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人民网 财经>财经要闻

增值税将立法:增值税起征点为季销售额30万

2019-11-27 17:27 中国新闻网  作者:李金磊

中新网客户端11月27日电(李金磊)11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增值税起征点为季销售额三十万元。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自愿选择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其中,销售不动产的税率为9%。

资料图片:5月1日零时,拉萨市国税局西城分局工作人员正在为纳税人开增值税发票。 李林 摄

中新网客户端11月27日电(李金磊)11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增值税起征点为季销售额三十万元。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自愿选择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其中,销售不动产的税率为9%。

资料图片:5月1日零时,拉萨市国税局西城分局工作人员正在为纳税人开增值税发票。 李林 摄

(责任编辑:王震)
分享到:
领导留言板客户端下载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