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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严格防控活体动物携带病毒入岛风险

2020-02-12 09:32 法制日报  

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获悉,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部署要求,海口支队全警动员、主动出击,近日连续查处3起船舶违规和违规贩运活体动物入岛案件,积极防控活体动物携带新型冠状病毒入岛风险。

1月21日,海口支队水上派出所组织民警在南渡江大桥附近成功截获车辆1台,查获山羊55只。经查,该批入岛山羊系从广东通过快艇运至海口,无检验检疫证件,准备运往海南某市零售。目前,该派出所已按照相关规定,将该批山羊、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移交海口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处理。

2月2日20时许,海口支队水上派出所民警在世纪大桥至新埠岛海域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艘可疑绿色快艇。经登船检查,发现船主邓某(非海南籍)驾驶的快艇属“三无”船舶,载运着水产养殖虾苗46箱共920余斤。该所民警遂将邓某带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后查明,自2019年6月起,邓某多次驾驶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渔船擅自出海作业,依法对其处以两万元的处罚。

2月3日22时许至4日凌晨5时许,海口支队水上派出所出动快艇两艘,在琼州大桥拦截一艘正在载运活体动物的可疑快艇。其间,民警多次警告其靠岸无效,果断采取拦截行动。经查,该艘快艇系“三无”船舶,载运活体鹅苗253笼共7084只,船主王某(非海南籍)未能提供相关检验检疫证明手续。目前,水上派出所已将该批活体动物交由检验检疫部门处理。涉案船舶已责令船主限期办理有关证件,并处以两万元的处罚。

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获悉,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部署要求,海口支队全警动员、主动出击,近日连续查处3起船舶违规和违规贩运活体动物入岛案件,积极防控活体动物携带新型冠状病毒入岛风险。

1月21日,海口支队水上派出所组织民警在南渡江大桥附近成功截获车辆1台,查获山羊55只。经查,该批入岛山羊系从广东通过快艇运至海口,无检验检疫证件,准备运往海南某市零售。目前,该派出所已按照相关规定,将该批山羊、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移交海口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处理。

2月2日20时许,海口支队水上派出所民警在世纪大桥至新埠岛海域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艘可疑绿色快艇。经登船检查,发现船主邓某(非海南籍)驾驶的快艇属“三无”船舶,载运着水产养殖虾苗46箱共920余斤。该所民警遂将邓某带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后查明,自2019年6月起,邓某多次驾驶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渔船擅自出海作业,依法对其处以两万元的处罚。

2月3日22时许至4日凌晨5时许,海口支队水上派出所出动快艇两艘,在琼州大桥拦截一艘正在载运活体动物的可疑快艇。其间,民警多次警告其靠岸无效,果断采取拦截行动。经查,该艘快艇系“三无”船舶,载运活体鹅苗253笼共7084只,船主王某(非海南籍)未能提供相关检验检疫证明手续。目前,水上派出所已将该批活体动物交由检验检疫部门处理。涉案船舶已责令船主限期办理有关证件,并处以两万元的处罚。

据介绍,海南省公安厅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后,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专门方案部署防控工作,建立日跟踪、周研判等工作机制,将防控活体动物携带新型冠状病毒入岛风险作为疫情防控重中之重。

海口支队迅速组织各派出所充分利用春节前期渔船陆续返港停泊和外地务工人员返乡时机,组织民警逐人逐户逐船上门走访宣传,严防违规运输活体动物入岛与走私、运输、贩卖枪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合流。其间,海口支队各派出所共走访渔船963艘,渔船民1325人,先后张贴通告、标语600余张、发送短信微信2000余条。

据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相关负责人介绍,警方将继续按照省公安厅部署要求,不断加大对辖区各渔港、沿海港岙口、岸线巡查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严密进出港人员、船舶动态查控工作,坚决打击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积极协同相关部门严防严打利用船舶从沿海地区违规运输活体动物入岛,坚决遏制疫情苗头从海上蔓延,主动履职,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责任编辑:孟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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