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1 19:14 人民网-观点频道 作者:王春晖
2020年,海南新增市场主体翻番,实际利用外资额连续3年翻番,人才引进数量翻番,离岛免税购物额翻番,已经成为国内外企业投资热土。亮眼的成绩单背后,离不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多处涉及信息通信业的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如:有序扩大通信资源和业务开放;创新安全制度设计,实现数据充分汇聚,培育发展数字经济;以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贸易等为重点发展信息产业,建设海南国家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基地等。这些都在驱动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开放。
有序扩大通信资源和业务开放将吸引更多外资投向海南的电信企业。中国在加入WTO时,对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要求最终不得超过50%,这项出资比例的规定于2001年正式写入了我国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方案》提出要逐步取消外资股比等限制,突破了现行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规定,已经高于中国政府对WTO的承诺,增值电信业务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现更广泛领域的开放。
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扩大数据领域开放有利于海南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当前,全球数字经济正在加速发展,实现大数据的充分汇聚已经成为创新和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基础和支撑。但扩大数据领域开放的前提,必须确保数据安全可控。《方案》在制度设计层面提出,在确保数据流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扩大数据领域开放,创新安全制度设计,实现数据充分汇聚,培育发展数字经济。这有利于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关的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2020年,海南新增市场主体翻番,实际利用外资额连续3年翻番,人才引进数量翻番,离岛免税购物额翻番,已经成为国内外企业投资热土。亮眼的成绩单背后,离不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多处涉及信息通信业的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如:有序扩大通信资源和业务开放;创新安全制度设计,实现数据充分汇聚,培育发展数字经济;以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贸易等为重点发展信息产业,建设海南国家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基地等。这些都在驱动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开放。
有序扩大通信资源和业务开放将吸引更多外资投向海南的电信企业。中国在加入WTO时,对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要求最终不得超过50%,这项出资比例的规定于2001年正式写入了我国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方案》提出要逐步取消外资股比等限制,突破了现行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规定,已经高于中国政府对WTO的承诺,增值电信业务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现更广泛领域的开放。
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扩大数据领域开放有利于海南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当前,全球数字经济正在加速发展,实现大数据的充分汇聚已经成为创新和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基础和支撑。但扩大数据领域开放的前提,必须确保数据安全可控。《方案》在制度设计层面提出,在确保数据流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扩大数据领域开放,创新安全制度设计,实现数据充分汇聚,培育发展数字经济。这有利于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关的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发展信息通信技术产业有利于支撑海南金融业开放。《方案》提出,要聚焦平台载体,提升产业能级,以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贸易等为重点发展信息产业。在2025年前的重点任务中,《方案》对以用信息通信技术加快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做出了重点安排,并提出了两个“率先”,一是支持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实施;二是依法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领域研究成果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落地。
建设海南国家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基地,前瞻性强。《方案》提出,要建设海南国家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基地(以下简称:海南区块链基地)。《方案》多处涉及有关发展区块链的内容,在实现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方面,要求“积极参与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则制定,建立数据确权、数据交易、数据安全和区块链金融的标准和规则”;在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方面,提出“加强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交易、存证等方面应用,探索适合自由贸易港发展的新模式”;在社会治理方面,鼓励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应用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自由贸易港治理体系等。
在全球数字化的背景下,数据跨境流动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海南率先建立安全有序便利的数据流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数据流动包括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数据跨境传输等内容,是数据治理中最为核心的问题之一。构建有序的数据流动管理制度,应当重点关注三大领域:一是强化个人隐私信息保护与安全。从国际层面看,数据的共享和流动要求全社会高度重视和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二是优化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重点提升基础经济数据中心的四大能力,仍有待于完善和强化,即实际运算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应用服务能力、安全可控能力;三是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和数据资源有效流动。应当围绕构建“大平台、大系统、大数据”的目标,组织开展公共数据系统整合共享能力的全面提升。主要包括:数据系统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数据系统清理整合能力的提升、数据资源目录建设的规范、数据资源共享与交换的互联、数据质量与安全管控的提升等。