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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举办第十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2019-08-06 14: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水利)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和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产品贸易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国农业品牌影响力,我部定于2019年11月在江西省南昌市举办第十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称、时间和地点

第十七届农交会定于2019年11月15­­­—18日(12—14日布展)在江西南昌绿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

  二、宗旨、主题和内容

本届农交会秉承“促进贸易、展示成果、推动交流”的办展宗旨和“精品、开放、务实”的办展原则,以“喜迎七十华诞,做强农业品牌,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重点展示建国70周年农业农村发展成就,消费扶贫重要举措,国际交流新成果,各农业行业新业态新产品;着力深化市场化改革,全面推进农业全产业链贸易合作;塑强中国农业品牌,带动农业产业发展,打造“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的高品质农业交流合作和贸易洽谈平台。

  三、主办、承办和组织机构

本届农交会由农业农村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南昌市人民政府、全国农业展览馆承办。组委会由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见附件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水利)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和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产品贸易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国农业品牌影响力,我部定于2019年11月在江西省南昌市举办第十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称、时间和地点

第十七届农交会定于2019年11月15­­­—18日(12—14日布展)在江西南昌绿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

  二、宗旨、主题和内容

本届农交会秉承“促进贸易、展示成果、推动交流”的办展宗旨和“精品、开放、务实”的办展原则,以“喜迎七十华诞,做强农业品牌,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重点展示建国70周年农业农村发展成就,消费扶贫重要举措,国际交流新成果,各农业行业新业态新产品;着力深化市场化改革,全面推进农业全产业链贸易合作;塑强中国农业品牌,带动农业产业发展,打造“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的高品质农业交流合作和贸易洽谈平台。

  三、主办、承办和组织机构

本届农交会由农业农村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南昌市人民政府、全国农业展览馆承办。组委会由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见附件1)。

  四、布局与规模

本届农交会分为公益性展区和市场化展区,公益性展区主要包括综合成就展区(含各省区市农业农村发展成就)、扶贫展区、人居环境治理展区、中国农业重要文化遗产展区、地理标志产品展区、农垦展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交流展区、国际展区等;市场化展区主要包括粮油、畜禽、水产、果蔬、都市农业、数字农业农村、农业投入品、农业服务业、农业农村文化产业等展区及特大型企业馆,展览展示面积约14万平方米。

  五、重大活动

本届农交会将安排第十七届农交会全国品牌农产品推介活动、中国农业品牌建设高峰论坛、中国乡村发展规划论坛、农业投资与风险管理论坛、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论坛、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推介会、全国知名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战略峰会、总结大会等重大活动。展会期间,将举办各省农业品牌推介专场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推进市场化改革,做好配合衔接工作。本届农交会深化市场化改革,按照产品大类和行业划分,着力提升展会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各筹展机构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交会市场化改革,主动研究、积极配合,做好改革衔接工作,动员本辖区或本行业的重点企业积极参展,加快农交会市场化转轨进程。

(二)创新组展形式,提高公益展区实效。公益性展区以展示交流为主要内容,全面系统展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成效,不再单独设置省级展区,各省(区、市)重点展示本省农业农村发展成就的1—2个亮点,面积63平方米左右,充分体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新理念、新成果、新趋势,展区突出政策性、观摩性、互动性。各筹展机构和单位要确保人员、经费不减,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做好本辖区的组展和管理工作,确保展示成效。

(三)弱化行政色彩,强化贸易洽谈和订单签约。本届农交会处于市场化改革的重要转型期,要弱化行政色彩,精简优化重大活动,完善提升信息服务,加强现场咨询、贸易洽谈等配套服务,开设采购商专场,着力促进农产品贸易洽谈,提升贸易成果。各省(区、市)要尽快转变思路,积极适应新情况新变化,动员辖区内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成长型企业参展,推动产销衔接和订单签约,把农交会办成务实高效的高端综合性展会。

(四)助力消费扶贫,推进贫困地区产销对接。公益性展区将设立扶贫展区,以“助力消费扶贫”为主题,聚焦“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我部定点扶贫县等区域,重点为带贫能力强、贫困户参与度高的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搭建展销平台,集中展示推介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培育和主体带动,促进产销对接。扶贫展区参展单位一律免除场地费、搭建费,原则上不在其他展区参展。

(五)强化品牌推介,扩大美誉度和影响力。本届农交会以农业品牌为主题,将围绕农业品牌开展系列营销推介活动,首次设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公共推介区(附件2),为各省(区、市)宣传推介农业品牌搭建服务平台。鼓励各省(区、市)创新推介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优先推介知名度高、美誉度好、品质过硬的国家级、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公共推介区将免费提供场地、舞台音响等,推介方自行安排现场服务人员。

(六)严格准入标准,提升参展产品品质。各筹展机构和单位要对参展主体、参展产品、展示内容等严格审核把关。参展主体以农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为主。鼓励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独立参展。鼓励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017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等品牌农产品参展。参展产品应获得绿色、有机、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或通过HACCP、GAP等国际体系认证,实行质量追溯管理,严禁展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三无”产品,严禁虚假宣传产品功能功效。

(七)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展会有效开展。各筹展机构和单位作为筹备农交会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全方位落实安全责任,对本展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施工安全、展会秩序、食品安全以及人员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制定工作预案,明确责任范围,细化职责任务,确保展会平安有序。请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和有关筹展机构单位明确1位负责同志、确定1位联络员,于8月1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附件3),同时各省(区、市)组织做好成就展区申报和组展工作。

  七、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全国农业展览馆)

联系人:马莎莎

电话:010-65096519

传真:010-65033611

邮箱:catf2010@126.com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郑 军

电话(传真):0791-86238517

邮箱:jxnytscc@126.com

北京雅森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皎皎

座机:010-57970861、17301107146

传真:010-57970981

邮箱:caft@yasn.com.cn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1日

(责任编辑:张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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