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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美兰区2月18日12时启动防疫健康登记

2020-02-18 23:01 人民网-海南频道  

2月18日上午,记者从美兰区人民政府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健康服务保障工作,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推动有序复工复产,尽快让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正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1号公告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海口市美兰区决定启动“美兰区房屋租赁人员、返工人员及返程居民健康登记”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及填报责任人

1.房屋租赁人员健康登记系统,主要服务在美兰辖区租赁房屋居住人员,以房屋为单位,由房屋出租方负责填报所有租住人员的相关情况,租住人员须如实提供准确信息;

2.返工人员健康登记系统,主要服务由用工企业、建筑工地等提供住处的人员,由用工企业、工地负责人组织填写;

3.返程居民健康登记系统,主要服务从外地返回,在美兰有固定居所的人员,由本人填写。

二、登记提示

1.所有符合以上条件人员,需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美兰区房屋租赁人员、返工人员及返程居民健康登记系统”填写;

2.所有填报对象首次扫码登记时,须填写是否存在发热、咳嗽等相应身体症状;

3.在防疫期间,以上3类人员必须如实登记信息,如故意隐瞒不报、错报或漏报,将被记入征信体系名单,直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0年2月18日12时起施行。(王聘钊) 

2月18日上午,记者从美兰区人民政府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健康服务保障工作,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推动有序复工复产,尽快让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正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1号公告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海口市美兰区决定启动“美兰区房屋租赁人员、返工人员及返程居民健康登记”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及填报责任人

1.房屋租赁人员健康登记系统,主要服务在美兰辖区租赁房屋居住人员,以房屋为单位,由房屋出租方负责填报所有租住人员的相关情况,租住人员须如实提供准确信息;

2.返工人员健康登记系统,主要服务由用工企业、建筑工地等提供住处的人员,由用工企业、工地负责人组织填写;

3.返程居民健康登记系统,主要服务从外地返回,在美兰有固定居所的人员,由本人填写。

二、登记提示

1.所有符合以上条件人员,需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美兰区房屋租赁人员、返工人员及返程居民健康登记系统”填写;

2.所有填报对象首次扫码登记时,须填写是否存在发热、咳嗽等相应身体症状;

3.在防疫期间,以上3类人员必须如实登记信息,如故意隐瞒不报、错报或漏报,将被记入征信体系名单,直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0年2月18日12时起施行。(王聘钊) 

(责任编辑:卢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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