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人民网 江苏>民生

江苏发布上月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

2021-02-01 07:24 新华日报  

注:(1)各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排名依据相关约束性指标同比情况进行排序,其中PM_2.5浓度同比负值为改善,正值为恶化;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正值为改善,负值为恶化。(2)各设区市水环境质量改善排名综合考虑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现状与同比情况进行排序,同比正值为改善,0为持平,负值为恶化,其中所有改善和持平的设区市按照现状值进行排序,所有恶化的设区市按照同比情况进行排序。(3)13个设区市空气质量终审数据以生态环境部发布为准。

注:(1)本次参与排名的站点为66个国控点(不含清洁对照点及数据无效站点);(2)PM_2.5浓度扣除国家已认定的沙尘天进行统计;(3)逆序排名按PM_2.5平均浓度和改善幅度1:1的比例计算;(4)按照国家有效性判定原则,当月数据不满足27天、2月不满足25天则当月数据无效。12月数据无效的站点有连云港市德源药业、泰州市莲花、泰州市留学生创业园、宿迁市宿迁学院。

*不含溶解氧单指标超标断面

本报讯 (记者 吴琼) 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发布2020年12月份各设区市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目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以及环境空气排名靠后站点清单和水环境突出问题断面清单。

注:(1)各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排名依据相关约束性指标同比情况进行排序,其中PM_2.5浓度同比负值为改善,正值为恶化;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正值为改善,负值为恶化。(2)各设区市水环境质量改善排名综合考虑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现状与同比情况进行排序,同比正值为改善,0为持平,负值为恶化,其中所有改善和持平的设区市按照现状值进行排序,所有恶化的设区市按照同比情况进行排序。(3)13个设区市空气质量终审数据以生态环境部发布为准。

注:(1)本次参与排名的站点为66个国控点(不含清洁对照点及数据无效站点);(2)PM_2.5浓度扣除国家已认定的沙尘天进行统计;(3)逆序排名按PM_2.5平均浓度和改善幅度1:1的比例计算;(4)按照国家有效性判定原则,当月数据不满足27天、2月不满足25天则当月数据无效。12月数据无效的站点有连云港市德源药业、泰州市莲花、泰州市留学生创业园、宿迁市宿迁学院。

*不含溶解氧单指标超标断面

本报讯 (记者 吴琼) 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发布2020年12月份各设区市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目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以及环境空气排名靠后站点清单和水环境突出问题断面清单。

(责任编辑:萧潇)
分享到:

查看全部评论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