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9 10:02 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记者 范昊天
核心阅读
湖北拥有长江岸线1061公里,是长江干线流经最长的省份,省内设水生生物保护区83个,执法监管责任重大。
今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已实现全面禁捕。今年以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呈现哪些新特点?执法监管部门面临哪些新挑战?
不久前,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三级公安机关和洪湖保护区联合开展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专项清查行动。行动如何展开?记者跟随执法船只,蹲守在长江中游北岸的湖北省第一大湖——洪湖上……
多部门协作,不断完善打击非法捕捞机制
“今天晚上会不会没人下湖了?”
“不着急,再等等看。”
厚厚的云层遮住了星光,湖面平静,只听得见风吹水草的窸窣响动。晚上11时许,洪湖市滨湖街道洪湖村水域附近,几名民警在蹲守。
凌晨两点半左右,突然响起渔船发动机的声音,但湖面依旧一片漆黑。“估计有船进湖了,没打灯,咱们先按兵不动,等一会儿抓现行。”滨湖派出所民警刘传文悄声说。一个多小时后,靠岸的两条渔船被逮个正着。
记者看到,在查获的细密网兜里,有一些鳝鱼、泥鳅、小鱼小虾。“别看渔获物数量不多,这种捕捞对洪湖野生鱼种的繁殖危害却很大。”螺山镇派出所所长吕波说,这种作案工具叫地笼,尼龙网眼密度非常高,俗称“绝户网”,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渔具。“禁渔区域、禁渔期内,又使用了禁用工具,已经涉嫌触犯刑法和渔业法。”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食药侦支队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朱俊峰介绍,行动当天,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执法总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组织50余名执法人员通过全线清查、彻夜蹲守,一举破获5起非法捕捞案件。
核心阅读
湖北拥有长江岸线1061公里,是长江干线流经最长的省份,省内设水生生物保护区83个,执法监管责任重大。
今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已实现全面禁捕。今年以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呈现哪些新特点?执法监管部门面临哪些新挑战?
不久前,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三级公安机关和洪湖保护区联合开展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专项清查行动。行动如何展开?记者跟随执法船只,蹲守在长江中游北岸的湖北省第一大湖——洪湖上……
多部门协作,不断完善打击非法捕捞机制
“今天晚上会不会没人下湖了?”
“不着急,再等等看。”
厚厚的云层遮住了星光,湖面平静,只听得见风吹水草的窸窣响动。晚上11时许,洪湖市滨湖街道洪湖村水域附近,几名民警在蹲守。
凌晨两点半左右,突然响起渔船发动机的声音,但湖面依旧一片漆黑。“估计有船进湖了,没打灯,咱们先按兵不动,等一会儿抓现行。”滨湖派出所民警刘传文悄声说。一个多小时后,靠岸的两条渔船被逮个正着。
记者看到,在查获的细密网兜里,有一些鳝鱼、泥鳅、小鱼小虾。“别看渔获物数量不多,这种捕捞对洪湖野生鱼种的繁殖危害却很大。”螺山镇派出所所长吕波说,这种作案工具叫地笼,尼龙网眼密度非常高,俗称“绝户网”,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渔具。“禁渔区域、禁渔期内,又使用了禁用工具,已经涉嫌触犯刑法和渔业法。”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食药侦支队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朱俊峰介绍,行动当天,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执法总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组织50余名执法人员通过全线清查、彻夜蹲守,一举破获5起非法捕捞案件。
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食药侦支队支队长郭恒杰介绍,早在2016年,湖北就建立了渔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今年以来,部门协作打击非法捕捞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年7月,湖北省公安厅启动为期3年的严打专项行动;今年8月,湖北省公安厅、农业农村厅会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启动湖北省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高发水域首轮同步巡查执法行动,遏制重点水域非法捕捞多发高发态势。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湖北省共破获非法捕捞等刑事案件超500起。
运用科技手段,让非法捕捞无处遁形
7月28日20时许,武汉市黄陂区武湖边的草丛深处,一名非法捕鱼者趁着夜色向岸边摸索。虽然现场天色昏暗,但红外热成像系统中出现的黄色斑块已将违法人员的身影锁定。
8月5日9时42分,正值班的武汉东湖风景区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辅警汪阳接到大数据平台预警:有人在东湖岸边下地笼非法捕捞。汪阳立即将该信息报送给值班民警,并着手查看相关区域的监控设备。9时45分左右,民警已驾驶快艇到达事发现场。
“江面巡查、现场蹲守抓现行等传统打击手段,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警务的变化。”武汉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局加大沿江视频监控建设力度,对沿江AR高点视频专门编组,实现24小时监控;同时,在非法捕捞重点水域布建雷达、红外线监控等智能设备,实现水域人、船、物和水文信息等关键要素“全管控”;此外,通过“电子巡航系统”、无人机高空探测、红外识别等技术,及时掌握非法捕捞船只动向,实现多维度风险预警。
在此基础上,武汉公安进一步加强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的协调联动,建立起打击非法捕捞犯罪信息化平台。通过平台,不仅能了解武汉全市渔民、渔船、餐饮场所、涉渔警情等20多项信息,还能实时查看全市各水域视频监控画面并进行预警。
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专项整治“零容忍”
今年7月,荆门市沙洋县公安局在调查中发现,当地少数村民趁夜间偷偷在已全面禁捕的长湖非法捕捞,渔获被销往邻近县市。7月20日晚,当地警方调集80余名警力收网抓捕,抓获11名刚上岸的非法捕捞人员,累计查获毛花鱼、鲌鱼、鲢鱼800余斤,收缴网具40余副。经鉴定,被警方收缴的网具中,大部分是禁用的小孔径刺网,对渔业资源有破坏性影响。
“总体而言,这些年来,执法部门打击非法捕捞的力度越来越大。”朱俊峰说,他从2015年开始从事打击非法捕捞的工作,当时在禁渔期非法捕捞十分猖獗,犯罪分子往往是集团化作业,成群结队使用电捕鱼工具等违法工具大肆捕捞,每次作案的渔获数量都非常大。而近年尤其是今年以来,随着打击非法捕捞力度不断加大,犯罪手段也不断升级。
使用非法网具、地笼等偷偷捕捞,虽然数量不大,但很多连小鱼小虾都不放过,对水生生物种群生长繁衍危害很大。
朱俊峰告诉记者,近年来,一些新的非法捕捞工具层出不穷,比如超声波诱鱼器、可视化鱼锚等,这些用上了现代科技手段的捕捞工具让非法捕捞人员作案更便利、对于渔业资源破坏性更大,也给监督执法带来了更大困难。
另一方面,随着禁捕退捕工作开展,长江上的正规渔船和涉渔“三无”船舶陆续被收缴。其中,各种类型的“三无”船舶因涉及多部门监管,存在种类杂、分布广、隐蔽性强、作业方式多样等问题,识别定性难度较大。
非法捕捞的作案手段在不断升级,各级执法部门也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多轮次、全方位联合执法行动。
近日,公安部、农业农村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通知要求,要在前期清查打击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长江禁渔2020”二号集中打击行动,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全面排查线索,深挖积案隐案,彻查关联犯罪,依法从严惩治幕后组织者、获利者和背后“保护伞”,坚决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
版式设计:沈亦伶
《 人民日报 》( 2020年11月19日 第 1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