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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期简报:农民工就业切莫忽视劳动合同

2020-06-17 16:16 人民网  作者:张超 徐少敏(实习生)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六稳”工作之首,解决好欠薪问题,能够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文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也为农民工讨薪提供了多种维权通道,然而在现实中,由于企业不规范用工,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农民工维权困难重重。

【网民关切】

没有签劳动合同,合法权利难保障

网友留言反映,本人在工地干风管工作二十多天,工资一直未结。求助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但需要出具劳动合同和结算书才接收申请。由于在实际工作中并未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签过结算单,只有微信聊天记录以及未盖章的考勤。

老板跑路,无“迹”可寻

另外一名网友留言称,本人在一家租赁公司务工,公司至今还欠该网友27000元的工资,由于当时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书面的证明,老板一拖再拖,现在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人也找不着。到相关部门投诉,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和实际的办公地点,也难以帮助追讨。

因工负伤,索赔难

网友留言反映,他们兄弟二人受某空调公司雇佣,到小区安装空调,在安装空调外机过程中,网友的弟弟不幸跌落去世。之后,该空调公司承诺先安排好后事再进行协商赔偿,但事后,该公司以没有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向家属赔偿。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六稳”工作之首,解决好欠薪问题,能够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文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也为农民工讨薪提供了多种维权通道,然而在现实中,由于企业不规范用工,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农民工维权困难重重。

【网民关切】

没有签劳动合同,合法权利难保障

网友留言反映,本人在工地干风管工作二十多天,工资一直未结。求助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但需要出具劳动合同和结算书才接收申请。由于在实际工作中并未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签过结算单,只有微信聊天记录以及未盖章的考勤。

老板跑路,无“迹”可寻

另外一名网友留言称,本人在一家租赁公司务工,公司至今还欠该网友27000元的工资,由于当时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书面的证明,老板一拖再拖,现在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人也找不着。到相关部门投诉,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和实际的办公地点,也难以帮助追讨。

因工负伤,索赔难

网友留言反映,他们兄弟二人受某空调公司雇佣,到小区安装空调,在安装空调外机过程中,网友的弟弟不幸跌落去世。之后,该空调公司承诺先安排好后事再进行协商赔偿,但事后,该公司以没有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向家属赔偿。

【回复精选】

针对网友反映的拖欠工资等问题,当地收到留言后,迅速查明具体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处理,帮助劳动者顺利拿回薪酬。

留言内容:今年3月31日在某劳务公司,以派遣工形式在京东库房李遂仓工作,做了五天临时工,由于不适应便离职,咨询该劳务公司,被告知不超过七天没工资,也没有签订临时用工合同,恳请区委领导帮助解决。

回复单位:北京市顺义区人力社保局

回复内容: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核实。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市民朋友您好,您在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的北京顺义信东方劳务公司拖欠工资一事区人力社保局已获悉,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5月26日电话联系了您。核实您的主要诉求北京顺义信东方劳务公司未支付工资问题,依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局劳动保障监察队已针对您投诉事项进行了立案处理。

网友评价:感谢顺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及时处理,让我顺利拿到了我的劳动报酬,给广大劳动者一份安心,谢谢!

【献一策】

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高度重视,是根治欠薪问题、筑牢民生底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保障农民工工作权益,需要国家和社会多方努力,既需要国家法律的支撑,也需要用人单位规范合法用工,同时也需要农民工个体学法、懂法、用法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有专家建议,从农民工个人角度来讲,要尽可能的通过正规渠道实现就业,通过合法正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找工作,防止受骗上当。此外,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合同内容不要笼而统之,要把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发放方式、发放时间等等约定清楚,防止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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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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