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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适当上移支出责任

2021-02-07 07:27 新华日报  

哪些公共服务需要省级财政担责花钱?哪些公共服务该由市县担责花钱?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一直都被看作财税改革中“难啃的硬骨头”。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领域、公共文化领域、自然资源领域、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将激励各级政府更好地履职尽责,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明晰省与市县职责范围,

适当上移支出责任

理想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能确保“是谁的事、花谁的钱”,这样才能既讲节约又讲绩效。改革前,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够明晰,存在一些模糊地带。“支出责任划分不清,容易引起财政支出不尽规范,而且还会影响省和市县的服务积极性,甚至形成一些公共服务死角。”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孙风解读表示,解决“钱和事不统一”的问题,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与市县财政关系的现代财政制度,是此次方案出台的应有之义。

对全局性、外溢性、重要性较强的事项适度强化省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此次四个方案的共同特点。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此次将省级部门应急预案、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洪泽湖区域综合性保护规划、长三角等区域应急预案编制等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以及长三角、苏鲁豫皖等跨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检查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

“适度加强省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适宜由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事项职责上移,体现了重全局的责任担当。”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负责人说。以自然资源和生态领域为例,全省性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省性、区域性生态环境规划、监测执法、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等,以及省级直接开展的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的相关事项划分为省级财政事权;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大气、水污染防治等事项,作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

哪些公共服务需要省级财政担责花钱?哪些公共服务该由市县担责花钱?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一直都被看作财税改革中“难啃的硬骨头”。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领域、公共文化领域、自然资源领域、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将激励各级政府更好地履职尽责,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明晰省与市县职责范围,

适当上移支出责任

理想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能确保“是谁的事、花谁的钱”,这样才能既讲节约又讲绩效。改革前,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够明晰,存在一些模糊地带。“支出责任划分不清,容易引起财政支出不尽规范,而且还会影响省和市县的服务积极性,甚至形成一些公共服务死角。”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孙风解读表示,解决“钱和事不统一”的问题,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与市县财政关系的现代财政制度,是此次方案出台的应有之义。

对全局性、外溢性、重要性较强的事项适度强化省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此次四个方案的共同特点。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此次将省级部门应急预案、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洪泽湖区域综合性保护规划、长三角等区域应急预案编制等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以及长三角、苏鲁豫皖等跨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检查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

“适度加强省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适宜由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事项职责上移,体现了重全局的责任担当。”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负责人说。以自然资源和生态领域为例,全省性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省性、区域性生态环境规划、监测执法、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等,以及省级直接开展的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的相关事项划分为省级财政事权;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大气、水污染防治等事项,作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明确加强省级在跨区域、重点区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比如太湖作为全省重点流域,虽然管理、治理一直是以地方为主,但省级财政的侧重性支持,为提高治理效率贡献了关键力量。”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负责人表示,省财政自2007年起设立太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0亿元,截至2020年已安排280亿元,重点支持对太湖水环境质量改善有显著效果的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突出主要污染物控制、重大政策实施、重点地区治理。经过源头治理、精准治理、长效治理等多管齐下,太湖流域河道水质一年比一年好。

以民生为底色,

更公平配置财政资源

以民生为底色,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是此次方案的另一显著特点。

公共文化领域方案明确,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实行免费开放;体育部门所属的公共体育场馆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其中,纳入省级以上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由省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市县自行确定的公共文化设施实行免费开放的,确认为市县财政事权,由市县承担支出责任。

南京博物院作为省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支出责任一直以来都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负责人介绍,2018—2020年省财政累计安排南京博物院各类运转及免费开放经费4.96亿元,专项用于免费开放后场馆的运营,基本陈列及专题展览、学术交流、考古调查研究、文物保护技术研究等。据统计,2018—2020年,南京博物院累计免费接待国内外参观人员935.2万人次。

“在民生服务方面,方案不仅突出省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职能,更体现了均衡区域间财力差距的责任。”财税专家、江苏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骆祖春说。此次公共文化领域方案提到,观赏电影、读书看报、观看电视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事项确认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由省与市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与此同时,省财政将对经济薄弱地区倾斜,包括专门设立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免费低收费收看有线电视等专项资金,并根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任务量、补助标准、绩效情况、财力状况等,确定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资金。

细化事权划分,

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合理划分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提高保障能力的关键,也是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孙风表示,方案在确保与中央改革方向一致的同时,兼顾江苏特点,“自加压力”在各方面细化事权划分,为江苏高质量发展开路。

在应急救援领域方案中,增加“应急领域科技研究推广应用”事项,明确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负责人介绍,2020年省财政该项投入达到1695万元,是去年江苏财政支出的一个新增项,也是中央财政事权方案中没有提及的方面,这一“增项”成为江苏高质量发展的生动注脚。

此外,为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我省今年将在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建设省级应急指挥中心。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维护在方案中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另外,方案还将省级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2020年省级资金投入3700万元,用于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购置,以更好应对我省自然灾害救灾工作。

在自然资源领域方案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将省域范围内自然保护地、自然公园、江河湖泊、湿地、森林、海域海岛、矿产资源等自然生态空间和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分别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和市县财政事权,由相应层级承担支出责任。按照我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到2023年,基本完成全省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其中,省级承担34个省级自然保护地和18条骨干河流(湖泊)的确权登记。为支持该项工作顺利实施,2020年,省财政已拨付省级工作经费1624万元,还将安排近5000万元,全力保障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这项工作是自然资源分类施策、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基础。”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负责人表示,给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实现自然资源登记“一个簿”、产权管理“一张图”和信息“一张网”,将有助于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消除现有自然资源管理中出现的“堵点”,促进全省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为推进美丽江苏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王梦然)

(责任编辑:萧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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