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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

2021-01-26 18:40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月26日电 (王紫)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明确提出除因疫情防控需要或出现其他必须关停的情况外,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应保持开通运营状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

《工作指南》明确,在公路服务区室外广场,加强进入场区车辆停放管理,实施分区停放;有条件的服务区应设置高、中风险地区车辆和冷链物流车辆停放专区;加油站应尽量减少自助加油服务,避免司乘人员下车走动,做到快加快走;定期进行场区消毒,对高、中风险疫情地区车辆和冷链物流车辆停放专区、垃圾暂存地、自助加油设施等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工作指南》要求,在公路收费站收费亭,安排专人负责,采用喷洒含氯消毒剂等方式,对回收和库存的收费公路通行介质进行消毒处理;收费人员在收发环节,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应由专人负责,并做好现场防护以及查验人员、设备的消毒工作。

人民网北京1月26日电 (王紫)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明确提出除因疫情防控需要或出现其他必须关停的情况外,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应保持开通运营状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

《工作指南》明确,在公路服务区室外广场,加强进入场区车辆停放管理,实施分区停放;有条件的服务区应设置高、中风险地区车辆和冷链物流车辆停放专区;加油站应尽量减少自助加油服务,避免司乘人员下车走动,做到快加快走;定期进行场区消毒,对高、中风险疫情地区车辆和冷链物流车辆停放专区、垃圾暂存地、自助加油设施等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工作指南》要求,在公路收费站收费亭,安排专人负责,采用喷洒含氯消毒剂等方式,对回收和库存的收费公路通行介质进行消毒处理;收费人员在收发环节,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应由专人负责,并做好现场防护以及查验人员、设备的消毒工作。

(责任编辑:王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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