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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14宁波队对阵杭州队比赛中出现恶意飞踹 施暴小将禁赛一年

2020-12-14 07:59 北京青年报  作者:张昆龙

12月12日夜,浙江足协针对浙江省青少年足球(男子U14组)冠军赛上一名杭州队的小球员对宁波队的小球员做出的恶意飞踹动作做出了处罚,杭州队8号球员被禁赛一年。

浙江足协在官方处罚公告中称:“2020年12月10日下午,2020年浙江省青少年足球(男子U14组)冠军赛第五轮场序10宁波队对阵杭州队的比赛在浦江县浦江中学足球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监督、当值裁判组报告,比赛进行到第90+1分钟时,杭州队8号球员林某某在客队技术区前争抢球时没有收脚,直接踢倒宁波队14号金某某,该动作属于暴力行为。裁判员对杭州队8号球员林某某出示红牌,罚令其出场。此事件情节恶劣,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五十六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一、对杭州队领队陈惟、主教练任彦冰予以通报批评。二、对杭州队8号队员林某某予以停赛一年,并取消2020年足球等级运动员评定资格。三、取消杭州队评选道德风尚奖资格,并扣除赛风赛纪保证金。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上述队员停赛处罚期间不得参加浙江省足球协会举办的任何比赛。责成杭州市队加强对本队队员的管理教育,提高队员道德素养,严格遵守赛风赛纪,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浙江省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望各球队、官员、球员及其他赛事参与者共同维护比赛秩序。

另据了解,涉事球队杭州市U14队已向宁波U14队做出了道歉,并获得谅解。杭州U14队在致歉信中表示,由于球员不冷静做出伤人动作,队员以及队员家长向对方及对方家长致歉,获得谅解。球队将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2月12日夜,浙江足协针对浙江省青少年足球(男子U14组)冠军赛上一名杭州队的小球员对宁波队的小球员做出的恶意飞踹动作做出了处罚,杭州队8号球员被禁赛一年。

浙江足协在官方处罚公告中称:“2020年12月10日下午,2020年浙江省青少年足球(男子U14组)冠军赛第五轮场序10宁波队对阵杭州队的比赛在浦江县浦江中学足球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监督、当值裁判组报告,比赛进行到第90+1分钟时,杭州队8号球员林某某在客队技术区前争抢球时没有收脚,直接踢倒宁波队14号金某某,该动作属于暴力行为。裁判员对杭州队8号球员林某某出示红牌,罚令其出场。此事件情节恶劣,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五十六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一、对杭州队领队陈惟、主教练任彦冰予以通报批评。二、对杭州队8号队员林某某予以停赛一年,并取消2020年足球等级运动员评定资格。三、取消杭州队评选道德风尚奖资格,并扣除赛风赛纪保证金。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上述队员停赛处罚期间不得参加浙江省足球协会举办的任何比赛。责成杭州市队加强对本队队员的管理教育,提高队员道德素养,严格遵守赛风赛纪,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浙江省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望各球队、官员、球员及其他赛事参与者共同维护比赛秩序。

另据了解,涉事球队杭州市U14队已向宁波U14队做出了道歉,并获得谅解。杭州U14队在致歉信中表示,由于球员不冷静做出伤人动作,队员以及队员家长向对方及对方家长致歉,获得谅解。球队将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李乃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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