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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用“规范公开”取代“擅自公开”

2020-08-20 09:37 中国青年报  作者:于平

近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报称,作为语文评卷组作文组组长的陈建新在评卷结束后未经允许擅自泄露考生作文答卷及评卷细节,严重违反评卷工作纪律,并决定停止其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含高考评卷等)。此外,教育部考试中心相关负责人已经明确表示,“评卷人员擅自使用评卷信息出书讲课等行为属于明显的违规行为。”

按照相关程序,高考满分作文的公开,应当获得阅卷组集体同意,并报教育考试院批准,任何人员都不能私自将满分作文刊登在媒体上。从这个意义上说,陈建新显然是违规的。对于其“擅自公开”作文背后的动机和利益考量,也有待进一步调查。

浙江这起高考满分作文争议,还牵出一个重要的议题,那就是类似满分作文等高考阅卷信息,到底该不该公布?长期以来,在教育界有一种声音,认为高考满分作文是不该公布的。多年前,海南高考语文评卷组曾公开宣布,不公开高考满分作文,结果招致舆论的强烈反对。许多地方要么不公开高考满分作文,要么公不公布很随意,取决于类似陈建新这样的阅卷主管者。

反对公开高考满分作文的理由是“担心社会评价影响高考评卷”,认为高考作文评分应该局限在内部学术讨论的层面,可这样的观点其实是站不住脚的。连更专业的法院判决都已经全面要求公开了,高考作文又有什么理由不公开呢?毕竟,信息透明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是保障高考公平的一个重要方式。

近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报称,作为语文评卷组作文组组长的陈建新在评卷结束后未经允许擅自泄露考生作文答卷及评卷细节,严重违反评卷工作纪律,并决定停止其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含高考评卷等)。此外,教育部考试中心相关负责人已经明确表示,“评卷人员擅自使用评卷信息出书讲课等行为属于明显的违规行为。”

按照相关程序,高考满分作文的公开,应当获得阅卷组集体同意,并报教育考试院批准,任何人员都不能私自将满分作文刊登在媒体上。从这个意义上说,陈建新显然是违规的。对于其“擅自公开”作文背后的动机和利益考量,也有待进一步调查。

浙江这起高考满分作文争议,还牵出一个重要的议题,那就是类似满分作文等高考阅卷信息,到底该不该公布?长期以来,在教育界有一种声音,认为高考满分作文是不该公布的。多年前,海南高考语文评卷组曾公开宣布,不公开高考满分作文,结果招致舆论的强烈反对。许多地方要么不公开高考满分作文,要么公不公布很随意,取决于类似陈建新这样的阅卷主管者。

反对公开高考满分作文的理由是“担心社会评价影响高考评卷”,认为高考作文评分应该局限在内部学术讨论的层面,可这样的观点其实是站不住脚的。连更专业的法院判决都已经全面要求公开了,高考作文又有什么理由不公开呢?毕竟,信息透明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是保障高考公平的一个重要方式。

《生活在树上》这篇满分作文的出炉,也印证了高考满分作文公开的必要性。这样做不仅可以保障考试公平,也能够督促阅卷人员履行好职责,秉持着科学和专业的态度做好阅卷工作。因此,只有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做好阅卷流程和规则的公开工作,才能用社会监督为高考作文的阅卷“纠偏”,推进高考透明,进而保障高考公平。

长期以来,出于种种考虑,高考阅卷的许多信息都是不能公开的。可是这些阅卷环节的重要信息,对于考生来说极为关键。能够接触和掌握这些信息的学校和考生,往往可以在高考中获得较大优势。这种信息的独特价值和市场需求,也给“陈建新”们以权力变现、打擦边球的机会,出书、培训、办讲座因此搞得红红火火。

因此,要治理类似“擅自公开”、从中渔利的行为,一方面固然要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更重要的是用“规范公开”取代“擅自公开”,在制度上进一步推动高考透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责任编辑:李依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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