和同事不断思考,如何让儿童福利机构的照料品质和服务成效能够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去迎接更多孩子和承担更多社会服务的功能。

探索:为了孩子找家庭 寄养收养需考量

刘继同一直坚持,儿童福利要家庭化。“孩子是依赖人群,18岁以前需要家庭的照顾、家庭的养育。”他解释,要是脱离了这种家庭化的照顾,就容易对儿童成长造成一些难以弥补的伤害。所以刘继同认为,过去以儿童为本的儿童福利,现在要转变为以家庭为基础的儿童福利,这才是现代儿童福利。

在刘继同看来,现代儿童福利离不开儿童福利机构的专业化转型。特教、社工、医护人员、心理咨询师……这么多专业的人士在一起开展工作,需要有专门的人来进行协调统筹。谁来担当这个角色?他建议,由专业社工来跨学科协调统筹。

在山西太原,类似的探索已经开始。太原市社会(儿童)福利院从建院开始一直是机构养育,后来发展出脑瘫儿童的小家庭养育。

社区家庭相对院内家庭而言是很好的一种养护方式,但是这么多类型的养护方式,如何来决定孩子适合什么样的养护?

“其实社会送养一直都是我们残疾儿童回归家庭的一个最后的兜底。”窦振芳介绍,“之前我们总是会说为了家庭找孩子,但是自从社工开始主导院里整个安置工作以后,就开始为了孩子去找家庭,而不是为了家庭找孩子。”

2018年3月开始,窦振芳所在的儿童福利院推行社会工作安置服务模式。

“这是2016年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一起推进的一个全国示范项目,目前有6个示范院在做,我们院是一个实践院。”窦振芳介绍,在这个模式引导下,每一名入院的孩子都有一名社工来跟进,通过个案管理的方法如影随形地参与到他们生命的过程中来,提供全人的包裹式服务。

窦振芳说,这个模式的最终目标是要让孩子得到家庭安置。这也是福利院第一次有了一个统一的目标,所有的专业人员、所有的替代性养护的安置口科长们都统一围绕一个主题:能回家的就让孩子们回家获得普通人的幸福,不能回家的在院里,实现最大的潜能。

她举了个例子,通常情况下,孩子刚到福利院基本上都是医疗救助,首先保证孩子的生命健康,之后才决定是寄养还是收养,是国内还是涉外。

“在孩子术后等待期间,如果恰巧来的是一个寄养父母,那么这个孩子有可能就被寄养了;如果来的是一个收养的妈妈,这个孩子也可能被收养,这是以前的做法。” 窦振芳说,现在则是由社工牵头,所有的专业人员和各个安置口的科长一起来开会决定每个孩子更适合哪种方式的养护。

从有需求才介入到如影随形,全人服务又是什么?

窦振芳解释,大部分儿童福利机构的社工都是孩子有需求,然后社工才介入,基本上用社会工作的传统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然后去介入个别儿童的行为偏差、情绪问题或者社会适应性问题。这样一些方法可能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这些孩子阶段性的问题,但其实往往并不是系统性的,尤其有一些小组都做成了活动,其实没法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和严谨性。

截至目前,太原儿童福利院已经为68名新入院儿童建立了个案管理的档案,55名儿童完成了跨专业评估。每月会召开一次安置联席会议,由专业人员、替代性养护安置口的负责人、社工共同为孩子的暂时安置以及最终安置作出带有时间标准的计划。

除了通过这样实实在在的工作去推进福利院儿童实现家庭安置,他们还用情景剧演出、微视频拍摄等去宣传这种工作方式,以期获得更多人了解与认可,而他们推新的“社工贝壳之社会工作者服务管理办法”,更是通过“时间与服务”换“福利”的方法调动全院持证社工主动服务,同时提高服务的专业性与自身幸福感。

交流中,这样的做法得到不少同行的认可。成都市儿童福利院社工部王莉就主动找到窦振芳,向她“取经”。

欣慰与困惑:儿童保护领域呼吁更多关注

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儿童提供更专业的服务,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法律问题。

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2004年去美国纽约福利局参观,一个让他印象深刻的情景是,这里有600多名律师专门处理儿童保护相关案件。

结合工作中处理的案件,佟丽华看来,中国在儿童领域面临最复杂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政府和家庭之间的关系。“在父母不履行责任、或者侵害孩子权益的时候怎么办?谁来做?”

“我们现在看到一些案件发生以后,其实父母的责任追究是被忽视掉的。”佟丽华认为,家庭的责任不可替代。未来,就要解决这个问题。比如父亲去世了,母亲可以嫁人,但孩子的监护责任问题必须做到。他建议,未来,对父母失责的一定要追究法律责任。“舆论的角度一定要大张旗鼓办这样的案件,目标很明确,就是要提醒所有的父母注意,要么别生孩子,生了就得承担责任”。

“在儿童保护方面,原来政府的责任做的不够,这跟国家发展阶段有关,跟我们的认识也有关。”佟丽华提到,原来一直说孩子是家庭的,近些年来大家越来越多接受“孩子不仅是家庭的,也是国家的”,所以在家庭不能发挥作用的时候政府要发挥作用.

他指出,政府的责任不仅体现在物质帮助、技术支持,不仅体现在家庭不能发挥作用的时候要养这个孩子,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是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家庭的机制,在家庭不能发挥作用的时候及时发现和进行干预。

作为撤销监护人资格制度的主要推动者,佟丽华特别提到,这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撤销监护人资格是最后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总的来说孩子和父母生活在一起还是好的,即使有的父母有家庭暴力,有的父母追究法律责任,并不意味着必须撤销监护人资格”。

他的观点是,只要家庭能修复能改变,尽最大的努力还是让孩子回归家庭。“美国在这方面的做法是,这个家庭屡教不改,法院才会撤销监护人资格。只有一类案件例外,就是父母对孩子有性侵的,司法机构就撤销监护人资格”。

佟丽华还发现,在目前一些案件处理中,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福利院养孩子,但是父母并没有被追究其他责任。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为什么没有按虐待罪追究责任?这个父母就是不管孩子,不履行监护人资格,为什么不按遗弃罪追究责任?”佟丽华认为,该养的养,该服务的服务,但是对恶意的父母、不履行责任的、长期伤害(孩子)的,政府“另一只手”要跟上,否则就不是一个系统的儿童福利和保护。“我们必须让所有的父母意识到,我们说儿童权利、儿童保护不是虚话,你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们的《刑法》修正案在虐待的问题上不仅包括父母和家庭成员,还增加了被监护、看护人罪,这也给福利院工作人员敲响了警钟。” 佟丽华提醒,从立法的角度,不仅是儿童,还有老人、残障人士。“所以福利机构应该规范管理制度,尊重保障儿童的权利”。

儿童性侵案件一直备受媒体和大众舆论的关注。国内外福利机构都面临过性侵案件的指控。佟丽华提到,此类案件的难点可能不仅是孩子受到威胁和伤害,还有孩子遭受伤害后的救济程序。“希望孩子得到有关部门的关心和保护,而不是忽视带来的二次伤害”。

在法律领域20年的儿童保护研究,佟丽华见证了相关立法政策的变迁,特别是过去五六年,他感到无比欣慰。“从民法总则、反家庭教育法、国务院和最高司法机关的相关政策都陆续修订整改,这是一件非常令人振奋的事情”。

“但是,这些法律政策在实践当中落实的并不是很好。”佟丽华说,很多司法人员、政府官员和基层工作人员对如何处理儿童保护案件关注度还不够高。他希望,能够有更多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未来共同持续推进儿童福利保护事业发展。(记者 杜沂蒙 见习记者 王璐璐)

(责任编辑:李轶群)
分享到:

查看全部评论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