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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30条措施发布

2020-02-14 20:42   

人民网北京2月14日电(王仁宏)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官网获悉,为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0年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上海市政府今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意见》从积极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在更高水平加快上海金融业对外开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方面提出30条具体措施。

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 加快上海金融业对外开放

央行副行长陈雨露指出,《意见》立足于更好发挥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改革创新引领作用,更好发挥上海在金融对外开放方面的先行先试作用,就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明确了两方面重大举措:

一是积极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推出了支持商业银行设立专业理财子公司和投资子公司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等投资、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大力发展金融科技等7项具体措施。

二是在更高水平上加快上海金融业对外开放,推出了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促进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建设、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优质金融营商环境等11项措施。

同时,《意见》聚焦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金融创新能力和全球影响力,有三方面亮点:

一是对标国际最高标准,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意见》紧紧围绕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探索更加灵活的金融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高水平开放发展。

人民网北京2月14日电(王仁宏)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官网获悉,为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0年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上海市政府今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意见》从积极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在更高水平加快上海金融业对外开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方面提出30条具体措施。

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 加快上海金融业对外开放

央行副行长陈雨露指出,《意见》立足于更好发挥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改革创新引领作用,更好发挥上海在金融对外开放方面的先行先试作用,就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明确了两方面重大举措:

一是积极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推出了支持商业银行设立专业理财子公司和投资子公司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等投资、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大力发展金融科技等7项具体措施。

二是在更高水平上加快上海金融业对外开放,推出了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促进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建设、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优质金融营商环境等11项措施。

同时,《意见》聚焦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金融创新能力和全球影响力,有三方面亮点:

一是对标国际最高标准,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意见》紧紧围绕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探索更加灵活的金融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高水平开放发展。

二是推动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建设。《意见》在上海前期改革开放实践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深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开展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发展人民币利率期权等试点,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境外投资者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配置人民币资产。

三是注重加强金融改革开放过程中的风险防控。《意见》高度重视金融法治环境建设,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把维护金融稳定作为牢牢守住的底线。

三方面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在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方面,陈雨露称,将重点从推动金融机构跨区域协作、提升金融配套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长三角金融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三方面进行推进。

第一,推进金融机构跨省(市)协作,整体提升长三角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比如,在支付服务方面,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的支付实现互联互通。长三角地区的居民可以跨省(市)使用公交IC卡等移动支付工具,在一体化发展中享受更多便利性、提高获得感。在金融机构合作方面,探索建立贷款联合授信机制,可以更好地为长三角跨省(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提供资金支持。在政策执行上,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扩大对“三农”、科创类企业、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等。

第二,提升金融配套服务水平,促进长三角创新发展。主要包括积极推动G60科创走廊相关机构扩大债券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上市融资,大力提升资本市场对科创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促进知识产权交易流转,探索建立一体化的征信体系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信用融资。

第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金融政策协调。比如,推动长三角金融统计信息共享,编制长三角金融稳定指数,加强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解决机制合作,促进长三角地区普惠金融经验交流等。

高标准对接国际规则 建设优质金融环境

陈雨露指出,《意见》在支持上海高标准对接国际规则,探索与国际接轨的金融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方面,充分体现了上海引领我国金融开放的先行先试作用。

一是支持上海率先扩大金融业高水平开放。在继续放宽银行、证券、保险业机构市场准入,扩大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基础上,我们支持外资率先在上海设立合资理财公司、设立或控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或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鼓励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等总部型机构,支持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的资金管理中心经批准可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二是支持上海加快建设成为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一方面,我们通过继续扩大金融市场开放,提高跨境投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境外投资者不断增长的配置人民币金融资产需求。另一方面,加快发展人民币利率、汇率衍生品市场,不断丰富风险管理工具,帮助境外投资者有效对冲和管理人民币金融资产风险。

三是支持上海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优质金融营商环境。构建对标国际、市场认可的金融营商环境,是上海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关键举措。这方面,我们尤其关注和支持上海加快推进金融法治建设,加大对违法金融活动的惩罚力度,加快建成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规则体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造良好的金融营商环境。

疫情不改既定金融开放节奏

新冠肺炎疫情是否会影响下一步金融开放措施落地的节奏?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金融系统是否还会坚持开放发展的政策导向?对此,陈雨露表示,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长期坚持的政策导向,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不会受到疫情影响。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金融系统及时应对,全力保障全国各地金融服务需求。人民银行等五部委于2月1日联合出台强化金融支持防控疫情30条举措,重点加强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增强金融市场信心,加大对疫情防控重要医用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信贷投放,全力支持各地尽快复工复产。

他表示,金融业是竞争性行业,扩大开放有助于引入竞争,促进繁荣和创新。从实际工作推进看,疫情并未影响既定的金融开放措施落地节奏,相关外资机构准入及法律修订工作依然在有序进行。这次《意见》的出台,就是一次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在更高水平上推进金融开放的充分体现。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协同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三驾马车”,进一步推动形成金融领域制度性、系统性全面开放。

(责任编辑:王仁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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