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人民网 社会>专题>聚焦新冠肺炎疫情

牡绥集中隔离期满人员专人专车送回属地后再隔离21天

2020-04-23 21:43   

4月23日下午,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四十八场“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系列新闻发布会,会上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德喜强调,要完善跨区域疫情严防严控机制,科学转运隔离期满人员。

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公路出口,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身份必问、健康码必扫、体温必测、口罩必戴”要求;外来人员到达目的地,需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登记,如实报告出发地、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严禁瞒报、迟报、谎报,鼓励居民主动监督报告,严格排查、不漏一人;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人员,落实社区网格员责任,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监测筛查等防疫措施,务必阻断区域间疫情传播通道。对绥芬河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区按照中风险区实施严格管理,细化精准管控单元到街道、社区,精准管控区内人员赋予“市内码”标识,严加管控,严防疫情扩散输出。持有“市内码”外来人员,应采取集中隔离14天并做2次核酸检测的措施。

在牡丹江绥芬河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黑龙江省入境人员由目的地地市专人专车“手递手”方式转送到目的地;需转运外省的人员,依托联防联控机制,提前三天将相关信息推送给目的地指挥部,安排专用车厢、专用排位,“手递手”交给其他省份接续管理,确保形成闭环,不出纰漏。

隔离人员返回属地后,属地继续实施集中隔离7天并进行1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转为居家隔离观察14天,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落实包保责任制,做好健康状况监测和生活物资保障。居家隔离要做到“一人一户或一家”,不具备条件的继续集中隔离14天,由属地公安会同社区共同监管,确保居家隔离人员不离开住所。对擅自离开的,依法处理。

(来源:黑龙江日报客户端)

4月23日下午,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四十八场“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系列新闻发布会,会上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德喜强调,要完善跨区域疫情严防严控机制,科学转运隔离期满人员。

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公路出口,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身份必问、健康码必扫、体温必测、口罩必戴”要求;外来人员到达目的地,需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登记,如实报告出发地、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严禁瞒报、迟报、谎报,鼓励居民主动监督报告,严格排查、不漏一人;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人员,落实社区网格员责任,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监测筛查等防疫措施,务必阻断区域间疫情传播通道。对绥芬河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区按照中风险区实施严格管理,细化精准管控单元到街道、社区,精准管控区内人员赋予“市内码”标识,严加管控,严防疫情扩散输出。持有“市内码”外来人员,应采取集中隔离14天并做2次核酸检测的措施。

在牡丹江绥芬河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黑龙江省入境人员由目的地地市专人专车“手递手”方式转送到目的地;需转运外省的人员,依托联防联控机制,提前三天将相关信息推送给目的地指挥部,安排专用车厢、专用排位,“手递手”交给其他省份接续管理,确保形成闭环,不出纰漏。

隔离人员返回属地后,属地继续实施集中隔离7天并进行1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转为居家隔离观察14天,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落实包保责任制,做好健康状况监测和生活物资保障。居家隔离要做到“一人一户或一家”,不具备条件的继续集中隔离14天,由属地公安会同社区共同监管,确保居家隔离人员不离开住所。对擅自离开的,依法处理。

(来源:黑龙江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王鑫)
分享到: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