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人民网 社会>专题>聚焦新冠肺炎疫情

涉“野”犯罪执法难 有不法分子研究法律条文反侦查

2020-03-19 08:22 工人日报  

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让猎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问题再次引发关注,但即便如此,疫情期间依然有人从事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尽管目前我国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力度正不断加强,但犯罪分子也在试图逃避打击,甚至“研究法律条文”提高反侦查能力。

2月15日,吉林省森林公安局网安支队网络巡查时发现,松原市长岭县一男子在某视频APP上发布捕鸟及销售鸟类的小视频。当天,该局森侦分局联合长岭县森林公安大队、永久派出所、永久镇林业站一同前往,在犯罪嫌疑人李某松家中将其抓获,查获国家“三有”野生保护鸟类活体12只,冰冻死体159只,鸟笼3个,捕鸟网2张。

2月21日,长岭县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方式,审理了这起疫情期间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最终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松有期徒刑8个月。

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让猎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在这场全民防控疫情的特殊战“疫”里,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已成为抗疫工作中的重要部分。

土特产店搜出2360只野生动物及制品

李某松非法狩猎案是吉林省森林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的战果之一。在这个专项行动中,吉林各级森林公安部门联合野生动物保护、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农家乐、花鸟宠物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大清查、大整治。

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让猎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问题再次引发关注,但即便如此,疫情期间依然有人从事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尽管目前我国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力度正不断加强,但犯罪分子也在试图逃避打击,甚至“研究法律条文”提高反侦查能力。

2月15日,吉林省森林公安局网安支队网络巡查时发现,松原市长岭县一男子在某视频APP上发布捕鸟及销售鸟类的小视频。当天,该局森侦分局联合长岭县森林公安大队、永久派出所、永久镇林业站一同前往,在犯罪嫌疑人李某松家中将其抓获,查获国家“三有”野生保护鸟类活体12只,冰冻死体159只,鸟笼3个,捕鸟网2张。

2月21日,长岭县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方式,审理了这起疫情期间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最终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松有期徒刑8个月。

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让猎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在这场全民防控疫情的特殊战“疫”里,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已成为抗疫工作中的重要部分。

土特产店搜出2360只野生动物及制品

李某松非法狩猎案是吉林省森林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的战果之一。在这个专项行动中,吉林各级森林公安部门联合野生动物保护、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农家乐、花鸟宠物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大清查、大整治。

2月1日,吉林省森林公安局举报中心获取一条线索:通化市某土特产商店非法出售野生动物。2月4日,犯罪嫌疑人于某威被抓获。警方收缴野生动物及制品2360只(件),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大鲵3条。

2月14日,吉林省森林公安局网安支队获悉一条利用互联网出售野生动物制品的案件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魏某,收缴黑熊、猕猴、狮子、灰狼等野生动物制品123件。

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了解到,截至3月12日,吉林森林公安机关共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28起,依法扣押野生动物2700余只(件)。

值得一提的是,在网红经济日益火爆的背景下,民警发现有人为“涨粉”,不惜采取荒唐手段,涉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2月25日,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森侦分局接到网友举报,男子郝某通过短视频平台上传的视频和直播内容涉嫌上山打猎。经查,郝某在市场中购买工具和家兔后带到山上进行摆拍,谎称捕猎野生动物,只为在直播中吸引更多粉丝关注。

有不法分子研究法律条文反侦查

“这几年,我们一直在不断加大打击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力度,相继破获一系列特大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专案,有效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森林案件侦查直属分局二支队教导员田晓鸣说。

据介绍,当前食用野生动物及收藏野生动物制品日趋成为非法交易“黑色市场”中的热门,相关“产品”逢年过节更是热销。

同时,借助网络平台资源优势,不法分子转战线上交易,方式更加隐蔽、快捷,交易范围更广、渠道更多。与之相对的是,该类犯罪的违法成本较低,古老狩猎方式使用的工具十分简易,造价很低,新型猎捕工具也多由生产工具改装而成,不仅造价不高,且破坏性更大。

在高牟利的驱使下,很多不法分子“走到了一起”。他们分工明确,有捕、有收、有售、有加工,团伙化的产业链模式明显。同时成员分布较广、较分散。

记者还了解到,部分快递、物流从业人员因贪图蝇头小利,利用职务之便,长期帮助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也有人通过各种手段将其他国家合法的野生动物制品带入国内买卖,牟取暴利。这些因素都给侦办此类犯罪案件造成很多困难。

“现在还有不少不法分子,借助各类媒介之便,不断了解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研究相关法律条文,反侦查能力越来越强。”田晓鸣说。此外,近年来,通过各种方式进入我国的外来物种较多,物种之间进行再次繁衍产生新物种,也增加了司法鉴定的难度。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从近几年破获的一系列大要案可以看出,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森林公安机关的技术手段也在飞速发展,攻坚破案能力不断增强,希望违法分子不要心存侥幸,否则终将难逃法律严惩。”田晓鸣说。

据介绍,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吉林省森林公安局还对虎、豹、中华秋沙鸭、鹤鹳等重点野生动物繁衍、栖息以及迁徙通道,进行清山清套,并通过架设高端云台远程监控,设立流动警务室等措施,使野生动物防控网络越织越密。

打击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的力度加大

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战果频传的背后,森林公安民警也面临艰苦的执法环境。

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交易范围广,往往遍布全国各地或远涉境外,侦办此类案件需要民警多省、多地甚至赶赴国外取证、抓捕,需要跨国侦办的无疑要面对更为复杂的环境和更多未知的危险。民警常常需要蹲守在野外,难免要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民警只能带上野外办案的“标配”——矿泉水、面包、火腿肠来充饥。

“每一个物种的灭绝,都会造成生态的蝴蝶效应和食物链上的连锁效应,野生动植物对人类的长期生存和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田晓鸣说,近年来世界各地出现的新发传染病如亨德拉、尼帕病毒、H7N9禽流感、埃博拉病毒、中东呼吸综合症等,都和野生动物有关,本次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再次为人类敲响警钟。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都有明确规定。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该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明确规定对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要加重处罚,这也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武器。

据了解,目前,公安部正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等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将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将越来越强。

本报记者 柳姗姗 本报通讯员 张楠

(责任编辑:王鑫)
分享到: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