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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挪用的互助金一分不少地回来了

2020-08-02 08:23 检察日报  

吕门村,一个近3000人口的豫西村庄,位于河南省伊川县彭婆镇东部。

7月中旬,连续几场雨水,有效缓解了旱情。高温高湿之下,谷子、玉米、花生、红薯等农作物可着劲儿地生长,漫山遍野铺展着无边的绿毯。

近日,跟随对所办案件进行回访的伊川县检察院检察官李倩,记者来到了吕门村。

一个月前,伊川县检察院受理了吕某、魏某、范某等三人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一案。该三名嫌疑人均为吕门村村干部。

2016年,伊川县财政局向吕门村扶贫资金互助社拨付20万元互助金,用于扶持加入互助社的贫困户和社员发展养殖、种植产业。同年12月,吕某、魏某与范某共谋,利用范某担任村互助社理事长的职务便利,伪造互助金申请资料,套取该村扶贫开发互助金5万元,用于硬化村道路。

“我可是一分钱都没有贪污。”范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拒不承认。

今年6月18日,案件移送至伊川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检察官的讯问,范某等人仍然拒不认罪,反复辩解,说来说去就一句话,“我可是一分钱也没贪污”。

李倩耐心地对他们进行释法说理,讲解扶贫政策,告知其扶贫开发互助资金是国家减贫脱贫的“助推剂”,不能挪作他用。尽早返还不仅可以获得法院从轻判处,还能尽快实现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的目的。

吕门村,一个近3000人口的豫西村庄,位于河南省伊川县彭婆镇东部。

7月中旬,连续几场雨水,有效缓解了旱情。高温高湿之下,谷子、玉米、花生、红薯等农作物可着劲儿地生长,漫山遍野铺展着无边的绿毯。

近日,跟随对所办案件进行回访的伊川县检察院检察官李倩,记者来到了吕门村。

一个月前,伊川县检察院受理了吕某、魏某、范某等三人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一案。该三名嫌疑人均为吕门村村干部。

2016年,伊川县财政局向吕门村扶贫资金互助社拨付20万元互助金,用于扶持加入互助社的贫困户和社员发展养殖、种植产业。同年12月,吕某、魏某与范某共谋,利用范某担任村互助社理事长的职务便利,伪造互助金申请资料,套取该村扶贫开发互助金5万元,用于硬化村道路。

“我可是一分钱都没有贪污。”范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拒不承认。

今年6月18日,案件移送至伊川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检察官的讯问,范某等人仍然拒不认罪,反复辩解,说来说去就一句话,“我可是一分钱也没贪污”。

李倩耐心地对他们进行释法说理,讲解扶贫政策,告知其扶贫开发互助资金是国家减贫脱贫的“助推剂”,不能挪作他用。尽早返还不仅可以获得法院从轻判处,还能尽快实现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的目的。

范某等人渐渐醒悟过来,意识到“这确实违反了国家对扶贫资金使用的规定,对脱贫攻坚危害很大”,并在3天内退还了全部涉案款物。

检察机关遂对范某等三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为进一步扩大办案效果,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6月30日,伊川县检察院专门举行了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仪式,将范某等三人退还的5万元涉案款现场返还给扶贫部门。伊川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姬素娟向检察机关表达谢意,肯定了检察机关依法从快办案,3个工作日内追缴扶贫领域涉案资金5万元,并且快速返还,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用。

据悉,伊川县检察院办理的这起挪用特定款物案,是洛阳市检察机关首例启动“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的案件。伊川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振中表示,及时启动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是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具体举措。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尤为重要。

“这3个村干部一点都不亏,他们动了老百姓的‘救命钱’!”在吕门村村民李大爷家,说起前些日子检察院办的这起村干部挪用特定款物案,李大爷不住地点头称赞,“想着这钱回不来了,村里群众意见也可大。没想到案子一办,这钱又一分不少地退了回来,大家也就没啥说的了。检察院真是给俺们办了件大好事!”(孟红梅 文喜洋)

(责任编辑:刘霞(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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