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8 08:11
人民网成都10月28日电 据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官网,10月27日,绵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接受陈兴春同志辞去绵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根据陈兴春同志的辞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绵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兴春同志辞去绵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并报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人民网成都10月28日电 据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官网,10月27日,绵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接受陈兴春同志辞去绵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根据陈兴春同志的辞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绵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兴春同志辞去绵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并报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