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5 15:12 沈阳日报 作者:吕良德
1月4日,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向社会公布,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该局决定于1月5日起,暂停办理部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及线下教育等业务。具体如下:
一、鉴于机动车驾驶人理科考试以及满分教育、考试等业务人数多、涉及面广、容易聚集、风险隐患大等因素,暂停全市(不含新民、辽中、康平、法库)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业务、满分教育现场学习、满分考试及审验教育现场学习等线下业务。建议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在线办理交管业务和审验教育网上学习。
二、已提交理科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结果的考生,可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ln.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也可由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所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上述业务暂停时间为2021年1月5日至1月15日,如因疫情原因继续暂停以上业务的将另行通知。
1月4日,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向社会公布,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该局决定于1月5日起,暂停办理部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及线下教育等业务。具体如下:
一、鉴于机动车驾驶人理科考试以及满分教育、考试等业务人数多、涉及面广、容易聚集、风险隐患大等因素,暂停全市(不含新民、辽中、康平、法库)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业务、满分教育现场学习、满分考试及审验教育现场学习等线下业务。建议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在线办理交管业务和审验教育网上学习。
二、已提交理科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结果的考生,可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ln.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也可由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所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上述业务暂停时间为2021年1月5日至1月15日,如因疫情原因继续暂停以上业务的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