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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就地过年八项举措

2021-02-01 17:11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江苏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涉及群众出行、生活保障、货运物流、安全生产等八个方面内容。

《通知》指出,坚持从实际出发,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精准防控的要求,倡导群众就地过年;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原则上不出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引导外地农民工、尚未离校的师生就地过年。省内所有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均应在工作地过年。在政策执行时,突出精准性和人文关怀,坚决不允许“一刀切”,努力给群众多些保障、多些便利。

要抓好各类生活物资储备,鼓励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等正常营业,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活动空间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保障开放时间;

要强化对就地过年群众的管理服务,确保就地过年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因就地过年无法探望的老年人、儿童等要做到妥善照顾;

要全力保障群众出行方便有序和货运物流畅通,严格落实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等;

要高度重视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要有效保障就地过年群众合法权益,通过发放“留岗红包”和“年货礼包”等以岗留工、以薪留工,依法足额支付春节期间留岗职工加班工资。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到“最后一公里”,确保广大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浦沫瀚、张正报道)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江苏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涉及群众出行、生活保障、货运物流、安全生产等八个方面内容。

《通知》指出,坚持从实际出发,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精准防控的要求,倡导群众就地过年;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原则上不出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引导外地农民工、尚未离校的师生就地过年。省内所有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均应在工作地过年。在政策执行时,突出精准性和人文关怀,坚决不允许“一刀切”,努力给群众多些保障、多些便利。

要抓好各类生活物资储备,鼓励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等正常营业,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活动空间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保障开放时间;

要强化对就地过年群众的管理服务,确保就地过年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因就地过年无法探望的老年人、儿童等要做到妥善照顾;

要全力保障群众出行方便有序和货运物流畅通,严格落实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等;

要高度重视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要有效保障就地过年群众合法权益,通过发放“留岗红包”和“年货礼包”等以岗留工、以薪留工,依法足额支付春节期间留岗职工加班工资。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到“最后一公里”,确保广大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浦沫瀚、张正报道)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任编辑: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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