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6 09:52 辽宁日报 作者:刘家伟
12月15日,记者从鞍山市获悉,为引导安全网络消费,减少网络消费纠纷,遏制网上欺诈,鞍山市开展对全市企业网站亮照亮标清查专项行动。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以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简称“亮照亮标”)。
此次清查行动,将涉及全市2000多家企业网站,鞍山市将对每一家网站进行检查。其中,对于没有进行亮照亮标的企业进行督导,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亮照亮标;对于拒不执行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2月15日,记者从鞍山市获悉,为引导安全网络消费,减少网络消费纠纷,遏制网上欺诈,鞍山市开展对全市企业网站亮照亮标清查专项行动。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以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简称“亮照亮标”)。
此次清查行动,将涉及全市2000多家企业网站,鞍山市将对每一家网站进行检查。其中,对于没有进行亮照亮标的企业进行督导,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亮照亮标;对于拒不执行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