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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需两端合力“犯险” 涉房信贷痼疾难除

2020-12-24 09:18 北京商报  

严查银行违规涉房贷款一直是金融风险信贷业务监管的重中之重。12月23日,据北京商报记者统计,2020年至今,为管理银行违规“输血”房地产市场行为,银监部门曾多次开出罚单。这与近年来监管机构的三令五申形成了对比,对此,业内专家认为,银行贷款对于房地产市场的青睐是房地产市场融资压力的驱使,也是中小银行负债压力所致。

  至少130张罚单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银保监会官网近期公示多张涉房贷款违规问题罚单,被处罚的银行包括台州银行以及浙商银行苏州分行等,及相关负责人个人。尽管银保监会一再明确提出落实银行保险机构“房住不炒”定位,严管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大环境下,银行违规“涉房贷款”操作却依旧屡禁不止。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至今银保监会至少已经发出130张违规涉房贷款罚单。针对银行进行处罚的案例至少有67起,其中至少有8项处罚属于数罪并罚,处罚案由涉及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操作行为。被处罚银行覆盖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城信社等。其中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是收获了17张罚单,被罚主体包括个人与银行,罚金总计约137万元。

被处罚原因多为“信用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以及“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房地产”等;“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以及“对‘四证’不全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同样占比较多。连收17张罚单的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便涉及此类问题。

另有63张罚单的被处罚对象为银行相关负责人,其中,9张罚单是对相关负责人处以罚款并警告,罚款金额最高为10万元、最低为5万元。另有54张罚单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被警告。而9起对相关负责人个人同样处以罚款的案例中,银保监会给出的原因分别是“违规向个人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向‘四证’不齐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城镇化建设贷款用于项目后期开发建设”“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

严查银行违规涉房贷款一直是金融风险信贷业务监管的重中之重。12月23日,据北京商报记者统计,2020年至今,为管理银行违规“输血”房地产市场行为,银监部门曾多次开出罚单。这与近年来监管机构的三令五申形成了对比,对此,业内专家认为,银行贷款对于房地产市场的青睐是房地产市场融资压力的驱使,也是中小银行负债压力所致。

  至少130张罚单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银保监会官网近期公示多张涉房贷款违规问题罚单,被处罚的银行包括台州银行以及浙商银行苏州分行等,及相关负责人个人。尽管银保监会一再明确提出落实银行保险机构“房住不炒”定位,严管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大环境下,银行违规“涉房贷款”操作却依旧屡禁不止。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至今银保监会至少已经发出130张违规涉房贷款罚单。针对银行进行处罚的案例至少有67起,其中至少有8项处罚属于数罪并罚,处罚案由涉及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操作行为。被处罚银行覆盖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城信社等。其中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是收获了17张罚单,被罚主体包括个人与银行,罚金总计约137万元。

被处罚原因多为“信用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以及“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房地产”等;“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以及“对‘四证’不全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同样占比较多。连收17张罚单的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便涉及此类问题。

另有63张罚单的被处罚对象为银行相关负责人,其中,9张罚单是对相关负责人处以罚款并警告,罚款金额最高为10万元、最低为5万元。另有54张罚单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被警告。而9起对相关负责人个人同样处以罚款的案例中,银保监会给出的原因分别是“违规向个人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向‘四证’不齐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城镇化建设贷款用于项目后期开发建设”“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

  屡禁不止

事实上,严查银行违规涉房贷款,监管部门已经三令五申。2020年至今,银保监会至少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9份文件中明确重申银行保险机构要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金融监管要求,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这一目标。

在7月14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通报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突出问题答记者问》“五个严禁”措施中有一项就特指“严禁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违规投向房地产领域”。

而今年1月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回应“2019年银保监会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方面做了哪些工作”问题时也谈道,“坚决抑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严厉查处银行保险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房地产贷款增速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

严管之下却难以杜绝,银行为何“以身犯险”尤其青睐房地产企业?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指出,这一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应当从供需两端寻找原因,总结后可归纳为四点原因:一是由于房地产高杠杆偿债压力大,房地产融资压力上升,尤其是中小型房企,受高收益驱使,部分银行“铤而走险”违规给房地产开了小口;二是部分中小银行负债压力大,希望通过给房地产融资创造负债,同时,也一定程度缓解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资产紧缺压力;三是部分银行内部管理不够完善,信贷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合规意识不够强,不排除部分银行在分支行的管控存在一定盲区等;四是相关违法违规成本不高,不足以形成有力震慑。

  加强惩处杜绝侥幸心理

在监管机构多次重申房地产金融政策及高压管控之下,信贷资产违规流入楼市行为仍屡见不鲜。

对此,周茂华评价道,在房地产行业“大拐点”尚未到来的背景下(例如我国城镇化进程、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等),这一现象在中短期难以完全杜绝。但在监管持之以恒的高压下,未来这种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的现象将会逐步改观,并将可能由此引发的风险降至最低。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是底线,防范化解风险是永恒主题,随着国内强化监管,加快补齐监管短板,依法加大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压缩各银行的主体责任、加快健全完善制度、提升银行内部治理效能等,这些现象将逐步减少。

在谈论如何解决个别银行心存侥幸心理向房地产市场违规“输血”时,“加强惩处力度”是业内专家的共识。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类似违规行为可能还是由于银行存在侥幸心理,并没有贯彻落实理解“房住不炒”的理念。当罚单无法给予企业高度的警示性时,对于类似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可能还需加强,增加例如对涉事企业取消部分贷款资格等举措才能更好解决类似问题,房地产企业也会更加严格地遵守相关贷款政策。(记者 孟凡霞)

(责任编辑:杜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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