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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

2019-11-22 09:09 法制日报  

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等10部门以及京津冀晋鲁豫、长三角、汾渭平原等相关地方省级政府联合发布了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尽管重点区域今冬明春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但是,生态环境部坚决反对“一刀切”,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

目前,京津冀等北方地区已经正式进入采暖季。随着采暖季的到来,这些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也进入了关键时期。更值得引起重视的是,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生态环境部指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

为此,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等10部门以及京津冀晋鲁豫、长三角、汾渭平原等相关地方省政府联合发布了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还专门就其中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回答了记者提问。

生态环境部这位负责人指出,尽管重点区域今冬明春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但是,生态环境部坚决反对“一刀切”,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

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等10部门以及京津冀晋鲁豫、长三角、汾渭平原等相关地方省级政府联合发布了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尽管重点区域今冬明春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但是,生态环境部坚决反对“一刀切”,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

目前,京津冀等北方地区已经正式进入采暖季。随着采暖季的到来,这些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也进入了关键时期。更值得引起重视的是,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生态环境部指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

为此,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等10部门以及京津冀晋鲁豫、长三角、汾渭平原等相关地方省政府联合发布了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还专门就其中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回答了记者提问。

生态环境部这位负责人指出,尽管重点区域今冬明春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但是,生态环境部坚决反对“一刀切”,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

推进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据生态环境部披露,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浓度大幅下降,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还不稳固,尤其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其中,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0%以上。

这位负责人说,2018-2019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6.5%,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36.8%。部分地区散煤复烧、“散乱污”企业反弹、车用油品不合格、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等问题仍然突出。

据介绍,根据国家气候中心最新预测显示,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今年极有可能成为史上全球平均气温最高的年份之一。受此影响,今年秋冬季北方风速小,气温偏高,冷空气活动少,强度偏弱,可能出现雾霾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的情况。在他看来,不利的气候条件进一步增加了约束性指标完不成的风险。

“必须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这样才有可能确保年度目标完成。”这位负责人指出,抓好秋冬季污染治理,就抓住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牛鼻子”,因此要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三大重点区域目标确定

在采暖季到来之前,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长三角、汾渭平原等三大重点区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均已发布。《方案》明确提出了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长三角以及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

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区域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目标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目标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

就空气改善目标的确定原则,这位负责人指出,改善目标的确定是按照巩固成果、稳中求进的总要求,既考虑与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相衔接,又充分考虑各地工作实际和可操作性。

据他介绍,目标主要是依据各城市上个秋冬季PM2.5浓度值与过去两个秋冬季累计下降幅度分别进行分档,设定各档改善目标,上个秋冬季PM2.5浓度越高、累计下降幅度越小、本秋冬季目标越高。同时,适当考虑各城市减排潜力,污染重的多削减,改善幅度小的多削减,重点城市多削减。三项改善目标之和作为城市的空气质量总目标。在各城市2018-2019秋冬季重污染天数的基础上,各城市重污染天数下降幅度等同于PM2.5浓度下降幅度,设定重污染天数目标。

清洁取暖也要温暖过冬

在明确大气质量改善的同时,如何保障农村居民既要清洁取暖又要温暖过冬,一直以来都是个难点。“以往的经验表明,清洁取暖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改善空气质量最关键的举措,对降低PM2.5浓度的贡献率达1/3以上。”这位负责人指出,在保障农民居民清洁取暖温暖过冬方面,《方案》明确了多项政策措施。

“各地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农村居民天然气取暖运营补贴政策,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是《方案》提出的一条原则。为此,《方案》提出进一步强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与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积极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本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散煤治理、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燃煤锅炉整治、运输结构调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领域。

这位负责人说,在清洁取暖推进中,要坚持五个原则,其中第一原则是坚持统筹协调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二是坚持以供定需、以气定改,根据天然气签订合同量确定“煤改气”户数;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多元施策,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四是重点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散煤治理;五是在新的取暖方式没有稳定供应前,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

污染防治必须依法依规

尽管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形势非常不利,但是,《方案》亦不允许违法蛮干。这位负责人指出,今冬明春的大气污染防治更加强调依法依规。

他说,《方案》坚决反对“一刀切”。《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在《方案》中,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均没有涉及。同时,《方案》提出,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

这位负责人指出,《方案》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且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恶化的地区作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点。这位负责人说,结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点督察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以及“一刀切”等乱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

同时,还将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或者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到位且改善幅度排名靠后的,实施量化问责。

这位负责人表示,秋冬季期间,生态环境部将每月通报各地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下发预警通知函;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公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未按期完成的城市,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郄建荣)

(责任编辑:朱传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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