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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疫情期间复工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备案

2020-02-19 21:45 人民网-海南频道  

人民网海口2月19日电(王硕)2月19日,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对于疫情期间复工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在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采用告知承诺制。

日前,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疫情期间项目复工实行告知承诺备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疫情期间拟复工项目应满足《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琼肺炎指〔2020〕14号,附件1)所规定的复工条件,并按照《海南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点》(琼建质监〔2020〕20号,附件2)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达到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

复工前,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应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备案采用告知承诺制。

企业可通过海南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项目跟踪服务”系统(地址为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填报相关信息,上传项目复工承诺书等备案材料。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完成备案后企业可在系统自行下载项目复工申请表。

人民网海口2月19日电(王硕)2月19日,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对于疫情期间复工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在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采用告知承诺制。

日前,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疫情期间项目复工实行告知承诺备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疫情期间拟复工项目应满足《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琼肺炎指〔2020〕14号,附件1)所规定的复工条件,并按照《海南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点》(琼建质监〔2020〕20号,附件2)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达到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

复工前,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应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备案采用告知承诺制。

企业可通过海南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项目跟踪服务”系统(地址为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填报相关信息,上传项目复工承诺书等备案材料。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完成备案后企业可在系统自行下载项目复工申请表。

(责任编辑:卢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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