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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双节期间加强电商平台价格监管

2020-12-24 21:36   

记者24日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通知要求加大六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营造良好节日消费环境:

(一)加强茅台等名优白酒价格监管。元旦春节适逢名优白酒销售旺季,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茅台等名优白酒相关企业价格行为,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商品的巡查力度。重要产区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紧密联系生产经销企业,及时掌握价格情况。指导生产企业按照正常投放频次和数量均衡释放库存,落实管理经销商主体责任。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法规政策指导,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严防不法经营者发布误导性价格信息、违法囤积、捏造散布虚假信息,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净化名优白酒市场环境,营造公开、透明、诚信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管。受季节变动和疫情等因素影响,近期一些地区猪肉、蔬菜、玉米、葱姜蒜等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价格出现波动。民生无小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管,配合相关部门抓好稳定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组织力量开展市场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加大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记者24日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通知要求加大六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营造良好节日消费环境:

(一)加强茅台等名优白酒价格监管。元旦春节适逢名优白酒销售旺季,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茅台等名优白酒相关企业价格行为,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商品的巡查力度。重要产区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紧密联系生产经销企业,及时掌握价格情况。指导生产企业按照正常投放频次和数量均衡释放库存,落实管理经销商主体责任。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法规政策指导,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严防不法经营者发布误导性价格信息、违法囤积、捏造散布虚假信息,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净化名优白酒市场环境,营造公开、透明、诚信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管。受季节变动和疫情等因素影响,近期一些地区猪肉、蔬菜、玉米、葱姜蒜等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价格出现波动。民生无小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管,配合相关部门抓好稳定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组织力量开展市场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加大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防疫物资价格监管。两节期间人群聚集,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需求有所提升。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防疫物资价格监管工作,坚决守好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服务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大局。加强防疫物资市场巡查检查,坚决制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维护防疫物资价格稳定,做好防疫物资保供稳价工作。

(四)加强旅游业价格监管。两节期间群众旅游、出行流动需求大幅提升,要切实做好旅游业价格监管,梳理各省降价景区名单和降价政策,重点查处国有景区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优惠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规范餐饮、住宿、购物、观光、娱乐、停车等环节的价格秩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五)加强交通运输价格监管。加强对公路、铁路、民航、水运、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运输价格检查,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电商平台价格监管。两节期间社区团购、外卖、网购平台等进行价格促销增多,要加强线上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督促经营者完善价格促销方案,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人民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董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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